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尽管当代地域商人群体是新概念,其人格特征却是时空作用的结果,因而当代地域商人群体也是一个立体的文化学概念。当代中国的省市等区域整合广域商人和商业资源,外来因素不断植入,但它们最终内化为地域的潜文化系统。而各地域又有可以直观的十分显著的文化显结构,非常容易对人产生直接影响,经过地域文化整合的商人必然深受地缘的影响,从而渐渐形成地缘商业人格和文化学特征。但也不能由当代地域商人群体去牵强地推理商帮渊源。包伟民、傅俊《从“龙游商帮”概念的演进谈学术失范现象》一文在指证“龙游帮”是个论证资料不完整的命题或概念的同时,还指出所谓“十大商帮”也似为“十景病”似的虚构。[21]这是需要引起注意的。 三、当代地域商人群体的特征 从时空两方面来概括,当代地域商人群体的特征大致表现为如下一些方面:第一,杂多聚敛与非确定地域人格。各地域历史上都出现过移民潮,而目前有地域商人群体概念表达的省市都凝聚了大量外来商人,总体上呈现出少土著的特征,是一种多元杂合的混合体。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当代地域商人群体具有非确定地域人格。以杭州来说,南宋至近代的杭州商人群体省外成分占据绝对优势,因而具有全国性的开放度;改革开放以来的当代商人群体则以省内成分为主,某种程度上说是“浙商”在杭州的地域集聚群体。所以,“杭商”具有自吴越国以来逐步形成的有一定地缘特征但始终为外来文化所改造、充实的商业人格。第二,“个众”分布与“和合相关”。经历中国社会长期的变局和战乱,当代地域商人都深谙“和”这一关乎生死的道理。吕福新《论浙商的“个众”特性:具有中国意义的主体性分析》一文指出:“个人自主性”是“浙商”的内在属性和基本特征,这种“个人自主性”也是当代地域商人群体普遍的内在属性和基本特征。但“浙商”的自主性不只是个人的自主性,也不仅是少数人的自主性,更是众人的自主性,也即“个众”的自主性。由于谋利的需要,每一个人的“个人自主性”必须开放,因而就成为了“众人自主性”,形成统一的“个众”自主相关结构,即“个众相关”结构。“个众相关”具有乘数放大效应的“和合相关”,主要通过伦理、亲缘和地缘相关以及契约相关形成“合抱”优势。中国乃至世界到处都能看到的“浙江村”、“温州街”和“义乌城”是这方面的显证。契约相关是经济相关和理性相关,体现的是市场原则;而“和合相关”则是文化相关和感性相关,体现的是人文特性。总体上说,“浙商”的人文特|生是众多个人的自主性与宗法人伦、市场契约、社会伦理相统一的主体属性和品格。[22]第三,以道制胜和精致谋利。当代商人群体的成功应当归于其特有的思维模式,这种思维模式又是通过潜规则而流传下来的。首先是机变,即善于在任何条件下捕捉商机、利用商机;其次是精明,它是以道制胜之法器。但此“精致”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精致,谋划上的精致只能是精明。精明有过而精致不足,是中国当代地域商人群体思维模式的缺陷。郑勇军指出,虽然浙江经济的优势在不断上升,但已经突显“内圈化”问题。所谓“内圈化”,指的是企业发展中的路径依赖现象,它使得企业“依赖传统资源、以传统企业主为主体、发展传统经济”的“传统三角形”向“依赖现代资源、以当代企业家为主体、发展现代经济”的“现代三角形”的转型难度变得十分巨大。[23]第四,回应时代与回应于时代。当代地域商人群体在中国改革开放时期适时抓住了发展机遇,对时代作出回应,充分利用了“后发优势”,并且形成了“后发”的先发优势。他们通过三次跨越实现了三次蜕变,即由农民(包括少量小商贩)变成小业主,由小业主变成老板,由老板变成企业家。不过,当代地域商人群体以既有的文化优势总体上完成了工业化,但跳不出时代的框框而超越于时代,总体上拘泥于简单的低水平工业化。