总而言之,我们认为,从1835年到1839年,平均每年输入中国的鸦片约2.5万箱。根据各种资料, 我们认为鸦片战争前每年输入中国的鸦片数量大致如下: 表1中,1816-1817 年度之前印度输往中国的鸦片数量(孟加拉鸦片与麻尔洼鸦片),依据的是《报告》和马士的《关系史》。关于1817-1818年度输入中国的麻尔洼鸦片数量,《报告》及《关系史》都说是781箱,但《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说, 这一年仅输到澳门的麻尔洼鸦片就有1200担,此外还有一些输到黄埔,因此,我们定为1300担[30]。从1818-1819年度开始,到1833-1834年度,根据的是《编年史》第三、第四卷中每年的年度报告。1834-1835年度依据的是《报告》(其中孟加拉鸦片进口数与《关系史》相同)[31]。关于1835年以后的鸦片进口数,我们前面已经讨论过了,大约为平均每年2.5万箱。 关于输入中国的土耳其鸦片数量,表1自1805-1806 贸易年度起到1820-1821年度为止,根据的是《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所附《美国船只输入广州货物表》[32]。由于《美国船只输入广州货物表》所依据的资料来自英国东印度公司驻广州大班们的报告,而这些大班们又不一定完全掌握美国人的贸易情况,所以,表中的数据是不完整的。另一方面,将土耳其鸦片运到中国的固然以美国人为主,但其他国家的商人也从事这种毒品贸易(尽管数量不多)。所以,实际输入中国的土耳其鸦片一定要超过本表所列的数字。根据《东印度公司对华编年史》中的年度报告,在1821-1822年度,美国人运来土耳其鸦片437箱, 英国人运来土耳其鸦片15箱, 葡萄牙人运来土耳其鸦片60箱,共512箱。1822-1823年度以及1823-1824年度运到中国的土耳其鸦片数量,也是依据《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中的年度报告[33]。1824-1825年度、1825-1826年度以及1826-1827年度,依据的是美国驻士麦拿领事馆的报告[34]。从1827-1828年度开始历年输入中国的土耳其鸦片数,依据的是《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中每年的年度报告(注:参见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第四、第五卷),第171、195、211、262、353、383页。其中,1831-1832年度中译本遗漏,英文版在第四卷第273页。)。 表1中各种鸦片的总和近四十万箱, 再加上那些没有统计进去的鸦片数量,可以大概确定1840年前输入中国的鸦片总共约四十多万箱。对于不同种类的鸦片来说,一箱的重量是不一样的。孟加拉鸦片每箱重约一百二十斤,麻尔洼鸦片和土耳其鸦片每箱的重量为一担(100斤)[35]。不同种类的鸦片在中国的售价是不同的,同一种鸦片在不同的时代售价也不相同,就是同一种鸦片在同一年份中也有高低不同的价格(参见表2)。这样,要根据输入中国的鸦片数量来确定其价格, 有一定的困难。好在自1817年起,我们可以找到历年的鸦片进口价值(参见表3 。当然,这也不可能是完整的),我们可以据此而基本上了解这些鸦片的大概价值。 资料来源:1817-1818到1833-1834年,据《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第三、第四卷每年的报告;1834-1835年以后的资料,据W.S.Fry,Facts and Evidence Relating to the Opiurn Trade with China,pp.50~51。 由表3可知,自1817年起,输入中国的鸦片共值2.223亿西班牙元,按每个西班牙元等于0.72两换算,则为1.6多亿两银子。而1817 年之前输入中国的鸦片大约值5500万西班牙元,约合4000万两。上述两者共计约2 亿两。也就是说,在鸦片战争爆发前,中国人为了购买鸦片这一毒品,支付了约2 亿两的白银(注:刘鉴唐在《鸦片战争前四十年间鸦片输入与白银外流数字的考察》中认为,鸦片战争前四十年里进口的鸦片总值六亿两白银,这个估计显然过高了。同时,该文将购买鸦片的白银等于白银的外流也是不对的。)。但是,这2 亿两白银并非全部以现银的形式运出国外,而是被用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这些白银中的一大部分通过一套资金汇划制度而转化为英国东印度公司在中国的投资,用来购买茶叶等运回英国的货物;其次,它被用来购买那些运回到印度的货物;第三,它被美国商人用来购买运到美国及其他地方的中国商品;第四,它以高利贷的形式借给了中国行商(鸦片战争后的《南京条约》规定中国赔偿商欠300万元);最后, 还有多余的部分则以现银的形式运出中国[36]。 关于鸦片战争前中国白银(其中包括一点黄金)的外流数量,有不同的说法。有的人认为鸦片战争前十年每年外流的白银为1000万两,有的人甚至认为每年外流量为3000万两[37]。这些说法都过高了。早在鸦片战争前的1836年,程恩泽曾写道:“岁出洋银,或云千万。仪真相公(按:即阮元)云:过甚其辞也。不过五六百万;然洋钱亦自外而入,乘除之,尚不至二三百万。然不可久,久则中国之储竭矣!”[38]那么,鸦片战争前到底有多少白银外流呢?根据谭中的统计,从1829年到1840年,中国流向印度的中国纹银为25548205元,外国银元为26618815元,黄金为3616956元,共计55783976西班牙元,平均每年为465万元,约合白银335万两[39]。其他资料也表明,鸦片战争前中国输往印度的白银,最多的为平均每年428万两多点[40]。当时中国的白银外流, 主要是流向印度,这是由于印度的对华鸦片贸易而引起的。此外,还有一些白银流向英国等地,不过数量不多(注:例如,1830年到1832年,运往伦敦及欧洲的白银分别为191万元、117万元和135 万元(参见《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第四、第五卷,第235、266、336页)。)。因此, 无论如何,鸦片战争前白银外流的数量不可能达到平均每年一千万两。前几年有人认为,鸦片战争前外流的白银,最多为平均每年500到600万两[41],笔者认为,这个数字是比较符合事实的。 最后,我们要讨论一下鸦片战争前鸦片吸食者的人数问题,尽管这个问题十分棘手。 由于中国方面没有关于鸦片吸食者的统计资料,一个比较可靠的办法,就是根据鸦片的进口量来推算吸食者的人数。但是,这样做是有很大困难的。首先是很难确定什么是鸦片吸食者。因为有的人偶一为之,有的人烟瘾很大;有的人吸食了一段时间后最后戒掉了,有的人则与鸦片相伴终身。我们这里先设定,所谓的鸦片吸食者,应当是指那些经常吸食的人,至少是几乎每天都要吸食的人。其次,由于经济条件的不同以及烟瘾程度的不同,不同的人每天的鸦片消费量是不同的;此外,不同地区、不同时代的鸦片价格也不相同,这都使得推算出来的结果很难具有绝对的可靠性。因此,这里所说的鸦片吸食者人数,只能是个大概的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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