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秘密结社在反抗清统治阶级的斗争中,起到了削弱、动摇清王朝的统治的重要作用。如嘉庆元年的白莲教大起义,曾经遍及川陕楚豫甘等省,延续达十年之久,给清统治政权以沉重的打击和巨大的消耗,使清王朝的统治从此一蹶不振,开始走上了下坡路。勒保受命为经略,统领清军镇压白莲教起义军。他上任之后,于嘉庆四年正月二十日曾给嘉庆皇帝上了一个奏折,内中说到:"臣去年正月到川,剿办已属不易……贼匪伎俩最为狡诈,缓则游奕自如,急则併力相拒,大概聚合之日少而分窜之日多,不特借以牵缀官兵,并图随和掠食。一经官兵追剿,则往往翻山越岭乘空奔逃,迨官兵甫劳而贼逸也。又如贼之起事,传教收徒,根株本广。而每到一处裹胁一处,则伙党更多……,所擒戮者皆系赤子,无奈为贼所胁……愚民被掳之后,以为既陷于贼,兵到必诛,转而各自为敌。及兵刃既接,正未能分别胁从。且胁从之众均有实在贼匪相率而行,所以歼戮之数盈千累万,诚不免玉石俱焚。第贼数渐剿渐减,复又旋掳旋增。而兵力则额数有定,此所以兵单而贼众也。……又(官兵)"悉系新招,不谙纪律。当此贼踪靡定之际,东驰西逐,日久日废,每遇追剿紧急,粮运稽阻,枵腹而行,露宿而住……贼匪之内,分出一起,即有一起为首者。剿灭之贼余剩一起又另有一起为首者。多或数千人,少或数百人不等。此番为时既久,费帑更多。(按:此处皇帝旁朱:"三年,七千万两"。又旁朱:"各路军营滥赏歌童舞女,盖造竹篱瓦房出于何项?"……)。从这个奏折里,有力地说明了清政府为了镇压白莲教起义,虽然动员了全国的力量,从黑龙江、吉林等地调来了大批八旗马队,但仍处于被动挨打局面。所以这次的白莲教起义,无论其在军事上或财政上,都给清王朝以严重的打击,从此动摇了清王朝的统治基础。 在清政权镇压秘密结社的档案中,也有一些被清军劫获的革命文书,其中如川陕楚白莲教起义军、八卦教李文成起义军的布告和旗帜,林爽文起义的委任执照、命令、军令、告示等等,也有起义领导人被俘后的供单等。 3.关于义和团运动:明清档案部在整理清政府镇压义和团运动中形成的档案时,把八国联军入侵及辛丑条等约问题的材料,全部集中于义和团运动项内统一副刊立卷。这部份档案大都已经编辑为《义和团运动档案史料》一书,由中华书局出版公开发行了,本文就不再详述。 4.关于辛亥革命问题:这项档案是清政府在镇压辛亥革命过程中形成的,它反映了以孙中山先生为代表的革命党人宣传革命及多次组织武装起义的经过情形,也记录了清政府与帝国主义列强相勾结,残酷镇压革命党人的概况。也有关于辛亥革命的爆发、革命与反革命势力的斗争和妥协,以及清帝退位等方面的历史性文件。这是研究辛亥革命史的极宝贵的史料。如在光绪朝的档案中,有清政府对兴中会、自立会的镇压、对孙中山先生的通缉、残杀徐锡麟、秋瑾、吴樾以及镇压惠州和萍浏澧等地起义等内容;在宣统朝的档案中,有反映武昌起义前革命党人的活动及清政府官员为挽救危局而给皇帝的各种条陈和建议,有反映四川保路运动及清政府镇压的情况,有反映武昌起义及各地纷纷响应、宣布独立的文件。也有帝国主义干涉中国革命、袁世凯的阴谋活动、南北议和及优待清室条件等等文件;特别在"端方全宗"的档案中,有反映唐才常案、苏报案及徐锡麟案经过的材料;在"赵尔巽全宗"内,有赵尔巽与赵尔丰的来往书信,有赵尔巽代赵尔丰拟写的奏折及其在京内活动的文件等等。在武昌起义南北议和的这段时间内,赵尔巽当时任东三省总督,他在东北的许多政治活动很值得研究。有他留下来的档案中,有他当时与京中满洲权贵们来往的信札,记载了他们组织铁血团、勤王师的阴谋活动。有的人去信鼓动他利用东北三省的实力,保存满洲贵族的统治政权。也有一些劝他起来赞助革命的信函和通电等文件。这些秘档至今未曾公布过,有其相当重要的史料价值当不言而喻。 5.