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述战略思路,周恩来在湘桂期间,除了做发展进步文化、开展文化统战的工作外,实际上主要关心的是三件事:部署华南敌后游击战,对国民党开展军事统战工作,为南方局寻找落脚点。其中对于南方局的落脚点,通过长沙军事会议,周恩来已清楚国民党不会在湖南组织大规模抗战,且其机构很快将撤离长沙,原定设南方局于长沙的打算因而落空;与湘粤皆近而地处华南抗敌前沿和枢纽却又相对安全的重要城市就只剩下桂林了。11月初,周恩来、叶剑英决定派李克农、吴奚如等筹备组织桂林八办。12日,周、叶致电书记处,提议:各中央局、省县委“均请设统一战线部(或科),任友党友军联络工作及参加各方政权事宜”;建立“全国交通网”,“分西北、西南、海上三个中心:西安,任西北、华北、中原之联络。桂林,任东南、西南之联络。香港,联络沿海及海外。重庆,为三个联络中心的中心,办事处移驻该处”;各中央局的辖属省区党组织应当相应调整确定,各中央局驻地亦应明确,(13)东南局辖苏皖、豫浙闽、皖鄂三个省委,南方局辖湖北、湖南、广东、闽粤赣、江西五个省委,并辖香港、上海两个党委及云南、贵州两个工委,建议东南局设在四川,南方局可于桂林、宁陵(14)、宝庆选择一处地方。(15)这个建议对南方局的工作作了可以推知的全面的战略设想:南方局设于战场与后方的结合地带及交通联络网的关键点上,以军事包括军事统战为中心工作,领导华南乃至东南、华东的敌后游击战争。周恩来也是按此设想推进工作的。其间,一度于14日在衡阳设立八路军办事处(次年初改为交通站),表现了他考虑到与张治中等地方当局的关系,如电报中所说,仍在三地间犹豫比较。因为指挥华南战场的需要,加之蒋介石于12月1日到了桂林,周恩来最终选定了桂林。11月下旬,桂林八办成立。12月3日,周恩来等经衡阳到达桂林。同期,从武汉、长沙撤退下来的人员和物资,也都集中到了桂林。(16)10日,周恩来、叶剑英致电书记处和各地:“周、叶已抵桂,南方局暂设此。特此通知。”并强调“南方局在桂林成立”。(17)至此,按照争取“过渡”到相持阶段的认识和既定战略思路,周恩来将这件数月来未决之事划上了句号。也因此,现在少数论者认为南方局成立于桂林。 周恩来的这些行动无疑是以毛泽东战略思想为依据的。但正是在这些问题上,表现了他与毛泽东战略分析的不同。关键问题是对“过渡期间”的认定。毛泽东在《论新阶段》中说:“目前正处于向新阶段发展的过渡期间”,并且“敌占武汉并不即等于旧阶段的完结,新阶段的开始,由现在敌人尚能继续进攻到他被迫停止进攻之时的这段时间,还是一个由旧阶段转向新阶段去的过渡期间”。这即是说,过渡时期自武汉保卫战初起时就已开始,它的完成,即完全进入战略相持阶段,则以敌因种种原因而被迫停止进攻为标志。他之所以断定当时是过渡时期,其根据在于“武汉现正处于敌人的威胁中,敌人还要向广州、长沙及西北等地进攻”的判断。这个判断与周恩来的判断是一致的。但毛泽东同时又认为:“敌人占领武汉之后,他的兵力不足与兵力分散的弱点将更形暴露”,故“其总的战略进攻接近了一个顶点”、仅有一点进攻的余威了,只是“我们承认敌之进攻还有一点余威,并最好与最恰当的是估计到他的这点余威还相当的大,因此还有充分可能他要攻略广州、西安、宜昌、长沙、南昌、梧州、福州等处及其附近地区,甚至要准备他向着整个粤汉路与西兰公路之进攻”。(18)毛泽东实际上是按照他对于事情发展一贯做最坏打算、争取最好前途的认识与行为方法,在10月上、中旬不能确知未来情况时,为保险起见而留有余地,提出了“过渡期间”以便进一步观察。正因此,他的本意是认为日军进攻武汉是其在进攻阶段最后的、最大规模的行动,以此为顶点,武汉失守后,日军将停止战略进攻,其由进攻到停止进攻的“过渡期间”也就完结了,抗战将立即进入相持阶段,根本不再有“过渡期间”可言。这一估计得到了战局的印证,广州、武汉失守后,日军的战略进攻戛然而止,“过渡期间”已经结束。并且,国民党军和日军双方与战略相持形势相一致的战略部署已经形成,华南在双方战略中都非重点。因此,《论新阶段》实际上是按照没有“过渡期间”的设想,着重论证了直接进入相持阶段后的问题。它对相持阶段开始后很长一段时间中国的困境作了描述,那就是国家政权与作战阵地在地域上被敌分割、财政经济异常困难、英日或妥协或进一步冲突、国际援助可能暂时减弱、全国性伪政权有形成的可能并影响到抗日阵线中可能出现部分叛变和妥协空气增长、悲观情绪和意见分歧增加等。