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大恶果,是未能正确处理少数民族地区资源开发和生态利用与少数民族的发展和少数民族群众利益的结合问题。我国的自然资源很多在少数民族地区,如何把这些资源的开发与少数民族的发展和少数民族群众的利益很好地结合起来,使之成为民族团结的坚强纽带,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民族问题方面的一个核心问题。我国许多江河的源头、上游和自然生态保护区在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对这些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起着重要作用。如何使他们从资源和生态受益者那里取得合理的补偿,也是正确处理生态开发利用与少数民族利益结合的一个重要问题。但在过去,这二者都往往没有很好地结合,少数民族没有从中得到应有的利益和补偿,有的反而受害。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提出:“坚持开发者付费、受益者补偿、破坏者赔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补偿机制,对在建立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和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作出贡献的民族地区给予合理补偿,并切实解决当地农民增收和长久生计问题……”这些规定是十分英明的,也是完全必要和正确的,应当不折不扣地坚决贯彻执行。 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一定要发展,就一定要坚持和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一切工作。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加速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造福少数民族人民,达到各民族共同繁荣。这是总结几十年来我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经验教训得出的一个基本理论和基本原则,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开辟的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重大发展。这条道路的完整表述就是: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八、少数民族与宗教问题民族与宗教是两种不同的社会范畴,但又在不同程度上联系在一起。在我国,藏族、傣族等少数民族全面信仰佛教;回、维吾尔、哈萨克等10个民族几乎全民信仰伊斯兰教。其中,藏族、傣族和佛教、伊斯兰教中的门宦制度,还实行过政教合一。傈僳族则大部分人信仰基督教;其他民族或多或少信仰天主教、基督教、佛教、道教或原始宗教。 上述情况说明,在一部分少数民族中,宗教问题和民族问题紧密交织在一起,使宗教问题成为民族问题的一部分。其中又包含着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信仰问题,另一方面是政治制度问题。党和国家一贯的方针,是宗教信仰自由,政教分离。 宗教信仰,对任何民族的人民来说,都是一种自由权利,必须尊重。对那些全民信教的民族来说,宗教信仰更是已经深入民族意识和民族机体,尊重其宗教信仰就是尊重其民族,触犯、侮辱其宗教信仰就是对其民族的莫大触犯和侮辱。所以,我们对任何民族都必须尊重其宗教信仰,对那些全民信教的民族更要看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 从政治制度方面说,任何民族都必须政教分离,不允许政教合一或宗教干涉行政、干涉司法、干涉教育。在那些曾经政教合一的民族中,政教分离是一场深刻的政治社会改革和宗教制度改革。政教合一既是政治制度,又是宗教制度。所以,政教分离既是政治制度改革,又是宗教制度改革。我国早已完成了这项重大改革,这是我国社会和宗教的重大进步,绝不允许死灰复燃,反弹复活。 九、民族问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问题的一部分民族问题是革命和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在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民族问题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总问题的一部分,当时我国民族问题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内反对民族压迫,实现民族平等,对外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压迫,实现民族平等,求得民族解放,这些都只能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而得到解决。同时,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民族问题,才能团结各民族共同奋斗,夺取革命的胜利。在我国新的历史时期,民族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问题的一部分,民族问题的主要内容是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缩小民族间的发展差距,同时加速全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缩小我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所有这些问题都只能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随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进展而逐步求得解决。这就要求我们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共同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并把民族的利益和要求融入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大局中去。另一方面,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必须重视民族问题,处理好民族问题,才能促进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一心一意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时期,我国民族问题仍然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重要性。 民族是长期历史形成的,民族的融合和消亡也将是长期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时期不是民族融合、民族消亡的历史时期,而是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历史时期。我国各民族都是欠发达的民族,要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逐步走向发达。只有高度发达了,才会逐步走向融合和消亡。过去“左”倾思想急于实行民族融合和民族消亡,是十分有害的空想。 在我国,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民族关系基本上是各族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但民族问题仍然具有复杂性。一是旧社会在民族问题上的遗毒不可能在短期内完全消除,还需要不断通过教育来加以清除。二是民族之间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心理情感、宗教信仰将长期存在差异,如果相互了解和尊重不够,就可能伤害民族感情,造成对立。三是在各民族根本利益一致的情况下,民族之间在一些具体利益上仍会发生矛盾,处理不当,就会损害民族关系;而且还会有个别人利用它来挑拨民族关系,从中取利。四是某些少数民族还会产生个别民族分裂主义分子,而国际敌对势力则要千方百计利用这些民族分裂主义分子来对我国进行渗透和颠覆活动。种种复杂的情况,都要求我们更加重视和认真做好民族工作,加强民族团结。 根据2005年1%人口调查,我国少数民族约有1.2亿人,占全国人口的9.4%,分布在全国60%至70%的国土上,民族自治地方占国土面积的64%。我国西部和大多数边疆地区基本上都是少数民族聚居区。这是我国的一个基本国情,决定了民族问题的极端重要性,正如中国共产党十二大指出的,“是一个关系国家命运的重大问题”。它关系到国家的统一和稳定,关系到边防的巩固,关系到革命、建设、改革的全局。当前,它直接关系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任务的实现。 我国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重要性,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出了做好民族工作、处理好民族问题的长期、艰巨的任务。同时,我们相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胜利发展,必将一步一步地胜利解决民族问题,把我国建设成大同社会。 【参考文献】 [1] 郝时远。民族国家建构中的民族问题[N].中国民族报,2007-1-19. [2] 费孝通主编。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M].代序4、5. [3] 《斯大林全集》[M].第11,286. [4] 参阅《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M].代序5-9. [5] 中国民族报[N].2007-03-09. [6] 《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M].导论3,代序13. [7] 参阅《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M].309、代序第3. [8] 参阅《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M].305. [9] 《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M].11. [10] 详见《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M].141-144. [11] 《论语?卫灵公》、《论语?季氏》。 [12] 《论语?宪问》。 [13] 《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M].代序2、3. [14] 中国民族报,2007-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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