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三纲”究竟何义? 现在我们可以追问,在古人心目中,“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究竟是什么意思?是不是指下对上听话或绝对服从?根据《说文解字》,“纲”本义是提网之总绳,“纪”是罗网之“别丝”(糸部)。据此,“纲”并不必然包含绝对服从的要求在内,而是指事物关系中的主次轻重之别,“以某人为纲”就是“以某人为重”的意思,即董仲舒“合必有上下”之义。什么意思?事物之间发生了关系,必然有上下之分。这就好比阴阳关系一样,一定要有上下分工,这可以说是宇宙万物关系的常态和常理。因为在事物的相互关系中,不可能人人位置和作用都一样。位置或角色不同,发挥的作用自然不同,必然有主次之分、轻重之别。尽管这种上下、主次、轻重的划分,容易给一方滥用权力的机会,甚至带来极为严重的后果。但是在实践中,还是必须这样做。这是因为,任何集体必须有最高决策者,也可以说争议的最后裁决者。如果持不同意见的人都可以自行其是,违犯最后决策,集体就会如一盘散沙,无法正常运转下去。可以证明,这种思想正是后世儒家“三纲”思想的核心内容。行文至此,我想可以总结一下,如果“三纲”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话,其内含应该如下:“三纲”的本义是指从大局出发、尽自己位分所要求的责任,其核心精神是“忠”。具体说来,这要求---:“在上位者(君、父、夫)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出”纲“的样子,发挥”纲“的作用;”在下位者(臣、子、妇)要有“忠”的精神---:a)一方面,顾全大局,服从大我,尊重“纲”的权威,不妄自尊大,不轻易背叛;b)另一方面,适时谏争,格其非心,保证“纲”的功效,不盲目服从,不阿谀奉承。“无论是上还是下,其所作所为共同体现着”纲“的含义。 正因为从大局出发,不自我中心,才会尊重纲的地位,维护纲的权威;正因为从职责出发,不单求自保,才会指正上的错误,格正君的非心。这两方面虽然不同(一是服从,一是谏争),却共同体现着忠的精神---忠于自己的良知,忠于做人的道义。惟此,才能确保在下位者人格的挺立。为什么这样说?如果一有分歧矛盾,即离心离德,擅做擅为,往往都是由于自我中心所致;如果明知上有错,却顺上意行,不敢进谏,曲意奉迎,也是自己人格不独立的表现。因此,”三纲“是让人们学会在分工、辈分、性别的差异中尽好自己的职责,保证自己的人格独立性。需要指出的是,儒家没有说过,如果大局已完全不可能或不值得维护,还要盲目地维护。孔子明确主张”不可则止“(《论语·先进》),孟子也说”反复之而不听则易位“(《孟子·万章下》)。问题往往出在,在下位者刚愎自用,自我膨胀,一有矛盾即背叛,稍有分歧即变心,导致全局性混乱。这正是孔子作《春秋》,倡尊王、大一统的主要原因。据此,”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含义非常简单、明白,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到处存在,普遍通行。比喻我们今天常常说,作为领导集体中的一员,你可以对上级决策提出批评,或保留个人意见,但对于组织上已经形成的决定,在实践中没有擅自违背的权力。这不正是”以上为纲“吗?又比喻,在学校里,我们绝对是执行”以师为纲“的。虽然老师的决定或做法可能不当,学生可提异议,但在实践中没有轻易违背的权力。由此也可以理解,宋明理学家(如二程、朱子)之所以会说”尽己无歉为忠“,正因为”三纲“所代表的道理,是符合一个正常人做人的基本道德或良知的。这里必须强调,无论是董仲舒,还是《白虎通》,都没有预设”君权至上“、”家长制“或”男性中心主义“。不少现代学者把董仲舒”阳尊阴卑“、”尊天受命“、”以人随君“等解释为臣、子、妇要绝对服从于君、父、夫,这是完全不合乎逻辑的。因为如果从董氏书的上下文看,可以发现董氏只是在谈人与人由于身份、辈份、性别所导致的主次轻重的分工而已。 4.几种常见的说法 一种非常有影响的观点,是认为三纲不是先秦儒家,特别是孔、孟、荀的思想,因为他们都主张君臣、父子、夫妇的关系双向、对等、互动。