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盐务。主要包括食盐的管理,即产、运、销、税等四个方面的内容。与此而连带产生的一个问题,即对私自贩盐者的稽查和镇压以及盐民的反抗和斗争等,都形成了大量的档案。 4.地租、房租。这主要是由内务府及各亲王府等所管所占庄园土地的田租官方的租息收入问题。 5.捐输。清代的捐例从康熙以来就一直存在,其中包括军务、河工、建筑、赈济等筹款的开捐。有关这一问题的档案内容,反映了从奏请开捐到给发执照等全部过程的情况。此外也还有贡监捐纳方面的文件。 6.库储。这是反映全国各地方机关库款的盘查、交代、亏欠、参劾等一切库藏事项,以及动支、借、还、追赔等有关问题。 7.仓储。包括各省官仓、民仓(常平仓、义仓、社仓)的积贮、买补、平粜、盘查以及漕粮的存储和发放等问题的文件。 8.经费。清代专有京饷,由一些省分按固定的数字向京城或直接拨解给中央机关以充经费之用;协饷,为特别规定的各省间互相支摇而解拨的经费。这都是每年例办的事项。此外还有反映各机关经费动支、报销以及清末开始实行全国财政开支预决算问题的文件。 9.货币金融。包括鼓铸制钱以及为鼓铸而采运铜铅、白银等事务的文件。还有关于鼓铸银币、发行钞票、发行公债等方面的文件,以及对银号、钱庄的管理、钱票的兑换和开办银行等问题的历史文件。 (七)农田、水利方面 这方面的档案文件主要有以下四个内容: 1.屯田、垦荒等问题。 2.农田的种植、耕作方法的改进、品种的选择、种子的选购;报告禾苗的生长情况、报告农业的和种灾情(包括水、旱、风、雹、虫灾等)和防治情形、报告夏、秋二季收成分数,以及各种副业(植树造林、芦苇、畜牧、渔猎、桑蚕等)的经营情况等。 3.河、湖、海、塘、渠堰工程,河道的岁修、临时抢修或大型工程;湖泽蓄水、闸坝、沿海塘堤工程等。 4.各主要河道、湖泽的水位,海塘沙水以及河水泛滥、决口等问题。此外还存有各省按月例报的府、州、县的雨水粮价,其中包括各地区每天的晴雨录和主要粮食的价单等文件。 (八)工业交通方面 主要是指各种手工业的生产。如陶瓷器的制造、运输问题;江宁、苏州、杭州三织造及其他地方纺织工业问题;还有矿藏的开采和运输问题;水师、漕运所需船只的修造等。自同治朝以后,兴起了"洋务运动",官办、商办、官商合办的一些工厂逐步建立,尤其是反映在各帝国主义操纵控制下开办的造船厂、钢铁厂、机器局等,从记录这些工厂的建立(订购机器、聘请洋人管理)到生产过程,明显地表现了这些工业的殖民地性质。这些都是研究清代社会经济及近代工业资本发展方面的重要资料。清代的交通问题,有水、陆两个方面,其中有关驿站、台站的档案最多。到清朝末年,增加了修建铁路、设立邮电方面的档案。铁路、邮电问题,最初均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管理,后来专设了邮传部。在邮传部的档案中,就有大量的路政、船政、邮政、电政问题的文件。其中包括借款、购机器、进口材料、聘请洋专家、选址、兴建、管理等等一系列的奏报咨移乃至合同、禀详文书。还有清王朝邮传部编制的第一至第三次邮政、路政、船政统计表,其中搜集的材料比较广泛,很有参考价值。也有不少反映各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开矿、筑路、建厂等问题的文件。这些档案文件,一般都已按国别分别归入与各国关系的卷宗内,但在外务部全宗及军机处全宗的许多档册内,也包存着许多这样内容的文件。 (九)商业贸易方面 清王朝的国策是重农抑商,所以在清代档案中,直接记载商业贸易活动的文件比较少。现存的有关这类的文件,主要分散在有关税收档案内,可以查到商人往各省贩运土特产品方面的内容;在漕运类档案中,有反映粮船夹带商货的内容;在民族类的档案中,有边地贸易及集市互换等内容的文件;在仓储类的档案中,有商人贩运粮食和官府通过商人采购漕粮方面的内容;在农民运动类的档案中,有记载农民反对商人囤积、压价抢购、抬价粜卖以及罢市、闹署、闹市斗争等事件的史料。此外在顺天府全宗等地方衙门的档案内,有关于商业管理方面的文件。如推行统一度量衡制、办理私开集市、查禁买空卖空以及各行经纪人的设立和更换等内容。