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8月,朱希祖随中央大学西迁入蜀。虽感怀国难,但教学不歇。时教育部拟颁布大学课程标准,征求意见。作为资深的史学家,朱希祖提出将中国史学史定为大学史学系必修课之一。这对中国史学史的建设是有重要意义的。1944年,金毓黻的《中国史学史》出版,即被教育部定为大学教材。史学史作为一门学科,至此可以说初步建立起来了。(金氏著作,数次引用朱氏《中国史学通论》的观点。两书仅差一年出版,而金氏的书39年即已写成。金氏在写作时,大概参考了朱氏的讲义稿,因那时他们都在中央大学史学系任教授。金氏毕业于北大,受黄侃影响至深,而黄侃与朱氏又曾同受业于章太炎,故金氏与朱氏也有一种师承关系,阅其讲义或听其讲课都是可能的。) 作为章太炎的学生,朱氏既能够继承章氏治史精华,又能对西洋史学理论宽容地吸收;既重视历史史实的考据,又强调历史哲学的重要,并认识到史学以指挥人事为归宿。这在新史学的建设中,就方法论而言,代表了一种正确的治学方向。中国史学的历史非常悠久,古代的著名史学家及史学评论家在他们的著作中,谈到了许多史学史的内容,但史学史在本世纪以前却未形成专门学科。把它作为独立的近代意义上的学科进行建设是梁启超在1926-1927年的《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中提出的。本世纪初,梁启超发表了《中国史叙论》和《新史学》,揭起了“史界革命”的旗帜,对传统史学进行了猛烈的批判。他积极引进西洋史学理论来改造传统史学。随着社会的发展,他的史学思想有所变化,至二十年代,他对传统史学的态度由原来的“葬鲁疏阔”的否定转向逐步地肯定。他提出研究中国史学史,就是这种转变的一种表现。1922年发表的《中国历史研究法》,其中第二章《过去之中国史学界》,具有中国史学史的雏形。可见,中国史学史的产生与中西史学的交汇、中国新史学建设的需要有很大关系。朱希祖在史界革命的重阵北京大学史学系任系主任,为史界革命的开展,作了不少有益的工作。重视中国史学研究,应该说是这些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 二、朱希祖的《中国史学通论》 朱希祖在中国史学史方面的成就集中体现在他的《中国史学通论》里。该著本是1919年夏在北京大学史学系为学生讲授本国史学概论的讲义。原为三篇:一中国史学之起源;二中国史学之派别;三历史哲学。以后在其它大学讲授此讲义时,删除了第三篇。1942年,朱氏应女婿罗香林之请,决定出版该讲义,附录论文两篇:“太史公解”和“汉十二世著纪考”。 该著对中国史学史的贡献,应该给予积极的肯定。 首先,它是在中国史学史方面最早的讲义。在此之前,还没有人在大学讲堂里系统讲授这类内容。朱氏所以能在那时写出这个讲义,与那时北京大学史学系的课程改革有很大关系,是建设新史学的需要,上文已谈到,此不赘述。另外,他受章太炎影响很大,民族主义情感炽烈,国学根基雄厚,对弘扬民族文化极有热情。所以讲本国史学概论自然是他乐而为之的事情。这部讲义,比梁启超的《中国历史研究法》中的“过去之中国史学界”还早二三年。可见,朱氏对中国传统史学进行总结的意识在史学界是比较早的。这点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 其次,该著虽是讲义之作,却是作者潜心研究的心得,与陈陈相因之作有别。作者在自序中对一些不良学风提出批评,说:“近世治史学有不免钞胥陋习者,或从中国名著颠倒抄袭,或从外国人著作中片段抄译,干没其名,据为己有”,而对自己的讲义则颇为自信,认为讲义之作,虽“不足以言著述”,但也“皆自由心裁,不染抄胥陋习”(注:《中国史学通论·序》。)。 第三,这部著作在内容上确有许多精到的见解。 《中国史学通论》第一篇论中国史学的起源,包括七个部分:一、史学之本谊,二、有文字而后有记载之史,三、再论书记官之史,四、未有文字以前之记载,五、再论追记伪讬之史,六、论历史之萌芽(上),七、论历史之萌芽(下)。关于史之本义,朱氏引许慎、江永、吴大澂、章太炎诸说,并作了进一步解释,说:史从又持中,又为右手,中为册字,而非“中正”之中。“史,记事者也”,所谓“记事者”,就是后世之书记官,而不是历史官,历史官是以后引申出来的。王国维作《释史》篇,认为“中”为盛算之器。朱氏认为这是周制,初造字时,并无盛算之器,所以,他不采王说。 他认为,历史之法,必为治历明时者所创。他引《汉书·百官志》,说太史令的职掌是负责“天时星历”,制定和颁布历法。