关于其它反清斗争的档案:这是清政府在镇压各省人民群众抗租粮、闹署抢仓、殴差闹堂以及抗官杀官、树旗起事等事件中所形成的。还有不少反映清代中叶活动在东南沿海的蔡牵诸帮海上起事方面的文件。 通过上述档案,可以清楚地看到广大劳动人民,在清王朝残酷的经济剥削与政治压迫下,实在无法生存下去,只好以各种不同的形式进行反抗斗争。例如咸丰四年,在河南尉氏、许州、禹州、辉县一带,曾多次发生抗粮杀差、纠众起事的事件。当时任河南学政的张之万,在咸丰五年正月十日的一个奏折曾写道:"推原其故,皆因连年豫省兵差络绎,不能不借资民力。……豫省积弊多端,而民间所最不堪命为目下受病最深之处,莫过于杂派差钱一事。如采买仓谷之推派、买补号马之津贴、过境差务之车马、编查门牌之纸张、更棚窝铺之修整、饷银红犯之车辆,以及一官到任,则有铺堂之桌椅,下乡则有各项之供给,点卯则有花户之贴并。此外,如官草、官炭各种零星需用之物,无一不取之于民。然此尚为有名之费也,相沿日久,儿视为固然。其无名之费,更不可问,竟有银一两之户,一年所出差钱至两倍、三倍不止者,而粮漕兵差又不在此数。大约各县之名目不同,情形亦异。而各县皆有民所最苦之差,则通省一律。内中官用者一,吏蚀者百,而乡保甲长各色人得者不啻倍蓰。民力拮据,输将裹足,实因于此。其始也,胥吏鱼肉乡民,视其肥瘠而吞噬之。其继也,乡民无力支应,胥吏倡为借垫之说,事过则倍息取偿……胥吏与乡民为仇仇,胥吏不敢下乡,防乡民之纠殴泄忿。乡民亦不敢进城,恐胥吏之禀官追逼……"张之万所述及的虽然是河南的实况,但其它各省又何尝不是如此,档案内都有所反映。这些材料对我们今天研究清代阶级关系问题,当然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 (五)民族事务方面 在清代档案中,反映清统治阶级与全国各少数民族的关系方面的文件很多,其中既有关于清政权对各少数民族进行统治和镇压方面的内容,也有各少数民族与汉族和满族之间进行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交流融合的内容。中华民族的各族之间的对立和斗争是暂时的,各族人民之间的团结和友好互助则是一贯的、经常的,即使在封建的清王朝统治时期也是如此。但是作为清王朝的官方档案,其所记载的,却主要是关于对各少数民族统治策略的研究、制订和实施的经过和结果,以及它对各少数民族人民反抗斗争的镇压等等。当然,其中也有不少文件,是清政府平定某些少数民族上层分子的叛乱和分裂活动,从而维护和加强了多民族祖国的团结和统一的记录。 这些文件所涉及的时间可以包括清入关前直到宣统末年为止,涉及的国内少数民族有瑶族、黎族、傈僳族、傣族、景颇族、侬人、回族、藏族、佤族、哈尼族、阿昌族、纳西族、怒族、拉祜族、彝族、羌族、僮族、苗族、布衣族、鄂伦春族、索伦族、赫哲族、高山族、哈萨克族、维吾尔族、撒拉族、土族、蒙古族等三十多个民族的情况。 清王族作为一个少数民族的统治阶级,统治着人数众多的广大中华民族各族人民,所以它特别重视民族问题。尤其是清初的一些皇帝,他们十分注意统治策略的研究,采取过一系列的措施,有些有利于多民族祖国的统一和团结,有些则具有不利于祖国团结统一的反动性。早在努尔哈赤统一满洲时,即将被征服的蒙古纳入八旗之内,成为其进行征服战争的基本力量之一。当时满族的统治阶级对索伦、锡伯、朝鲜族以及汉族等,也尽了最大的努力去加以利用。随后,他们还采取联姻、互访、推崇黄教为国教,同时也不排除以武力为手段,展开了对蒙古、藏、回等民族上层的联络和争取工作,以谋取这些民族上层的臣服。清统治者为了加强对少数民族工作的统治和管理,曾专设有中央级的民族事务机构。崇德元年建立了"蒙古衙门",崇德三年六月即改为理藩院,从此一直存在到清朝末年改为理藩部为止。 