在毛泽东看来,这种形势决定了新阶段的全国性战略任务,应以政治及经济上的增强信心、克服困难、发展进步为主,其重心在于国民党坚持抗战和政治进步,以改善国共关系和巩固与扩大统一战线、改造军队、坚持和发展游击战争、国家民主化、民众运动的更大发展等;就中共而言,大大增强以国共关系为重心的统战工作力度,推动国民党坚持抗战及政治进步,以避免妥协投降危局,成为政治上的当务之急。这就是说,以统战工作维系国共关系,已成为中共在战略相持阶段的重要战略任务。同时,毛泽东已准确预见到由于没有“过渡期间”,武汉失守后,日军对正面的国民党军将再无重大战略进攻,将很快回过头来进攻华北等地,因此要求中共“应把敌后游击战争大体分为两种地区。一种是游击战争充分发展了的地区如华北,主要方针是巩固已经建立了的基础……又一种是游击战争尚未充分发展,或正开始发展的地区,如华中一带,主要方针是迅速的发展游击战争”,指出这样做的当前目标是“以免敌人回师时游击战争发展的困难”,长远目的是“为了生长力量准备战略反攻”。(19)可见,《论新阶段》提出的、毛泽东实际关心的中共当时乃至整个战略相持阶段的主要战略任务应该是两项:全力开展游击战争,以巩固华北、发展华中,粉碎敌之回攻,寻求自己军力实力的发展,坚持抗战;为此,要全面巩固与扩大统一战线,主要加强对国民党的统战工作,遏制其已经出现的妥协投降倾向,推动其进步,为敌后游击战争创造有利条件。照此,他关心的战略重点就只能是华北、华中及蒋介石、国民党、重庆而不可能在华南。所以中共六中全会确定了“把党的主要工作放在战区和敌后,大力巩固华北、发展华中”的战略方针。(20)按此方针,其后一段时间,毛泽东将主要精力集中到了指导华北游击根据地对付日军已开始的回师进攻和新四军在中原的战略布局问题上。(21) 从当时两大战略任务来看,南方局不处在华南敌后战场,却处在大后方,不能对华南战局有什么作为,却可以从就近、便利等开展统战工作的条件考虑,在当时以统战遏制妥协投降、配合敌后发展的战略问题上大有作为。因此,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对在重庆开展对国民党当局的统战工作才是中共中央代表团乃至南方局首要的战略任务,有着充分的认识。 四、中共六届六中全会对于成立中央局的新规范及南方局的正式成立 1938年9月14日,王稼祥传达的共产国际指示,确立了毛泽东的领导地位。要确保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对战略决策和部署之类重大事项的统一领导,当务之急是要提供一套从组织上给以保障的制度。27日,毛泽东建议在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一个中央工作规则。(22)他在《论新阶段》中特别强调“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明确了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党纪基本原则,要求以此来实施民主集中制、维护党的统一与团结、推动党的革命斗争。(23)这就决定了对于南方局成立问题,必须由中共中央最后决断。 10月15日,洛甫(张闻天)向全会作组织报告说:在新的情况下,中央要“在全国组织几个中央局,如北方局、中原局、东南局、南方局等,由中央直接指导,并代表中央直接指导各地方党”(24)。后来的研究者们据此认定,这使九月政治局会议关于成立南方局的应急决定,经过了中央全会,从而成为正式决定。若略微检点已经公布的六中全会文件,就会明了对于洛甫报告中关于南方局的内容,全会并未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就是洛甫报告,从行文方式到组织程序,也只能算一个组织建议而非组织决定。全会文件除了变相表示全会承认九月会议关于南方局的应急决定继续有效之外,并未增加新内容,实际上是把决定权留给了会后的中央领导机构。因此,不能以九月应急决定或洛甫报告来认定南方局已经成立或不经政治局、书记处认定就可自行宣布成立。 按照毛泽东此前的建议,全会在最后一天通过了《中共扩大的六中全会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对于中央局的成立和职权作了规定:“中央委员会得按情形之需要在数省范围内成立中央局与中央分局”,由中央局或分局“代表中央指导各该地区党的一切工作”。从而明确了中央局事权不再是执行某单一战略任务或领导主要战略任务之外的一般组织工作,而是以完成全局性战略任务为核心全面指导该地区工作。 11月9日,政治局发出《中央政治局关于中原局委员会的通知》:“兹特决定:以胡服、朱瑞、朱理治、彭雪枫、郑位三为中央中原局委员,以胡服兼中原局书记。