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先生所作《殷人服象及象之南迁》[7]也是一篇具有很高学术价值的名作。在该文, 他结合殷墟甲骨文记载,以证殷代河南实为产象之区。他还通过对甲骨文“为”字结构 进行分析,以证殷人服象,必为古代相传之信史。然后由象之逐步南迁之事实以证我国 大陆古今气候发生了剧烈的变化。这一见解无疑极富科学性,其不仅对于先秦史研究, 而且对于历史地理学的研究都具有极其重要的参考价值。在本文中,徐先生还对商民族 的起源地这一令学术界颇感棘手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独到的看法:“古代环渤海而居 之民族,即为中原文化之创始者,而商民族即起于此。史称商代建都之地,前八而后五 ,就其迁徙之迹观之,似有由东渐西之势。与周人之由西东渐者,适处于相反之地位。 ”尽管商族起源地望问题的论争迄今仍在学术界持续进行着,徐先生的观点亦并非最后 的定论,但他的这一观点确实备受先秦史学界和考古学界的关注和重视,其对于殷商史 及商代历史地理的研究无疑颇富重要的启发意义。 鬼方是屡见于商代甲骨文及古代文献记载的活动颇为频繁的商代主要方国之一。由于 材料的缺乏,有关鬼方的若干问题虽然经过王国维等先生的深入研究,但所遗留的问题 仍然不少。徐先生于抗战前夕发表了有名的《殷周之际史迹之检讨》[8]一文,认为《 易·既济》及《未济》“两伐鬼方,当非一时之事。”尤其他考证《易经》爻辞中伐鬼 方者并非是商王武丁,而是周王季。古本《竹书纪年》所载武乙三十五年周王季伐西落 鬼戎与《易经》爻词所记震用伐鬼方者,当是一事。“此谓周伐鬼方而殷人赏之,以小 邦而伐大国之敌,故有震惊、震恐之意。”此种解释,纠正了古代学者的错讹,可谓发 前人之所未发,观点新颖,见解独到。该文中,他还对《左传》昭公四年“商纣为黎之 搜,东夷叛之”及昭公十一年“纣克东夷,而陨其身”两则材料进行了深入分析,他认 为,“商末周人势力必已远及江、汉以东,如陈,如吴,皆是。盖商人治兵于黎即所以 防周,故周人即嗾使东夷叛之,以为牵制之师。其后,纣克东夷,周人即乘之以戟黎, 卒以灭商。”这种分析颇有一定的道理,而且颇为接近商、周之际的历史实际。 商、周时期的土地制度问题也是学术界争论较多的重大理论性问题之一。徐先生曾撰 著过《井田制度探原》[9]一文,认为“田”的初义“为田猎”,“为战阵”。“田之 所象,实与田猎之阵营相符”,“井田之形方,实由添猎社会演变而来”。“殷代田男 两服行井田制,八家为井,故其编组皆以四进”。关于战国时期文献中的“爰田”,徐 先生解释为“交换其田”。殷、周之际,荒土颇多,周人农业实行粗耕,地力既竭,便 转而它徙;其后空旷土地渐少,则需与他人换土易居,这就是爰田制的内涵。徐先生的 解释,持之有据,言之成理,论证缜密,自成一说,受到学术界绝大部分多数学者的赞 许与支持。 商代王位继承制度长期以来也是学术界聚讼不决的重要的学术问题之一。徐先生《殷 代兄终弟及为贵族选举制说》[10]一文以为,“殷代为氏族(或称部落)社会”,“甲骨 文中王有王族,子有子族,有庸氏之族,有羽氏之族,有三族,有五族,有多子族,皆 氏族社会之徵。”“盖武丁(高宗)以前殷人仍在氏族社会时代,王子必须与其部族共同 耕稼操作。故祖甲旧为小人,武丁久劳于外,杂于小人之中,故能知小人之依,能知稼 穑之艰难。其后即位则必由部族推戴,或贵族间之选举。凡推戴或选举必多属年长之兄 弟辈。”这就是兄终弟及之制在商代颇为普遍的原因所在。在这篇学术著作中,徐先生 结合有关文献记载、甲骨文材料和民族学资料,进行科学的多重论证,所作结论,颇另 人信服。 建国以来,徐先生有关殷商史方面的研究成果继续不断涌现。他所著《黄河流域穴居 遗俗考》[11]一文,根据考古发掘指出,黄河流域一带有大批竖穴或窦穴,有的窦穴有 脚窝可以上下,有的竖穴有台阶可以出入,他还用古文字资料与上述情况相印证,说明 殷人早期穴居,后来才有地面建筑出现,这个变化乃是因为殷人与淮河流域的民族接触 日益频繁受到他们使用地面建筑影响的结果。这一发现,对于研究中国早期地面建筑的 出现颇具重要的启发意义。 