西周以前,没有编年之史,西周以后,才有《春秋》。《春秋》之作必起于太史。因为太史有时间观念,能够发现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但写作历史,不过是太史的私人事情,不一定是太史的专职。汉之太史,到后汉时还专掌星历,奏时节禁,记瑞历灾异。著作历史,反而在兰台东观。兰台东观,本是藏书之所,所以到东汉时,并没有历史官专职。至魏太和中,始置著作郎,隶中书。晋元康初,改隶秘书,专掌史任。南朝梁、陈时,又设置史学士,至此,才出现专职的历史官。由此,他断言:“西周以前,无成家之历史,魏晋以前,无历史之专官”。至于《史通·史官篇》说的“史官之作,肇自黄帝,备于周室”,朱氏认为,这是把书记官误以为历史官了。《汉书·艺文志》云:“道家者流,出于史官,历纪成败存亡祸福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朱氏辨之云:“道家伊尹太公管仲皆非史官;惟老子为柱下史,或云为守藏室史。柱下为藏书之地,老子实犹今图书馆长或图书馆书记耳,未尝作历史官也”(注:《中国史学通论》第10页。)。总之,他斤斤致辨于书记官与历史官之区别,破除了千余年来历史官起于黄帝之旧说,不失为一种新见解。 在论及未有文字以前的记载时,他说,此等记载,不出追记,便出伪讬,且伪讬之书,多为神话,不足以当信史。 关于中国史学的起源,朱希祖以德人郎伯雷希脱(Lamprecht)的理论为指导,结合中国历史典籍给予揭示。郎伯雷希脱说:“历史之发端,有两元之倾向,皆由个人之记忆,而对于祖先尤为关切。两元者何?即所谓自然主义与理想主义是也。取自然主义形式者,最初为谱学,取理想主义形式者,最初为英雄诗”(注:《中国史学通论》第18页。)。朱氏赞同这一理论,认为中国史学的产生,也不外此例。“小史所掌奠系世辨昭穆之谱牒,及春秋以前颂美祖先之诗,皆我国历史之萌芽也”(注:《中国史学通论》第19页。)。谈及史学的发展,他又引用了郎氏理论:“谱学进而为年代纪(吾国称为编年史),英雄诗进而为纪传”(注:《中国史学通论》第21页。)。从原则上讲,朱氏认为这一理论是正确的,但具体到中国史学上,又不完全是这样。中国史学发展的实际情况是“诗最先,纪传次之,谱系又次之,年代纪最后”(注:《中国史学通论》第21页。)。对此,他进行了详细的考辨,颇有古文家的治学风格。关于这几种史体出现的时间及其相互关系,还可以进一步考辨,但朱氏这种试图发现中国史学产生的规律性的研究旨趣,还是值得肯定的。 朱氏还对史学和史料进行了自觉的区分,如他说:“小史外史所掌,皆系谱牒政令之属,可称史材,未成历史,断非鲁春秋等所可比拟也”(注:《中国史学通论》第18页。)。“春秋以前,年代不明。虽历人亦多争执异同,此谱系之所以不能称为历史也”(注:《中国史学通论》第20页。)。史学要有明确的时间、空间要素,没有这些要素,史学不足以成立。如《尚书·尧典》篇,所载史实前后延续一百五十年,“实为本纪之权舆”,但与司马迁的本纪相比较,《尧典》的不足在于年代不明。《尚书·皋陶谟》,纯为记叙之体,“实为列传之权舆”,但与《史记》中的列传相比,《皋陶谟》不书皋陶为何地人,这是史学上空间的观念尚未发达的缘故。《尧典》、《皋陶谟》继英雄诗而起,是史学还处于幼稚时期的作品,而司马迁的《史记》,则是在年代记(即编年体)发生之后,史学已达进步之时的作品。朱氏通过史学要素的有无显晦,说明史学的萌芽、产生,较为清晰地展示了史学进步的脉络。 《中国史学通论》的第二部分是“中国史学之派别”。朱氏认为,史学有两大派别,一是记述主义,一是推理主义。上文提到史学的发端,有两元倾向,即自然主义和理想主义。这两主义都包含于记述主义史学当中,但随着理想主义的渐次进步,即产生推理主义,于是出现记述主义与推理主义两派史学的并立。孔子修《春秋》后,出现《春秋》三传。记述主义表现为《左氏春秋传》,推理主义则为《公羊春秋传》、《谷梁春秋传》。记述与推理两主义,其发展之难易,各不相同。中国记述主义,得以长足发展,而推理主义,自汉以后,渐次衰微。推理主义的发展,除凭借记述主义的发展外,还必须有哲学、社会学为基础,“于物心两界及宇宙全体,透澈悖悟”。而我国既无系统之哲学,又无求实证之社会学,所以推理主义不能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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