所有长江以北河南、湖北、安徽、江苏地区党的工作,概归中原局指导。”同日,还发出了《中央政治局关于北方局及分局委员的通知》。(25)这两份通知表现了六中全会后的中共中央决心从中央局的成立这种头等重要问题开始,按照刚制定的规则,对党的工作进行规范化运作。从组织角度看,这实际上是对执行中央工作规则、规范中央局的成立做了一个示范,表明今后都得按此标准行事,对中央局的委员、书记、辖区、任务都须作出准确规定,才算合法有效。但很可能主要基于对战局不稳定性因而需保密的考虑,这两个通知未规定这两个局的驻地。所以,周恩来、叶剑英于12日致电书记处,认为各中央局驻地亦应明确。 将前述规定和示范等概括起来,可知9月之后,特别是六中全会以后,中共中央对于成立中央局的合法步骤(即程序),有了严格的规定:提出动议;中央委员会讨论并作出决定;政治局或书记处去具体执行,包括确定成员、书记、驻地、任务、辖区、发出成立通知等(书记处甚至可以重新作出关于中央局的成立、存废问题的决定,即最终决定权在书记处);中央局开会宣布决定、通知,进行分工,设置机构。这些对于南方局的成立,当然适用。 六中全会后,未见发出关于南方局、东南局的通知,原因很简单的:东南局没有任何变化,不需要通知;南方局虽已走过前两个步骤,甚至第三步的决定成员名单似乎也过了,但由于在战略及战略任务的认识上有分歧,其任务、驻地和辖区这些关键性因素都还是不定数,无法通知。因此9月的临时应急决定仍继续有效;南方局只有按照新规定,在满足上述形式要件和步骤之后,才能算正式成立。正因此,在政治局关于中原局、北方局的通知的末尾处标明发电方向时,皆写明“通知前总……恩来,重庆各台”(26),而不是“通知……南局……”含蓄地表明在政治局看来南方局尚未诞生。 武汉失守后,日汪勾结进一步加紧。时局使蒋介石国民党政府投降危险陡然增大,中共深感抗战和党处在空前的危机之中。加强对国民党当局的统战工作,使蒋不投降,就进一步凸现出其重要性,设一中央局于重庆的需求激增。与此同时,在日本与汉奸拉拢、战线不再大变的“和平”背景下,国民党的反共活动也陡然升级。在重庆设中央局,加强统战工作,遏制反共趋势,也显得刻不容缓。 12月26日前后,周恩来在书记处电示的催促下,离开桂林,赶到重庆(27),立即开始以反妥协投降为主要内容的统战工作。1939年1月5日,书记处会议决定,将华南及西南各省合并成立一中央局,建议改名为西南局,由周恩来、博古、凯丰、张文彬、徐特立、吴玉章、叶剑英、廖承志、吴克坚、邓颖超、刘晓、高文华、董必武13人组成,以周恩来为书记。对此,周恩来、博古、凯丰于7日致电书记处,认为在华南及西南各省成立的中央局“以南方局名称为好”,又鉴于13位委员不常在一地,建议以周恩来、博古、凯丰、吴克坚、叶剑英、董必武为常委。13日,书记处复电同意南方局名称、常委等周、博、凯电内容。16日,南方局致电书记处,报告南方局已遵照中央指示开过会,进行了组织分工:周恩来负责统战工作委员会,博古负责组织部,凯丰负责宣传部及党报工作,叶剑英负责联络工作,吴克坚负责新华日报馆,邓颖超负责妇女工作委员会;因青年工作缺人,请求中央派蒋南翔来;南方局设于重庆,桂林设办事处联络湘、赣、粤、桂和香港……(28)原长江局的8名委员,除王明、项英、林伯渠外,5人留在南方局并担任常委。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上,南方局基本上沿袭了原长江局,但取消了军事部(即没有了这方面职能),增加了统战工作委员会,其下设军政组进行对国民党的统战工作,设以董必武兼任组长的社会组进行社会统战工作。这个分工表明南方局由书记带头、有起码半数常委抓统战工作,机构设置即工作任务也以统战工作为主,“大”、“小”统战并举,不再是桂林时期设想的以军事工作为主;还表明如南方局人员一致认为的那样,重庆南方局继承了长江局,却不存在与桂林南方局的继承关系。这即是说,仅从组织构建就已清晰可见,南方局已将毛泽东的战略设想开始予以落实。所以对于南方局开会分工及机构设置的报告,未见书记处有何异议,而是开始了这两个机构正常、不断的工作往来,因此南方局实际上被批准在重庆正式成立。 注释: ①参见魏峡:《关于南方局几个问题的辨析》,《中共党史研究》1990年第5期。 ②转引自黄启钧:《抗日战争时期中共中央南方局是何时成立的?》,《党史研究》1986年第3期。 ③1938年5月,东南分局的下属组织有:粤赣边特委、湘赣边特委、湘南特委、湘鄂赣特委、皖浙赣特(省)委、闽赣特委、闽东特委、浙江省委、赣南特委、赣东北特委、赣西南特委、南昌市委、赣北工委、赣东工委等。 ④转引自魏峡:《关于南方局几个问题的辨析》,《中共党史研究》1990年第5期。 ⑤参见毛泽东:《论新阶段》,《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年版,第563、595、594、606、565、646、641页。 ⑥毛泽东:《论新阶段》,《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册,第607、608页。 ⑦《中央关于同蒋介石谈判经过和我党对各方面策略方针向共产国际的报告》,《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册,第183页。 ⑧参见中共重庆市委党史研究室编《中共中央南方局大事记》,重庆出版社2004年版,第11页。 ⑨三期抗战,是国民党当局对以武汉保卫战为代表的这一阶段抗战的时间定名。 ⑩参见《周恩来军事文选》第2卷,第148—149页。 (11)参见《周恩来军事文选》第2卷,第164—167页。 (12)参见《周恩来军事文选》第2卷,第170—172页。 (13)参见中共重庆市委党史研究室编《中共中央南方局大事记》,第15页。 (14)应为零陵,即今湖南省南部的永州市。宁陵,在河南东部,在周恩来所划定的中原局辖区内,不可能成为南方局的驻地。 (15)参见黄启钧:《抗日战争时期中共中央南方局是何时成立的?》,《党史研究》1986年第3期。 (16)参见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科研管理部、中共重庆市委党史研究室编《见证红岩——回忆南方局》上册,重庆出版社2004年版,第43页。 (17)转引自《中共党史研究》1990年第5期。 (18)参见毛泽东:《论新阶段》,《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册,第564、583、562、586、587页。 (19)参见毛泽东:《论新阶段》,《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册,第584、593—600、604、607、621页。 (20)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共党史大事年表》,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34页;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著:《中国共产党历史》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658页。 (21)参见《毛泽东军事文集》第2卷,第434—441页。 (22)参见《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中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90页。 (23)参见毛泽东:《论新阶段》,《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册,第651-652页。 (24)洛甫:《关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与党的组织问题》,《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册,第713页。 (25)《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册,第783、784页。 (26)参见《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册,第783、784页。 (27)周恩来抵渝时间,据袁超俊关于周恩来领导设立八路军贵阳交通站的时间推知当在12月26日之后、29日以前(参见《见证红岩——回忆南方局》上册,第43—44页)。 (28)参见中共重庆市委党史研究室编《中共中央南方局大事记》,第18、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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