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乎“传统”的君臣协治论 从古典史学、教会史学以及圣经诠释学这三个叙事维度来看,《史纪》对法兰克人的颂扬应该说是全方位的,也正因如此,有学者认为,《史纪》的写作目的就是在于证明法兰克民族的伟大与优越。(50)就《史纪》一书多维度的写作基调而言,这一结论自然有其合理的一面。不过,对该书写作意图的判断如果只是停留在这一层面,或许会显得不尽圆满。《史纪》作者难道真的就是仅仅出于对法兰克民族的“礼赞”这么一种简单而纯粹的目的而写作?实际上,正如前文所言,与《法兰克人史》以及《弗莱德加编年史》等著作不同,《史纪》对法兰克人的正面评价并没有随着历史进程的演化而出现明显的变化,虽然作者也会对法兰克社会中的某些人或某些事作出批评和谴责,但就总体而言,对于和早期历史一脉相承的法兰克现世社会的政治生态,《史纪》作者是持认可态度的。也就是说,从《史纪》的叙事路径来看,作者应该有着更为深刻的现实考虑,其根本目的应该在于,通过对伟大而优越的法兰克人历史的追溯,为现实中的法兰克社会政治格局寻求注解,并希望能够维持这一格局。 从《史纪》结尾处的文字可以看出,此书写于8世纪20年代晚期。这是法兰克国家处于剧烈政治变革的一段时期,是法兰克国家即将改朝换代的前夜。一方面,墨洛温王朝处于大厦将倾而未倾之际:自7世纪中叶达戈贝尔一世去世(639)之后,法兰克国家逐步进入分崩离析之境,墨洛温王朝在法兰克的政治统治开始走向衰败,国王的权力日渐式微;及至《史纪》作者生活的年代,墨洛温王权已更加趋于虚无。(51)另一方面,法兰克上层贵族的权势日益扩展:与王权衰微相伴,法兰克上层贵族进入群雄逐鹿时期,其中,来自法兰克东北部(奥斯特拉西亚)的丕平家族(Pippinids)已逐渐取得法兰克国家的政治操控大权。尽管如此,在这一时期,作为法兰克国家最高权力的象征,墨洛温君主依然享有正统地位,法兰克贵族至少说在表面上也在继续承认其合法性。 根据《史纪》的文本内容,学术界有一个共识,即此书作者是一位正统主义者,他生活在法兰克国家的西北部地区纽斯特里亚,而这里也正是墨洛温正统王权的传统中心。不过,对于法兰克国家的政治大局,《史纪》作者应该说是洞若观火。因此,作为正统派,他所能够想象得到的最为理想的局面就是:既认可贵族的权势,又保持国王的正统,在二者之间建立互不逾越底线的平衡关系。(52)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包括法兰克国家在内的中世纪西欧是典型的传统社会。在这里,习俗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传统决定着人们的生活半径,不论是社会生活还是政治生活,都需要以习俗、传统、历史为根基,以证明其存在的合理性和正确性。用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的话来说,这个根基就是“永恒的昨天之权威”。(53)正是基于这一传统氛围,法兰克国家的“历史”便成为《史纪》作者借以表达现实关怀的一个工具。关于《史纪》作者的这一理念,可从以下两个相辅相成的层面予以剖析。 其一,“人民”在法兰克国家中享有创制者的特殊地位。按照《史纪》的说法,法兰克国家虽然是个君主国,但这个君主制度并不是自为的,在其初创及制度建设过程中,法兰克“人民”(上层贵族)具有开创之功。首先,关于法兰克国王的产生:法兰克人原本只有首领而没有国王,只是在莱茵河下游地区生活多年之后,他们才将“法拉蒙(Faramund)(54)选了出来,将之推举为御临于他们之上的长发国王”;“国王法拉蒙去世之后,他们又推举他那披着长发的儿子克劳迪欧(Chlodio),(55)让他继承其父的王国。”(56)其次,关于法兰克国家制度的建设:法兰克国家原本没有自己的法律,在推选出自己的国王法拉蒙之后,他们开始制定法律,“负责此项工作的是他们当中的一些领袖人物:威索瓦斯(Wisowast)、威索加斯(Wisogast)、阿罗加斯(Arogast)和萨利加斯(Salegast)。”(57)因此,可以看出,不论是国王的推举,还是法律的制定,法兰克贵族都居于至关重要的地位,没有他们,就没有法兰克国王,就没有法兰克制度,而且也就没有法兰克的未来。 其二,君主在法兰克国家中具有不可动摇的合法地位。从《史纪》的叙事文本中可以看出,作者认为,法兰克的“长发国王”虽然说最初是由“法兰克人民”推举出来的,但是,一旦作出这样的决定,墨洛温家族的王位世袭就理应成为不容变更的定制。如果国王的行为出现不妥,“人民”可以对之进行谴责,但却不可将之驱逐或杀害,更不可对王位产生觊觎之心。关于这一观念,《史纪》文本多有体现,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事例有二。第一,希尔德里克(Childeric)被逐事件:墨洛维之子、“长发国王”希尔德里克因纵情声色而被法兰克“人民”逐出国门,然后他们把罗马人的“君王”埃吉迪乌斯(Aegidius)(58)推举为首领,让他来统治法兰克人的王国。不过,法兰克人后来又后悔起来。《史纪》作者借书中人物之口说道:“你们原本有着一位合适且睿智的国王,但你们却把他赶跑了。”法兰克人随即忏悔道:“我们当初实在是太草率了。埃吉迪乌斯的所作所为已让我们悔不当初,我们真不该这么对待我们的国王。只要我们能够找到希尔德里克,我们就一定会和和气气地让他做我们的统治者。”(59)第二,丕平家族成员觊觎王位事件:656年,奥斯特拉西亚国王西吉贝尔特三世(Sigibert Ⅲ)去世,留下年幼的儿子达戈贝尔(Dagobert)。丕平之子、时任宫相的格里莫阿尔德(Grimoald)废黜幼王,而将自己的儿子扶上奥斯特拉西亚王位。对于这种篡逆之事,《史纪》作者作出如下描述和评判:“法兰克人对此愤愤不平,他们对格里莫阿尔德搞了一次伏击,将之生擒活拿,然后把他扭送到法兰克国王克洛维(60)那里,让国王对之进行审判。到了巴黎城之后,他被投入大牢。他伤害了自己的主人,因此他理应该死,人们用锁链把他牢牢地捆绑起来。在遭受大量的酷刑之后,他气绝身亡。”(61) 从《史纪》中的上述两个层面叙述中可以清晰地看出,在作者的理念中,优秀的法兰克贵族和正统的墨洛温君主都是法兰克社会的中流砥柱,任何一方的存在与发展都不能以牺牲另一方为代价,二者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正是基于这样一种理念,《史纪》作者在对上述双方进行描述和评判时,几乎是一以贯之地持有不偏不倚的态度。对于墨洛温王族,尽管作者维护其正统地位,但对于某些国王的恶劣行径,他也照样给予批判。同样,对于法兰克贵族特别是最具权势的丕平家族,尽管作者对其觊觎王位之举痛斥不已,但对于其中某些杰出人物的优良品行,他也照样给予称颂。因此,大致可以认为,《史纪》一书的真正写作意图就是在于表明:在法兰克国家中,正统君主的存续与上层贵族的辉煌是可以并行不悖的,现世的社会政治格局应该继续存在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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