在清朝后期,中国资产阶级开始产生,他们在商业经营的活动中比较活跃。光绪末年,清政府设立了商部,表明它已开始认识到商业在国家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其上谕中所说的"方今中外互市,商务实为权得所系",就是明证。所以在商部奏定的章程中明确说到"务使中外商人咸晓然于国家设立商部之本意,要在保护开通,决不与商民争利,必痛除隔阂因循之习"。同时还主张要在官制上加以改革,商部所设各司的官员要"司官与商董分途并用",给商人以"爵秩之荣"。因此,如有"在中外商埠充当商董之人,因事到京……诚实熟习商务,拟即派充委用",并"可以保奖郎中、员外郎各职"。清统治者对商业政策的改变,实际上是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程度加深的结果。 关于清代的对外贸易,早在入关之前就已相当活跃,当时与朝鲜的贸易十分频繁。反映对外贸易的档案,基本上都已与外交文件一起而分国整理和保管。一八四○年以前,清统治阶级以"天朝"自居,不重视对外贸易,基本上是闭关自守,这是当时封建的小生产基础所决定的。偶尔的对外贸易活动则又建立在"恩赐"的观点之上,与当时的政治密切相关。它和各国间的贸易,主要是通过所谓的"例贡"互市而进行的,这方面的档案数量很多。也有一些与相邻国家在边境一带的互市和贸易活动,如在蒙古地区恰克图及其附近与沙俄的贸易以及与朝鲜、越南、缅甸、尼泊尔等邻国的贸易等等,也定期接受一些国家商队的来华。这都是指陆路的贸易。至于海上贸易,除有固定朝贡往来的友好邻邦,在经过指定的专门口岸登陆后,准许开市贸易,其中包括在京城的贸易。其它国家只能在广州贸易,不得进入内地和京城。在这方面的档案中,还有记载英国商人违反规定,私行到浙江、上海、山东沿海口岸要求贸易,甚至发生使用武力侵略的事件等。一八四○年以后,随着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有关对外贸易问题的材料,基本上都已归入帝国主义侵略类内了。 (十)文教方面 关于文教方面的清代档案内,最多的是科举方面的文件。清政府从文武乡试到殿试,都有一系列烦琐的制度。在各级科举考试的过程中,也有一系列繁杂的事务性工作,这些都要报告给皇帝,形成了大量的文件。清统治者对科举问题十分重视,所有乡会试的主考、监考,阅卷各官,都要由皇帝钦命,一些试题也要报皇帝批准。此外,还有查办科场舞弊案件的档案也比较齐全。光绪末年废科举改设学校之后,当时中央一级的学校就不仅是一个国子监了。反映全国兴办学校的材料很多,从京师到各省,从普通学堂到各种专业学校,特别是武备学堂纷纷成立。在档案中,就包括了各级学校的兴办、组织、管理、经费以及教学等内容,也有关于学生成绩等问题奏报。同时也有留外学生的选派、管理、经费等方面的文件。在文教类的档案中,还有图书的编修、采选、查禁等问题的文件,也有关于音乐戏曲方面的文件。反映清代文字狱的档案材料,也已设立了专项进行了集中的整理。 (十一)天文地理方面 包括有: 1.历法编纂、修改历书、推算和记录月、日、时辰的问题。清朝每年编纂并公布历书(时宪书),档案记载了从编纂、进呈皇帝到向全国各地颁发时宪书的一系列活动的情况。清代历年的时宪书,明清档案部基本上保存了下来,这已成了目前十分珍贵的有关天文历算方面的历史资料了。 2.有反映和记录日月星辰变化方面的文件,特别是清代凡出现日月蚀、星辰异常变动等情况,都要事先奏报皇帝,各衙门都要举行"救护"活动。在礼仪类的卷宗内就保存了这些内容的文件。 3.有反映和记载地震情况的文件。清代凡各地发生地震,地方官都要向皇帝奏报,先是报告震情,还要报告经过详细调查的具体受灾损失情况,皇帝也要发布救灾和蠲免方面的上谕。现在这些文件都比较完整地保存在宫中全宗和军机处全宗的朱批奏折、录副奏折及上上谕档等档册之内。就其内容的真实与情节的具体而言,是远非一般资料所能及的。 4.关于地理方面的材料,最可贵的是明清两代的历史舆图。这都是明清时代各地方官绘制进呈给皇帝的或皇帝指定专人进行测绘制作的。数量较多,十分珍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