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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中国农学遗产要略》(六)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中国经济史论坛 石声汉 参加讨论

到现在为止,人类利用的有机物质都以植物的综合活动为最终来源。而所有植物,直接间接地都必须用土壤所供给的无机养分--水和“矿物质”,作为生活的物质基础。我国的古老说法是“土能生万物”。
    (一)垦辟
    开辟土地,作成农田,是农业生产上的基本建设。
    不是所有陆地都能供给植物以生活条件。作为农业对象的植物,只有长在田地里,才会生产出合于人类要求的有机物质。开辟土地作成农田,历来都称为“垦荒”。垦荒,自然也是从很早就已经开始的事。这个过程,实质上是消灭掉天然植被,用人工培育作物成为“草原”来代替它。垦荒以前的地面,所以称为“荒”,是由于长有许多非作物的草木的缘故,而绝不是“寸草不生”的“不毛之地”。这一基本认识,看来很简单,可是过去在不少脱离生产实践的“文章”里面,往往把垦荒当作在“光光的”地皮上进行种植,作种种设想。实际上,凡过去没有天然植被的地面,便没有供庄稼生长的起码条件。即使开垦出来,作物也不能生长。因此,不但后来的农业劳动者不会这样作,就是原始农业时代,也会从多次碰壁中获得经验教训,也会选择适宜的荒地来开垦。估计,世界各个古代的先进民族,都是一样:最初垦辟农田,大概都在经常有稳定水源的定居点附近,非洲的尼罗河,亚洲的幼发拉底河、恒河,欧洲的波河、多瑙河等流域,正和我国黄河中下游一样,是农业的诞生地,也是文化的摇篮。从渭河、泾河、汾河起,一直到汶河,这些黄河支流的河谷地带,地势稍微平坦些,是能够充足地供给人类日常生活用水的地方,原来必定有些大大小小的“榛莽”【1】,接连一些河滩草地。这些小灌木林和草地,原来曾经提供过一些野生的谷粒、果实等,所以住在逭里的古人,就由采集利用,进而主动干预自然,除掉原来那些不长谷粒的草,将提供谷粒的草原扩大些,逭就是垦辟农田、发展农业生产的第一页历史。
    垦辟,最初大概就是在这些河谷或平坦的天然草原上,春末夏初,趁风放火一烧,使原有的草乃至于小灌木,暂时消灭。这种烧法,称为“燎”。燎是火的四散流动,正象“潦”(现在写作“涝”)是水的四散流动一样。燎原之后,经过一定的翻土操作,再播下选定的种子,就可以得到比较单纯的粮食羣落。但是春季夏季的鲜草,不象冬季干透了的草那样容易着火,烧得不够干净,残余的根又很快地长出新植株,和庄稼混在一处。根据多次经验,便改在冬季草枯时燎原,把地面和上面土层中的残根乃至种子消灭得比较彻底些,第二年春天,根据去年的烧痕进行开垦。
    草原地面已经开垦到剩下不多时,进一步就转向榛莽了。楱莽里面有些灌木,采取烧的办法,对消灭草本植物和这些灌木的小枝条仍然有效。不过灌木的根,一次燎原消灭不了,必须用挖掘或其它有效方法清除,才会得到比较干净的土地。《诗经·大雅》记载周民族最初进行农业生产的过程,几次提到拔除小树树根(《绵》有:“柞棫拔矣”,《皇矣》有:“柞棫斯拔”),这是征服榛莽必须进行的劳动。在灌木草原被消灭而垦辟成农田之后,土地仍不够用时,又得向小片的树林扩展。“荆”“楚”这类地名,原来也就是以灌木为主,带有小形乔木的天然植被。西漠中叶的《盐铁论·通有》篇说:“荆、扬(淮南的两个”州“,即今日湖北、安徽、苏北等地区)……伐木而树谷,燔莱(即烧去野草)而播粟”。说明公元前二世纪以前,中原以南,对灌木林乃至小树林已经用伐树和燎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开垦。《齐民要术》记载的开垦方式,大概是当时黄河下游的实践情况,在七月间,把地面植物一齐砍倒,草晒干以后,放火一烧,次年春天,就可以耕种。如果遇见大树,用刀在树干基部周围刻划,剥去一圈树皮以后,经过一些时间,树叶就会干死,不再遮荫。三年之后,根枯茎朽,再用火烧,就连地下的根也都消灭干净了。
    在长江以南,天然植被生长得更茂密的地方,单凭火烧,还不能消灭。烧过,再引水浸泡一些时间,使残余的根部乃至种子都死亡,才算开垦完毕。《史记》、《汉书》都说“江南火耕水耨”,就是这种处理办法。
    最初垦出的“荒”,种过两年,地力变薄,收获减少之后,便暂时放弃耕种。四周的野草,很快地就把这块地面占了回去,又成为天然草原。这种情况,现在称为“撂荒”或“抛荒”。抛荒时,另寻“生荒”来开垦。可是居住地附近的“生”荒地毕竟有限,抛荒过几年的地,地力会逐渐恢复,又可以重新开垦。大概几年之内,居住点附近的地面,就得轮流抛荒与开垦;这样,利用着的土地,大致就可以分作三类:一类是刚收过一茬,旧茬还留在地里,没有清除的,称为“菑”(“茬”字的古写法);再一类是旧茬已被卷土重来的天然植被吞没了,正在“复壮”过程中,称为“畬”(意思是肥力在蓄积中);还有一类是已经长出小灌木[以亲(即榛)为代表]来,需要用小斧子[斤]来砍掉,作为垦辟对象的“新”【2】田(“新”字的构成,就是用斤伐亲。也就是新鲜,未经用过等意义)。
    垦辟的范围,随着农业的发展,愈来愈扩大。由河谷近水的滩地、平地,向高处坡地、台地、高原和山脚开拓,逐渐上山。最后,在人稠地少的区域,连陡峻的山坡也被开辟,成为“蓑衣田”、“鱼鳞田”。这些田,距离天然水源与地下水位愈来愈远。供水的问题,愈来愈突出。与此同时,水土流失的威胁,愈来愈严重。因此,农业生产中土地利用规划的重要性也就愈来愈明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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