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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唐代的母训文化(2)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烟台师范学院学报:哲 傅永聚/马林涛 参加讨论


    儒家文化强调个人在人伦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五教”(即“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给家族中的每个人限定了行为规范。“母慈”中体现的权力与义务,成为母训文化存在的基础。所以,唐代母训文化就是那时的社会意识形态在家庭领域中的具体体现,在与儒家文化同质的文化行为中,母亲把这一社会价值观念灌输到子女身上,经过子女的吸收、加工,又传递给社会,在回返往复双向流动的过程中,母亲恰恰担任了重要的沟通者。唐代的母亲往往把勉学作为教子的重要内容,她们鞭策儿子学有所成,而一旦儿子成材,就自然会给社会增添精神和物质的财富。唐代母训文化中的重德垂范等精华,对子女的一生,对当代社会和后世历史都产生了积极而深刻的影响,限于篇幅,俟专文论列。下面就唐代母训文化出现的具体原因做一粗浅探讨。
    第一、母训文化生成的自然性。从教育和心理学角度来看,母亲是儿童人生的第一位老师,其言行品德、知识教养对孩子的熏陶极大,足可以作为孩子的风范。儿童期主要是养成教育,同时培养品格意志、开发创造想象的最佳时期,儿童的记忆力是人一生中最好的时期,课督子弟读书,如能在发蒙期打下基础,则一生受用无穷。此即今人所谓早期智力开发。在唐代,由于男主外,妇主内的社会分工,儿童所交往接触最多者,莫过于母亲。所以母亲之品德教养对儿童的成长极为关键。唐人在婚姻上还保留着门第观念的残余,这种现象历来为人们所非议,但从教育学的角度来看,却不无积极意义。即不仅强调父系亲属应具有较高的素养,同时强调母系亲属亦应具备良好的品格和学养,只有这样,才能承绪传家,光大门楣。如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柳宗元,其家族为唐代关中郡姓大族,其母卢氏为涿郡范阳人,范阳卢氏为山东郡姓大族,据柳宗元的《先太夫人河东县太君归袝志》一文知,卢氏七岁即通《毛诗》及《列女传》,柳宗元父柳镇所读旧史及诸子百家著作,母卢氏闻而尽知之。所以,在柳宗元四岁时“家无书,太夫人教古赋十四首。”卢氏的品格更令人钦佩,事舅姑,睦姻族,饱孤幼,教诸女,使柳氏家族的仁孝之声更著。尤为难得的是,柳宗元被贬永州,卢氏随他间关万里,流窜南荒,深明大义,处变不惊,开导柳宗元说:“明者不悼往事,吾未尝有戚也。”(注:《柳宗元集》卷13,中华书局点校本第二册。)足见大家名闺之风。柳宗元后来卓然为一代文宗,其母卢氏早期的母仪母教亦有以致之。
    第二、母训文化生成的时代性。唐代重视女子教育,“怀中有所抱,何必是男儿?”(注:陈鸿:《长恨歌传》。)唐人在生男生女的认识上令人耳目一新,女子生下来,并没有遭到格外的歧视。在唐代,虽谈不上男女地位的完全平等,但唐代女子的地位并不算低,却是不容置疑的事实。这一时期女子接受教育之广泛、女子观念之清新和女子地位之重要,在中国古代史上独具风采。唐代的流行童蒙读物《太公家教》就特别注重对女子的教育,此外,社会上还出现了许多专论女教的教材,如陈邈妻郑氏的《女孝经》、宋若华的《女论语》和李义山的《教女十则》等等,都说明唐代女子受到广泛的教育。
