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二史札记》之《晋书》部分,共17条。其中,5条内容集中讨论《晋书》的编撰得失,占总数的29.4%。赵翼认为《晋书》的长处在于不专据臧荣绪一书,而是参考各种晋史,叙事“爽洁老劲”、“详而不芜”,列传编次“位置得当”、“甚有斟酌”等。而其缺陷在于人物评价褒贬失当,内容“好采诡谬碎事”,史文“竞为艳体”。[6](P152~153)《晋书》部分重点在“史事”,共有12条,占总数的70.6%。其中,关于社会风俗的条目共有4条,重点探讨了“六朝清谈之习”的历史原因、弊端并将其在南朝各个时期的不同表现进行了精要的总结和概括。其余两条目,一条“唐人避讳之法”总结了唐人修史避讳的三种方法,另一条“建业有三城”则是历史地理的小考证。除上条目外,其他6条则全部是讨论东晋南朝的重大政治问题,占“史事”内容的50%。其中,赵翼于“东晋多幼主”、“晋帝多兄终弟及”、“愍、元二帝即位”三条探讨了东晋多幼主的原因:“盖运会方隆,则享国久长,生子亦早,故继体多壮年,所谓国有长君,社稷之福也。及其衰也,人主既短祚,嗣子自多幼冲,固非人力所能为矣。然东晋犹能享国八九十年,则犹赖大臣辅相之力。”[6](P163)赵翼以“运会”解释历史,虽有一定的神秘性,但落脚点依然在人事,其合理性不言而喻。而“九品中正”条,赵翼不仅全面考察了九品中正制度的产生原委、变化过程,也深入分析了它的利弊得失以及它虽然弊端百出却又“莫之能改”的原因,可谓古人关于九品中正制度研究最全面、最深刻的见解。赵翼于“南朝多以寒人掌机要”条,从寒人、门阀大族以及君主三者的关系深入分析了“寒人掌机要”的原因、利弊,显示出高超的综合运用史料、全面分析问题的能力。 综上,可以看出钱氏、王氏与赵氏治史的不同特点: 其一,王鸣盛尤其是钱大昕善于做孤立分散的考证,而赵翼治史很少做孤立考证,他善于归纳同类事物以提出“公则”。就《后汉书》和《晋书》来看,赵翼并没有按照它们原有的顺序孤立分散地逐条作札记,而是按照自己对东汉、两晋历史的理解,以问题统领同类史料,以同类史料佐证自己的观点。从一定意义上来说,钱氏、王氏是校史和考史,赵氏则是以考史的形式来著史,抑或说是考史和著史的结合。 毋庸讳言,钱大昕、王鸣盛对历代正史校勘和考证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但也不应否认,对正史的校勘、考证与对历史和史学问题的阐释毕竟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史文校勘和史事考证是对基本的历史资料和历史事实自身的个别判定,历史的编撰和史实的阐释则是对历史和史学深层次问题的纵横联络与综合分析,已进入到历史解释的范畴。前者固然是历史研究和史学研究中不可缺少的基础工作,但若仅仅停留于此,历史研究和史学研究就不可能提高和进步,只有两者的有机结合,方能促进史学的发展。 其二,赵翼治史的领域和重点与钱氏、王氏的差异,反映了三人治史旨趣的不同。三部考史著作的自序清楚地表明三大家治史旨趣的差异。《廿二史考异·自序》云:“廿二家之书,文字烦多,义例纠纷,舆地则今昔异名,侨置殊所。职官则沿革迭代,冗要逐时。欲其条理贯穿,了如指掌,良非易事。”可以看出,钱大昕著《廿二史考异》的主要目的是“校勘”,是解决史书存在的“文字”、“义例”、“舆地”、“职官”问题,为后世读史者扫除障碍。《十七史商榷·自序》云:“十七史者,上起《史记》,下迄五代史。……海虞毛晋汲古阁所刻,行世已久,而从未有全较之一周者。予未为改伪文、补脱文、去衍文,又举其中典制事迹,诠解蒙滞,审核踳驳,以成是书,故名曰商榷也。”可以看出,王鸣盛所做的工作主要有两种,一是校勘,二是考证。赵翼的治史旨趣与钱、王明显不同。《廿二史札记》的治史旨趣则在于辨明“史法”,探究“史事”:前者是对历代正史撰修经过、著者、著史岁月、内容真伪、体例得失进行的集中探讨,后者则主要探究历代“风俗之递变、政事之屡更,及关于治乱兴衰之故”。所以,钱大昕治史偏重史文校勘、史地勘正,最能体现乾嘉考据史学的特色;赵翼治史则偏重史书编撰与经世致用,考证方面疏漏较多;王鸣盛治史的特色则介于两者之间,兼重考证史实与阐发史识。从这个意义上说,三人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也预示着考证学风向经世学风、“考史”向“著史”的转变,三人从不同侧面继承、发扬了清初顾炎武等人所开创的征实以经世的学风。 