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难发现,在这30多年的时期里,由于市场和战争等外部原因,宁波民族工商业经历了大起大落的发展过程。尽管在市场规模迅速扩大的推动下,企业制度已经出现了由古典模式向股份制模式演变的倾向,但不断的战乱又使其难以获得正常的发展环境,不仅企业过去形成的财富因战争而毁灭,企业制度演化的进度也被大大缓解。 (三)迅速消退期:私营工商企业的国有化 新中国成立后,宁波的民族工商业已经到了几近消亡的地步,据当时宁波地方政府工商管理部门的统计,到1949年底,宁波老城区有工业企业188户、手工业1793户、商业3223户。[10]针对私营工商业的这种萎靡状态,宁波新政府遂及进行了工商业调整。一方面大力发展国营工商业,另一方面,鼓励私营工商企业恢复生产。地方政府采取了当时通行的加工订货、收购私营工厂产品、包销和委托加工等措施,私营工商业得到了一定的恢复。据统计,从1950年9月至12月,申请开业工商户有1354户,其中10月份高达510家,基本控制住了工商业大幅下滑的趋势。[11]到1951年7月底,登记工商企业7829户,总资本额1790.84万元。私营企业1160户办理重估,6669户确定资本,重估增值额1305.99万元。[12]到1953年,宁波城区有个体手工业3011户、从业人员13122人,私营工商业14124户、从业人员30117人,其中职工12601人,资方人员17516人,资本1862.27万元。[13] 表1:1951年宁波市区私营工商业情况(单位:万元) 业别户数人数资本额全年营业额 机器工业14551541070.511019.42 手工业32667166217.66489.43 商业24047269607.723600.00 饮食业4069619.4462.15 运输业33658170.1496.29 服务业4251112134.6383.39 建筑业1331749.5978.69 金融业201826.2026.25 农业23491.532.97 合计6855227252227.465458.63 资料来源:俞福海主编:《宁波市志》,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480页。 然而,1953年以后,随着我国进入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在“一化三改”总路线的政策背景下,宁波的资本主义工商企业纷纷实行公私合营,企业制度的自然演变再次遭遇政治运动的挑战。1953年9月1日,宁(波)穿(山)长途汽车运输公司实行公私合营,成为宁波第一家公私合营企业。1954年,第一批公私合营有纺织、面粉、染织、冷藏、电力等五个行业。和丰纱厂、永耀电力公司、万信纱厂、冷藏公司、恒丰印染厂、新生纱厂、浙东染织厂、太丰面粉厂等8个大型工厂进行单独公私合营。1955年,又有火柴、造纸、染织等20个行业,私营工业110户,个体83户,分3批进行改造,其中11户直接转入地方国营和老公私合营厂,其余归并为18个合营工厂。私营商业包括饮食业、服务业在内,也先后进行改组改造。1955年12月31日,纺织、机器、卷烟、酿酒、榨油等8个工业行业、194家工厂,百货、服装、五金电器等12个商业行业、269家商店同时宣布公私合营。1956年1月19日,14个工业行业、80个商业行业、5个交通运输及建筑业,计3988户私营企业,除零散摊贩外,全部实行公私合营。[14]在随后的 “大跃进”时期,由于“左倾”思潮泛滥,追求“一大二公”和“纯而又纯”的所谓社会主义,大批个体手工业、小商小贩被合并到国营、大集体企业,个体商贩仅存145户、173人。[15] “三大改造”使得宁波的个体私营企业迅速走向衰落。 与20世纪上半期不同,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宁波企业制度的演化会受到来自政治制度和政治运动的冲击,尽管企业过去形成的财富部分地保存下来,但企业制度内生的演变路径被彻底中断了。 二、改革开放后宁波民营企业的再次崛起 改革开放之后,伴随着市场和政治环境的不断优化,宁波的民营企业迅速发展壮大起来。总体来看,30多年来宁波民营企业的发展和制度演变,似乎在历史积淀的辅佐下,快速地经历了再萌发、迅速扩容和成熟深化等三个递进阶段。 (一)改革初期:民营企业制度的再萌发(1978-1992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宁波农村地区普遍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劳动生产率得到了很大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遂及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从而创造出新的市场关系。在这一背景下,宁波个体私营经济首先在慈溪县出现了。慈溪县人多地少,资源贫乏,而且慈溪民众有着从事商品生产的历史传统。家庭承包责任制以后,慈溪的个体私营加工业迅速发展,特别是新浦、观城、白沙等地先后出现一批以有色金属浇铸、塑料制品、针织、小五金等行业为主的联户以及个体工商户。这些小工厂、小作坊主要是为大中型企业制造小配件小加工。小工厂、小作坊迅速遍布慈溪各个乡镇,到1984年,全县已有2700多家个私企业。[16]到1987年,全宁波市个体工商户从1978年的186户增加到了10.5万户。1987年、1988年国务院先后颁布了鼓励、引导、规范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和《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极大地促进了宁波个体私营经济的迅猛发展。到1992年底,宁波市GDP达到213.05亿元,全部工业总产值达到475.79亿元。在工业总产值中,国有经济仅占19.3%,集体经济占64.3%,股份制经济占3.5%,私营经济5.2%,外资经济占7.7%。可见,国有经济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大幅度下降,而集体经济、外资经济和私营经济发展得到迅速发展。全市个体工商户也发展到了14.7万户,从业人员25万人,私营企业222户,雇工达到3.5万人。 从这个时期各种经济成分的发展状况看,国有经济的比重迅速地大幅下降,已经不足以成为当地最主要的经济力量;而乡镇集体工业则大幅增加,承担起了宁波工商业发展的重任;而个体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增长速度最为迅猛,以民私营经济为主导的经济发展趋势初步形成。这样一种所有制结构已经大大超越了当时全国的发展水平,引领了我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基本航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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