也有人说,先秦儒家讲仁爱和五伦,从先秦的”五伦“进到西汉的”三纲“,是从相对的人伦关系演变成绝对的人伦义务。这一说法有一个致命的问题,即它预设了汉代以后的儒家主张绝对君权父权夫权,强调片面之爱。而事实上,重视人伦关系的双向互动,是后世儒家一直坚持的。所谓”不可则止“、”格君非心“、”从道不从君“等等,不仅董仲舒、班固、马融、刘向等如此主张,王安石、司马光、程颐、朱熹、薛瑄……等等莫不如此主张并力行。其次,尽管先秦儒家主张双向互动,但是他们无论如何都不会、也不可能主张君臣、父子、夫妇之间是平等的关系,而是都强调了二者之间的轻重、主次关系,此即本文”三纲“之义。比如孔子曰:“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论语·季氏》)这是在倡导“尊王”。孔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论语·里仁》)孟子说:“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孟子·离娄上》)《礼记·内则》云:“父母怒、不说,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这些是讲父为子纲。孟子说,“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孟子·滕文公下》)《荀子·君道》论“为人妻”曰:“夫有礼则柔从听侍,夫无礼则恐惧而自竦也。”这些不正是夫为妻纲吗?可见西汉三纲思想与先秦儒家一脉相承。另一种颇有影响的观点是认为,“三纲”思想来源于法家,学者常引《韩非子·忠孝》“三顺”之言作证。这其实是一种倒果为因的逻辑,先预设了三纲就是主张绝对尊卑和服从,然后说三纲出自于法家。如果预设的前提就是错误的,还如何能证明三纲源于法家呢?如果仅仅因为韩非子一句话就可证明的话,那么前已说过,孔、孟、荀等先秦儒家说过的类似的话多了。还有一种很有影响的观点说,三纲思想是适应于秦汉大一统的集权专制需要产生的。这种说法可能忽略了另一重要事实:春秋战国时代礼崩乐坏的政治现实更需要“三纲”。理由很简单,天下大乱,诸侯纷起,天子权威扫地,生灵遍遭涂炭,至少在儒家看来这样的现实迫切需要强加中央权威。孔子作《春秋》,以尊王和大一统为核心,正是出于此因。其次,如果“三纲”是为专制统治服务的,这与整个儒家政治传统的精神不符合。我们都知道,儒家政治传统的基本精神是主张道统高于政统(即所谓“道尊于势”)。这一说法一方面将三纲与孔子以来的先秦儒家传统割裂开来,另一方面又要将汉代以来整个儒家传统看成是内在分裂的。难道汉代以来整个儒家传统都处在这样一种自相矛盾、言行不一的自我对立中?综上所述,现在在要对“三纲”作出各种判断,前提是先要回到汉儒本身,摆脱各种成见。 5.正确理解“三纲” 从今人的角度理解“三纲”,我认为有如下几方面值得重视:第一,“三纲”反映了古人如何在尊重人与人关系之差异性现实的条件下保证人格独立性(尤其是处在下位时)。现代人一味地高喊平等、自由等口号,不尊重人与人之间由分工、角色、性别等差异造成的现实。然而在现实中,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是无法回避的,不是光靠平等、自由、民主等口号就能解决问题的。比如上下级之间的所谓平等仅仅是人格上的,而在工作上他们不可能平等,必然存在服从与被服从的问题。一旦自己处在领导位置,又希望下属对自己言听计从,像奴才一样效忠自己。另一方面,自己做下属时,在领导的权力与权威面前,也不知道如何捍卫自己的人格和尊严。这种理论与现实的自相矛盾,本身恰恰再好不过地反映了无视人与人差异的现实所带来的问题。正视人与人关系的差异现实,如何恰当地做上级与下级,这就是“三纲”的基本含义。第二,“三纲”体现了中国文化中“私德”高于“公德”的现实。梁启超先生曾在20世纪初不遗余力地抨击中国文化缺乏公德(参《新民说》)。费孝通先生亦在《乡土中国》中总结了为什么中国文化中私德盛而公德衰。19世纪以来,中国人在追求以公德代替私德的道路上走得很远,从太平天国到各种政治运动,从自由主义到公民社会学说,莫不如此。然而,以公德代替私德在中国文化中真的行得通吗?我对此持怀疑态度。梁启超等人曾想到改造国民性的办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