    唐人也非常重视母亲对子女的教育。《女孝经》重视母亲教子:“人受五常之理,生而有性,习也;感善则善,感恶则恶,虽在胎养,岂无教乎?”主张为人母当恩戚相济,身教言传:“夫为人母者,明其礼也,和之以恩爱,示之以严毅,动而合礼,言必有经。……”(注:郑氏:《女孝经》,津逮秘书本第四集第38册。)《女论语》更是强调了母亲教育子女的重要性:“大抵人家,皆有男女,年已长成,教之有序。训诲之权,实专于母。”(注:宋若华:《女论语》,光绪十四年共赏书局刊本。)这里直接提出“训诲之权,实专于母”。《太公家教》一文也有要求母亲“教示男女”的主张(注:《太公家教》一卷,罗振玉藏,保存在《鸣沙石室佚书》中,所用版本为《敦煌丛刊初集》。)。
    社会上于是出现了专论母教的文章。舒元舆(?-835 年)的《陶母坟版文》便是代表。晋代陶侃曾当过鱼梁吏,有一次他差属下带一罐鱼干回去孝敬陶母。陶母问来人:这鱼是公家的还是陶侃自己的?来人没有作答。陶母明白了,这一定是公家的鱼。于是将罐子封好,付来人带回去,并写信批评陶侃:“汝为吏,以官物见饷,非唯不益,乃增吾忧也。”(注:刘义庆:《世说新语·贤媛第十九》。)陶母明于事理、严于教子的事迹,传诵很广。前文写到的崔玄母卢氏就是用“孟(陶)母不受鱼鲊之馈”来教育其子的,足见其影响之深远。舒元舆途径陶母之墓,想起她的教子,又联想起一般母亲教子的弊病,有感而发,写下了这篇文章。他认为“教子之道恩胜威,威不胜,而常子之性偏以骄,出由此也。”由于母亲偏于慈爱,孩子甚至敢于顶撞母亲,不服管教:“偏气袭正,正气败绩,故往往恩过骄过,而闺门间有触命抵教,磨去法用者相半。”昔孟母有鉴于此,首先以恩威并用的办法教育孟子;几百年过后,晋代陶母也以此法教育陶侃,使侃“还至于道”,成为廉吏。舒元舆指出:“父母教子大伦,不逃义方。”父母教子不能偏离大道理。“然父之教主于兼之,言恩威不偏胜偏失者,或骨髓间有秦吴之谬,故州吁、石厚变为贼敌,非父子耶?且母之教偏在慈。夫以兼教犹有向者之谬,以偏教而无向者之谬,或鲜矣!”父亲教子多恩威兼用,尚且还有失败的;母亲教子多偏于慈惠,为不失败几乎是不可能的。这样看来,陶母堪称后世母亲的楷模:“贤母之风,可以卓往赫来,为千万年光。”(注:以上引文见《全唐文》卷727, 中华书局1982年版。)舒元舆盛赞陶母,意在提倡慈爱和严格要求相结合的教子方法,这也是对颜之推“母亲威严而有慈”思想的继承和发扬。
    总之,唐代有不少妇女从小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不但慈祥可亲,而且深明义理,视教育子女为己任,力免重蹈历史上“慈母败子”的覆辙,对子女是既爱且教,此为唐代母教成功的原因之一。
    第三、母训文化生成的特殊性。在唐代,母教子的事例多出现在唐中后期,这不是历史的偶然,而是有着一定的社会原因的。首先,开元、天宝以降,随着科举进士制的盛行和士人政治的形成,教育普及和文化下移的趋势愈益明显,使得这一时期妇女受教育的机会大为增加,同男子一样成为知书达礼之人。她们只有贤明知礼,学识渊博,言传身教,才会培养出大批的社会精英来。其次,唐前期的妇女深受胡俗影响,不受礼法观念的束缚,贞节观念淡薄,离婚改嫁习以为常,夫死再醮者大有人在。安史乱后,社会“复古”因素渐多,礼法观念渐重,开始强调妇女守节,像《女论语·守节章》就说:“夫妻结发,义重千金,若有不幸,中路先倾,三年重服,守志坚心,保持家业,整顿坟茔,殷勤训后,存没光荣。”(注:宋若华:《女论语》,光绪十四年共赏书局刊本。)故这一时期的妇女一旦丈夫“中路先倾”,首先想到的不再是改嫁,而是如何抚育孤幼成人,把自己下半辈子的希望寄托在子女身上,她们道义感强,性格坚韧,敢于承担重任,不畏艰辛,励子读书,勉求功名。如上文所述元稹、李绅等人之母教子事例皆属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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