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原载:《南开史学》1991年第2期) [1] 《清宣统朝外交史料》卷22,第21页。 [2] 《国风报》第一年第18号《各省禁烟成绩调查记》。 [3] 《临时政府公报》第27号,第3页。 [4] 姚贤镐编《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第2册,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859页;第3册,第1602页;《统计周刊》第16期。 [5] 《郑观应集》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念版,第402页。 [6] 瓦格勒著,王建新译《中国农书》下册,第442页。 [7] Report the Internation Opium Commission VoI. Ⅱ。P.57. [8] 《户部奏洋药土药害人耗财拟定分年禁烟折》,《东方杂志》第2期。 [9] 《晋省禁烟办理情形为难折》,《政治官报》第1176号。 [10] 《外交报汇编》第29册,第65页,台湾广文书局印行。 [11] 《户部奏洋药土药害人耗财拟定分年禁法折》,《东方杂志》第2期。 [12] 《皇朝经世文四编》卷24,第451-452页。 [13] 《皇朝经世文四编》卷24,第451-452页。 [14] 《外交报》第238期,《暹罗国实行禁烟》。 [15] 《泰晤士报》1906年5月31日,《记鸦片贸易问答》。 [16] 《记鸦片贸易问答》,《泰晤士报》1906年5月31日,参见《外交报》第152期。 [17] 《论禁烟与外交之关系》,《外交报》第147期。 [18] 沈桐生编《光绪政要》第5册,卷22,第33页。 [19] 《英国蓝皮书·为中国禁烟事》上卷,《外交报》225期。 [20] 《英国蓝皮书·为中国禁烟事》上卷,《外交报》第225期。 [21] 朱寿朋编《光绪朝东华录》光绪三十四年二月,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5867-5868页。 [22] 朱寿朋编《光绪朝东华录》光绪三十四年二月,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5868页。 [23] “中国人真正在使他们自己变得难以言喻的荒谬可笑,到处寻求忠告,竭力寻找威胁他们主权的某些动机。……换句话说,他们不知道做些什么事,才能使他们取得同列强平等的待遇。”[澳]骆惠敏编,刘桂梁等译《清末民初政情内幕》上册,上海知识出版社1986年版,第511-512页。 [24] 《李文忠公全集》译署函稿十一,台湾文海出版社影印本,第41-42页。 [25] 此举得到美国舆论界的欢迎,都认为有利于中美邦交的改善。中国政府也表示非常感激,专门派唐绍仪为专使到美国致谢,并以接受美国货币专家帮助顿中国货币为代价,予以酬谢。 [26] Board of Trade Journal , 1895.VoI. XVIII.P. 648; The parliamentary Dehates. 4th. Series. VoI. Liv,P.336. [27] 徐雪筠译《上海近代社会经济发展概况,1882-1931》,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附表六。 [28] 《论美国对华政策》,《外交报》第258期。 [29] 《英国蓝皮书·为中国禁烟事》,《外交报》223期。 [30] 《己酉大政记》第10册,《万国禁烟会决议案》。 [31] 《外交大事记》,《外交报》第245期。 [32] 《万国禁烟会纪事》,《近代中国内外大事记》宣统元年。 [33] 《新中国与鸦片问题》,《东方杂志》第8卷第5号。 [34] 英国外交大臣葛雷在1908年5月的下议院会议上说:“夫禁烟之事最为难于措置,而亦鲜能成效,恐他国政府尚不能以一国之积习于十年内祛除净尽,而中国毅然行之。呜呼!全球之大,亦罕见也”!参见《英国下议院会议中国禁烟事》,《外交报》第214期。 [35] 《英国蓝皮书·为中国禁烟事》上卷,《外交报》第223期。 [36] 《英国蓝皮书·为中国禁烟事》上卷,《禁烟事宜说贴》。 [37] 《两江总督为试办官膏照会驻沪领事文》,《外交报》第193期。 [38] 《禁烟交涉》,《外交报》第207期。 [39] 《驻汉英总领事为牌照土捐事致湖广总督陈照会》,《外交报》第248号。 [40] [澳]骆惠敏编,刘桂梁等译《清末民初政情内幕》上册,上海知识出版社1986年版,第704页。 [41] 《清宣统朝外交史料》卷23,第21-23页。 [42] 《商废鸦片条约》,《外交报》第29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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