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理论方面,基于伊斯兰世界把伊斯兰教视为一种经济制度的普遍看法,一些教法学家和伊斯兰学者从大多数国家的现实出发,依据《古兰经》关于禁止利息、关于公正、正义、平等、兄弟情谊等经文,提出了他们的经济理论或经济学说。不管是在教界,还是在学术界,不管他们是赞同社会主义,还是反对社会主义,在60年代关于伊斯兰社会主义和经济问题的著作大量问世,反映了伊斯兰经济理论的发展。在一些国家里,这一理论成为社会发展的经济纲领或发展民族经济的政策依据。有的国家还根据这一理论的基本思想,创办了伊斯兰银行、或伊斯兰无息银行,从而从实践方面发展了它的经济理论。 可见,当今伊斯兰社会的一个突出的特点是,宗教思想的物化。社会实践以宗教主张为基础,甚而伊斯兰教被政治化,政治被伊斯兰教化。 八、伊斯兰教地方化和民族化 伊斯兰教由阿拉伯民族宗教演变为世界性宗教,逐渐取代新传播地区原有民族的信仰,必然经历它的地方化和民族化过程。目前,它在世界上的117个国家和地区的337个种族集团中传播。信奉者约10亿人。如果没有它的地方化和民族化过程,要成为如此广袤地域、如此众多民族人口信仰的宗教,是难以想象的。 伊斯兰教地方化和民族化的过程,既要以伊斯兰意识形态对新传播地区各民族的信仰进行筛选、改造以决定取舍,或是予以包容,或是予以摈弃;又要使自身适应当地原有民族的文化传统。从它兴起迄今的1300多年的历史发展表明,接受伊斯兰信仰的各族人民,总会把本民族原先的生活方式、思想意识、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心理情感等带入伊斯兰教,最终形成今天人们所闻所见的地方化和民族化的伊斯兰教。当我们说它的地方化和民族化时,并不排斥它的信仰的统一性;相反的,只有在这种地方化和民族化之中,才能真正体现它作为世界宗教的普世性。换句话说,世界性宗教只有在它的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中显现其普世主义;否则的话,它只能是民族宗教而不是什么世界性宗教。可见,它既是统一的宗教,又是具有地区特色和民族特色的宗教。 那种认为伊斯兰教是超时间、超地域、超民族的说法,应予严格地限定。一方面,就它的核心信仰(信仰真主独一)而言,没有什么变化;而就所信仰的诸信条的内容而言,则是有所发展和变化的。另一方面,从伊斯兰教的发展来看,它是随着时间、地点和客观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离开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条件,它只能是抽象的一般。事实上,任何宗教总是在一定地区以一定民族为载体而被人们信仰的。宗教离开具体人群的信仰,只能是历史上曾经存在过或记载在书本上但已消失的、非现实的宗教。世界各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穆斯林信仰的是同一的伊斯兰教,但他们对它的理解,则有一定差异性。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的穆斯林信仰中夹杂着万物有灵论观念,与马来西亚山区穆斯林的类似观念并不是同一的;更不必说他们与其他民族在信仰上的差异了。同样的,各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穆斯林在生活方式、思想意识、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心理情感等方面,很难说完全同一。至于在遵循伊斯兰教法方面,他们所持的态度或宽或严,也不尽相同。阿拉伯人与伊朗人、土耳其人与巴基斯坦人之间在上述诸方面显然各个不同。这种地区、民族特点的存在并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也不因人们信仰这一或那一宗教就会改变了的。伊斯兰教在中国的地方化和民族化的结果,形成不同于国外伊斯兰教的中国伊斯兰教。即使是在中国,各不同地区和民族穆斯林的信仰、礼仪、生活习俗等方面的特点也是大同小异的。例如在接受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儒家文化方面就极不统一、极不平衡。 当我们强调伊斯兰教是个统一的宗教,这是为了与其它世界性宗教(佛教、基督教)相区别而言的、是就它与其它世界性宗教的质的规定性有所区别而言的;当我们说伊斯兰教的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时,这是以伊斯兰教的自我为对象而言的、是以它在各不同地区和民族中的传播和发展而言的。恰恰是从它的地方化和民族化中,人们得以研究并具体认识伊斯兰教;否则的话,那种仅仅停留在抽象的、一般的认识上,并不能增加对伊斯兰教的了解和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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