三、结论 杜维运先生曾指出,赵翼著述“错误百出,考据实非所长;历史考据学家治史,也非为著史,而为考史……赵翼则不考史,而致力于历史解释,超越于孤立的繁琐事实之上;历史考据学家治史,更为考据而考据,不为经世,赵翼则寓经世思想于著述之中”[2](P936)。这一论述确有洞见,然而,他由赵翼著述“错误百出”、“寓经世思想”而得出赵氏“不考史”、非考据学者的结论,则不足以让人信服。 其一,一个学者是否为考据学者,不能从其考史的错误多少来判定。赵翼之《陔余丛考》、《廿二史札记》等著作,其考史的条目比比皆是,仅《廿二史札记·卷一》就有“司马迁作史年岁”、“褚少孙补史记不止十篇”、“史记律书即兵书”等。如“司马迁作史年岁”一条,此条属于驳正他人的观点,赵翼首先指出有论者谓司马迁作史始于李陵之祸,接着他从《太史公自序》、《报任安书》等篇章找出许多证据,指出司马迁著史远早于此。当然,赵翼并没有就此而止,他不仅详细推算出司马迁修史花费时间长达20余年,而且还罗列了欧阳修等人修《新唐书》花费17年、司马光等人修《资治通鉴》花费19年等同类事件,由此得出著史当审慎不可“聊而命笔”的结论。显然,赵翼既考史又超于考史之上,善于从同类事件中归纳其中的“道理”,可谓有“理”有“据”。当然,赵翼考史多误,也是毋庸讳言的,杜维运先生曾作《廿二史札记考证》,指出《廿二史札记》错误多达399条。但是,乾嘉时期主流的考据学者如钱大昕、王鸣盛诸人亦有不同程度的错误,《陈垣史源学杂文》一书就对钱大昕尤其是王鸣盛考史的错误多有驳正。 其二,也是最为关键的一点,就是杜先生认为乾嘉考据正统派学者如钱大昕、王鸣盛等人“为考据而考据,不为经世,赵翼则寓经世思想于著述之中”。实际上,以钱氏、王氏为代表的乾嘉考据学者亦有经世致用的主张。例如,钱大昕亦主张史著选择人事当关乎法戒、纪治,他说:“事之无关法戒,人之无足轻重者,削删节之。又史以纪治忽之迹,非取词章之工。”又说:“良史之职,主于善恶必书,但使纪事悉从其实,则万世之下,是非自不能揜,奚庸别为褒贬之词。”[7](P284-285)再如,钱氏关心黄河治理,《十驾斋养新录》有“河防”条专门谈论黄河治理,这些都表现了他经世的一面。同样,作为一个考证史家,王鸣盛除了注重考证史实之外,也具有“治史通识和独到见解”,如王氏关于“台阁”制度的考证就蕴含着明显的经世致用思想。但总体而言,《十七史商榷》和《廿二史考异》侧重校勘和考证,而《廿二史札记》虽注重考证,但更注重在全面考索历史人事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历史见解,是一部有着明确经世致用目的和深刻历史见解的考史著作。 其三,从治学特色与方法而言,赵翼与钱大昕、王鸣盛并无二致。近人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从乾嘉考据学之正统派的治学特色与治学方法考察三人治史的同异,明确将赵翼《廿二史札记》、钱大昕《廿二史考异》、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并列为考据史学的代表作。不过,梁氏又特意补充道:“惟赵书于每代之后,常有多条胪列史中史实,再归纳比较研究,以观盛衰之乱之源也,此其特长也。”[1](P49)作为清代学术、学风的继承者与扬弃者,梁氏对乾嘉考据学之特色、方法的归纳总结是恰当的,而由此得出赵翼属于考据史家的结论也是具有说服力的。 总之,通过考察赵翼史学的渊源,以及比较《廿二史札记》、《廿二史考异》和《十七史商榷》三部著作,我们以为赵翼史学与乾嘉考据史学同源异流,广义上同属于考据史学的范畴。赵翼治史不仅深受考据学风的影响,而且在治学特色与方法等方面亦与钱氏、王氏有相同之处。赵翼治史固然独具特色,但与乾嘉考据史学仍为同道。从渊源而言,三人均传承、发扬了清初征实以致用的学问,只是因各人的性之所近与现实的政治、环境促成了各自的著述方法与宗旨。由三人比较而言,赵翼不着意于文字词语的音韵训诂、史料文献的辑校订补、名物掌故的训释疏通、地理典制的梳理考证,而是独怀史学经世的旨趣,善于从宏观角度探求历史时势的变化和盛衰之故,进而发掘隐藏在大量分散史实背后的历史通则。从这个意义上说,赵翼史学确与钱大昕、王鸣盛为代表的主流考据史家有差异,甚或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乾嘉时期主流考据学一统天下的局面,促进了乾嘉学术风尚的变化。因此,如果说钱氏、王氏是乾嘉考据史学的正统派,那么,赵翼当属于乾嘉考据史学的别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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