殷、周之际社会的基层组织问题,是先秦史研究中的一个难点。王国维先生曾发表过 著名的《殷周制度论》,从殷、周两代的上层建筑中,找出它们的差别来;而关于它的 基层组织,则仍付阙如。徐中舒先生《论殷代社会的氏族组织》[12]一文,曾专门就此 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和系统的论述。甲骨文中有“王族”、“子族”、“多子族 ”等,这表明王和王子或许多王子不在一族之内。徐先生结合有关甲骨刻辞、铜器铭文 和澳洲阿兰大部族组织的分族情况,进行了综合研究,并得出结论:“殷、周社会的基 层组织有着根本的区别,殷代是彻头彻尾的氏族组织,而周代则已是氏族组织解体后进 入家族制的社会了。”族与姓的不同,是中国历史上一直没有提出过的问题。徐先生在 该文中,对此问题进行了一番细致的研究。他认为,从民族学材料看,在氏族社会,“ 男子初从夫居时,妇家都称之为甥;反之,女子于归从夫居,夫家即称之为姓。甥与姓 的初义,就是新人的意思。”“姓是因为家族外婚女子从夫居才产生的,在氏族的分族 婚级制下,是不需要的,因此。秦汉以前的男子,就从没有称过姓的”。在该文中,徐 先生还对周代的昭穆制度进行了研究,认为其是周康王以后周人从东方抄袭来的典礼。 成汤以前的先公的排列顺序,正符合周代昭穆制度的序列,所以其正是昭穆庙制的蓝本 。以上徐先生所论,方法科学,判断准确,证据可靠贴切,完全符合先秦时期的历史实 际。 殷、周社会性质问题是先秦史研究中一个颇为棘手的问题之一。徐先生发表的《论西 周是封建社会--兼论殷代社会性质》[13]一文则是有关这一学术问题的一篇力作。为 进一步说清楚西周是封建社会,徐先生在本文中用了大量的篇幅对商代奴隶制和奴隶制 的特点进行了分析。徐先生首先从对殷代内外服制的分析入手,并结合历史上辽代、满 洲早期的社会政治制度,进行参验比较,他说:“殷代虽然已经进入阶级社会,但是它 的统治阶级,还长期保存着家长制氏族制度,他就靠了这个家长制氏族制度来奴役其他 的部族。”“殷代侯、甸、男、卫四服,只有甸卫二服在邦畿之内。卫服是镇压奴隶的 军事贵族,甸服是被俘虏来的生产奴隶。只有这两服才是奴隶制。侯、男两服,前者是 没有脱离自己的部族,后者还是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这两服可能已有封建制的因素了 。”这种解释,既有宏观的理论,又有微观的考证,论据充分,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关 于商代内、外服制问题的研究,徐先生在该文的基础上又作了进一步深入系统的研究。 其集中体现在由他和唐嘉弘先生联名发表的《论殷周的外服制--关于中国奴隶制与封 建制分期的问题》[14]一文。在这篇论文中,他们将商、周服制置于世界历史的大背景 中加以考察,分析了二者之间的实质性差别。 徐先生关于殷商史方面的代表性论著还有《商代铜器足征说兼论<邺中片羽>》[15]、 《四川彭县濛阳镇出土的殷代二觯》[16]、《论甲骨文中所见的儒》[17]、 《殷周史的几个问题》[18]等。限于文章篇幅,本文不再作详细论述。 夏商史是中国文明史的源头,然而由于史料的缺乏加上晚出史料固有的复杂性,真正 意义上的夏商史的研究工作,历时并不算太久。徐中舒先生对夏商史所作的大量有益的 探索以及其在罗王之学基础之上所建立起来的文献、考古及民族学材料相互比较参证的 科学的多重论证法,为中国先秦史学科体系和科学的研究方法的建立,做出了巨大的贡 献。时值学风浮躁,目前的夏商史研究中所暴露出问题不少。有的学者在史料不足徵的 情况下,急功近利,浅尝辄之,随意发挥主观想象,甚至凭空捏造史实,杜撰出一些所 谓的“禹都阳城即濮阳说”、“古秦楚同源论”等奇谈怪论,它们还能刊发于所谓的国 家级刊物或是核心期刊上,此种风气不知何时休矣!今撰此纪念文章,在弘扬徐中舒学 术精神的同时,期望对此不良学风有所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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