杰弗里·萨克斯(Jeffrey Sachs)、胡永泰、杨小凯《经济改革和宪政转轨》一文指出:发展中国家存在“后发劣势”,即后发国家可以轻便地模仿,经济可以快速地发展起来,这样就会缺乏动力在根本性制度上做有利于长久发展的变革,结果牺牲了长久繁荣的机会,后发便利反成了“劣势”。[24]这里所说的“制度”指的是宪政制度,而其实企业制度也是重要方面。另外,当代地域商人群体也总体上没有完成社会人格的重建,没有形成一种社会实现欲,仍然深受物欲时代的物欲回应。在这种意义上,当代地域商人群体有经济动物而非社会器官的性征。 当代地域商人群体与古代经济和商帮也有许多内在关系,内含古代都市经济、近代工业经济和当代草根经济三种经济元素,其发生与自然和文化地缘极大相关。 春秋战国时期,诸侯邦国内和国境上兴起工商业都市,冲破了过去孤立的、静止的自然经济格局,从而导致城乡分裂,甚至使原为邑下的部超居邑上而成为国家政治经济中心。到战国末期,即已形成如《战国策·赵策》所说的“千丈之城、万家之邑”相望的局面。《盐铁论·通有篇》云:“燕之涿、蓟,赵之邯郸,魏之温、轵,韩之荥阳,齐之临淄,楚之宛丘,郑之阳翟,三川之二周,富冠海内,皆为天下名都。”此后中国都市和都市经济开始发展。西汉的长安,东汉的洛阳,唐代的长安、洛阳、扬州、成都,北宋的开封、广州、泉州,南宋的临安,元代的大都,明代的北京、南京,清代的北京、苏州、扬州,等等,这些大都市为古代商人群体或商帮发展提供了十分广阔的舞台。日本学者内藤湖南于20世纪初提出“唐宋变革”论,此后日本学者分别从各个角度论证或回应,其中即有从“城市革命或商业革命”的视野来研究北宋东京的。[25]加藤繁开创了中国城市研究领域。在此基础上,崔瑞德(Denis C.Twitchett)对唐代城市、斯波义信对宋代城市做出了精深的分析,[26]马克·埃尔文(Mark Elvin)和牟复礼(Frederick W。Mote)指出了所谓的“中世纪市场结构和城市化上的革命”特点。施坚雅(G.William Skinner)在其主编的《帝国晚期的江南城市》一书中深入阐述了这种城市发展的“市场模式”论,认为城市地位由市场因素决定,并将埃尔文和牟复礼所谓的“城市革命”概括为如下5点:(l)放松了每县一市和市须设在县城的限制;(2)官市组织衰替,终至瓦解;(3)坊市分隔制度消灭,代之以自由得多的街道规划,可在城内或四郊各处进行买卖交易;(4)有的城市在迅速扩大,城外商业郊区蓬勃发展;(5)出现具有重要经济职能的大批中小市镇。伴随着这些变革而来的是:赋税和贸易日益钱币化,商人的人数、财富和力量日益增长,社会和官府轻视商业和商人阶级的态度缓和了。不过,中国古代都市经济总体上仍是一种农商经济。葛金芳在《从“农商社会”看南宋经济的时代特征》一文中将宋以降江南区域社会经济形态近似地概括为“农商社会”,南宋则可视为农商社会的形成期。这个阶段最为重要的特征是:商品经济的盛行及其对自然经济的瓦解,而这又是在农村基本的生产方式(小农经营和租佃经济)没有发生根本性变革的前提下发生的变化,于是形成农商并重这样一种与以往不同的世相。[27]傅衣凌在《明清社会经济变迁论》一书中指出:“明清时代的城市经济,大约可以分成两个不同的类型:(1)开封型城市。这是典型的亚洲的消费城市,又是封建地租的集中地,工商业是为这个城市的地主服务的……(2)苏杭型城市。这些城市虽然也是封建地租的集中地,但工商业的比重较大。此外还有不少和工商业生产直接有关的新兴市镇,如盛泽、濮院、王江泾、枫泾、洙泾等。”开封型城市“工商业是贵族、地主的附庸,没有成为独立的斗争力量,封建性超过了商品性”,“充满着腐朽、没落、荒淫、腐败的一面”;而苏杭型城市的“工商业是面向全国的”,出现了“清新、活泼、开朗的气息”。[28]尽管古代都市经济、市镇经济不可能达到现代经济的规模,但相对于当时的生活预期,已显得气势较大。但“农商社会”的商人也只能是农商型的。当代地域商人在地域文化关系中获得了这种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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