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城市排洪防灾解析与借鉴
世界文明大都是缘水而起的,如起源于尼罗河流域的埃及文明,起源于幼发拉底河、底格里斯河流域的两河文明,发祥于黄河、长江流域的中华文明。相应地,古代建城也自然沿河选址,以水为邻、依水而建自然佳处颇多,然而也不免有一定的隐患。古人有很多与城市水患斗争的例子,甚至也有为躲避水患而迁都的。如商代第十二位君王河亶甲立,是时嚣有河决之患,遂自嚣迁于相;其后祖乙既立,是时相都又有河决之患,乃自相而徙都于耿。近年来,由于极端天气的影响,我国许多省份暴雨成灾,洪水肆虐,城市被淹,汽车成了渡船,经济损失巨大,百姓生活颇受影响。如2011年北京地区遭遇暴雨,市民蹬水而行,交通严重堵塞甚至瘫痪,大批下班人群滞留在地铁站。其他一些城市也因暴雨骤至,出现了所谓“看海”奇观。于是,城市排水管理问题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考验着政府的社会管理水平。对此,我们有必要从古人那里汲取排洪防灾的有益经验。 一 大致说来,古代城市排水系统,一是依赖城内排水沟渠,二是依靠城中河道,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我国古代的城市排水,在夏商之前相对简陋,至西周以后渐次发展,逐步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排水系统。我国历代制定了许多与城市排水有关的制度和法规,值得今人借鉴。 古人已经深刻意识到,“水失其性,百川逆溢,坏乡邑,溺人民,而为灾也”,所以我国历朝都很重视排水沟渠的疏浚和整修,可谓代不乏人,史不绝书。例如,唐玄宗曾下诏修理两都街市、沟渠、道桥,而其旧沟渠,令当界乘闲整顿疏决。德宗时修石炭、贺兰两堰,并造土堰,开淘渠。五代十国时期,周太祖曾诏开封府淘疏旧壕,以免雨水毁坏百姓庐舍。民间也非常重视城中河道的日常疏通和维护。如唐懿宗咸通年间,“金陵秦淮河中,有小民棹扁舟业以淘河者”。可见,当时已经出现专门以养护河道为业的人,他们负责在河道上挖掘污泥、清除残秽,向管理部门领取报酬。 相对而言,宋代在城市排洪防灾方面所做的工作要更多一些,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体制。宋朝对河渠的管理有一套严格而科学的制度,每年定期疏浚河渠,颇见成效。有些制度则以皇帝诏书的形式加以确定。如宋真宗大中祥符八年六月“诏:自今后汴水添涨及七尺五寸,即遣禁兵三千,沿河防护。”哲宗元祜四年“十二月,诏:京城内汴河两岸,各留堤面丈有五尺,禁公私侵牟。”仁宗天圣二年,张君平等人推出治理河渠的八条建议,其中提及,“民或于古河渠中修建堰碣,节水取鱼,渐至淀淤,水潦暴集,河流不通,则致深害,乞严禁之”。其议被皇帝采纳,诏令颁行。 当时对于城市水系的排洪防灾作用也已有深刻认识。成书于北宋元丰七年的《吴郡图经续记》就已明确指出,苏州城发达的河渠水系具有重要的排洪作用,能够“泄积潦,安居民”,“故虽名泽国,而城中未尝有垫溺荡析之患”。 北宋绍圣初年吴师孟著有《导水记》,记载了成都疏导城内河渠的情况,又据《宋史·河渠志》,绍圣元年十一月,李伟言:“清汴导温洛贯京都,下通淮、泗,为万世利。自元{;占以来屡危急,而今岁特甚。臣相视武济山以下二十里名神尾山,乃广武埽首所起,约置刺堰三里余,就武济河下尾废堤、枯河基址增修疏导,回截河势东北行,留旧埽作遥堤,可以纾清汴下注京城之患。”在将近千年之前,我们的先民就有了这样的认识,确属难能可贵。 明清时期,人们对城市排洪防灾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深化和发展。清代对于城市排水系统的管护也十分重视,京城内外排水沟渠有专人分段进行管理。顺治元年,定令街道厅管理京城内外沟渠,以时疏浚。若旗民淤塞沟道,送刑部治罪。康熙五年,定修筑城壕例:护城河遇水冲坏处,内城由工部委官修筑;外城由顺天府及五城官修筑;城上挂漏处,由步军统领衙门会同工部委官修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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