清代档案中关于民族问题的文件,如上所述,基本上可概括为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文件,一是镇压少数民族人民起义和平定少数民族上层叛乱的文件。其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文件,主要包括有:1.蒙古王公、台吉、塔布襄、札萨克、协理台吉和新疆回部之总理回务札萨克郡王、协理图撒拉克济至大小伯克,以及西南各族土司等等各少数民族首领、官员的封爵、任免、年班、进贡、随围、宴赏、俸给等事务的管理;2.办理公主、格格的下嫁,指定额驸以及嫁娶过程中的一应事务;3.办理京城喇嘛、藏喇嘛、番喇嘛、番喇嘛、游牧喇嘛的额数、名册、俸禄、度牒、朝贡、赏赐及继承诸问题;4.处理各少数民族地区的疆界、会盟、驿道以及商业贸易、民、刑案件等事务;5.办理某些地区的改土归流问题等。其镇压各民族人民起义反抗方面的文件,包括清政府镇压道光十二、十三年湖南、广东连州、广西贺县等地瑶民起义的情况;嘉庆朝清军镇压傈僳族恒乍绷起义;道光朝镇压去南永北、大姚梅依老十为首的各族人民起义;嘉庆朝镇压云南威远、缅宁一带拉祜族联合汉、傣、佤族等的起义;咸丰朝镇压苗教军起义;光绪朝镇压张秉权父子为首的起义,镇压峨眉、谅山、马边、威远等处的彝民起义,镇压贵州南笼布依族大起义,镇压远利李天保等人领导的苗民起义,镇压石柳邓、石三保领导的苗民起义等情况。还有清政府镇压新疆、陕西、甘肃、云南、贵州等地回民起义,镇压著名的苏四十三和田五领导的回民起义,镇压以总统兵马大元由杜文秀领导的回民起义等大量的历史文件。在清政府平定某些少数民族上层分子发动的叛乱方面,有康、雍、乾以及道光年间对新疆、西藏、四川、青海等地的几次用兵的文件,如康雍乾时期对准噶尔蒙古族叛乱的平定,乾隆年间对大小金川的平定等等。如此大量反映民族问题档案,对于研究我国少数民族的历史、研究清统治阶级对少数民族的政策,以及各民族的阶级斗争情形,都是极为珍贵的原始史料。 (六)财政方面 有关清代财政经济方面的档案是比较多的,主要内容包括九个方面: 1.关于田赋的征收、蠲缓以及漕粮的运转等问题。其中包括清初赋役制度改革方面的文件,如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摊丁入亩、地亩丈量、税收方法的变更等。尤其珍贵的是,还保存了一些现在已很不易见到的清代早期的易知由单、滚单等原件。也还有关于清王朝各级官员因在征收田赋方面营私舞弊而受降革惩处等情形的文件,从中可以看到清代农民经受惨重剥削和压榨的具体情况。这些是研究清代土地占有关系、阶级关系方面十分有用的史料。清代南方的产米各省,要征收漕粮。所以档案中有关漕粮运输方面的内容很多。每年的粮船自内河或海上运输,是当时一件重大的事情,负责这项事务的专责官员如自漕运总督以下各级官员以及中央有关部和有关各省的督抚司道等官,为办理这件事形成了大量的档案,给我们提供了不少当时处理这件实际事务的记录。 2.税务。在清朝税务问题的档案中,可以明显地看出清政府从封建性质转变为半封建半殖民地性质的过程。清朝的关税,原分为内陆关税及海关关税两种。内陆关税亦称常关税,主要是由户部所管理的"户关"和工部所管理的"工关"掌管;海关关税主要是由内务府掌管,作为皇帝个人的私帑。鸦片战争后,清王朝对海关关税失去了自主性,逐步被外国侵略者所掌握或控制。清政府于同治二年(1863年)成立了总税务司及各关税务司,其负责官员竟然大都是外国侵华分子。在清代档案中就有反映上述问题材料。此外,清代税务档案中还包括征收各项杂税的文件。如牙税、厘金、茶税、参税、淘金税以及清代后期的"洋药"、"土药"税等等,名目繁多,不胜枚举。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