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地租归公原是约翰·穆勒等人的主张,是产业资本家仇视土地所有者的一种公开表现。消灭地主土地所有制是要为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扫清道路,而不可能解决资本主义条件下的贫富矛盾。马克思在总结欧美工人运动时曾经指出:“土地所有权--一切财富的原始源泉,现在成了一个大问题,工人阶级的未来将取决于这个问题如何解决……我且不谈所谓的所有‘权’,我确信,社会的经济发展、人口的增加和集中--这些情况迫使资本主义农场主在农业中采用集体的和有组织的劳动并使用机器--和其他发明--将使土地国有化愈来愈成为一种‘社会必然性’,抗拒这种必然性是任何拥护所有权的言论都无能为力的。社会的迫切需要必须而且一定会得到满足,社会必然性所要求的变化一定会给自己开辟道路,并且迟早总会使立法适应这些变化。”“既然从经济观点来看,大规模地耕种土地,比在小块的和分散的土地上经营农业优越得多,那么,全国规模地经营农业,难道不会给生产的发展以更大的推动吗?”“一方面居民的需要不断增长,另一方面农产品价格上涨,这些都不容争辩的证明,土地国有化已成为一种社会必然。”“土地国有化将使劳动和资本之间的关系彻底改变,归根到底将完全消灭工业和农业中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那时,阶级差别和特权将与它们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一同消失。靠他人的劳动生活将成为往事。同社会相对立的政府或国家将不复存在!……这就是十九世纪的伟大经济运动引向的人道目标。”[17] 显然,马克思也认为土地国有是一种“社会必然性”。亨利·乔治的土地国有思想反映了工人的部分要求,在美国工人运动中产生过巨大影响。那么,亨利·乔治与马克思的区别在哪里?恩格斯当年评价亨利·乔治思想对美国工人运动的影响时,这样区别说:“亨利·乔治既然宣布土地垄断是贫穷困苦的唯一原因,自然就认为医治它们的药剂是把土地交给整个社会。马克思学派的社会主义者也要求把土地交给社会,但不仅是土地,而是同样还有其他一切生产资料。但是,即使我们撇开其他生产资料问题不谈,这里也还有另外一个差别。土地如何处理呢?以马克思为代表的现代社会主义者要求共同占有土地为共同的利益而共同耕种,对其他一切生产资料--矿山、铁路、工厂等等也是一样;亨利·乔治却只限于像现在这样把土地出租给单个的人,仅仅把土地的分配调整一下,并把地租用于公众的需要,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用于私人的需要。社会主义者所要求的,是实行整个社会生产体系的全面的变革;亨利·乔治所要求的,是把现在的社会生产方式原封不动地保留下来,实质上就是李嘉图学派中的极端派提出的东西,这一派也要求国家没收地租。”[18] 19世纪欧美工人运动蓬勃发展,资本主义的各种现实矛盾需要思想家提供解决方案,亨利·乔治的土地单一税是诸多方案中的一种,与马克思的一切生产资料归公思想相比,显然不是最先进的,甚至与其他资产阶级思想家的解决方案相比,也不一定是最适用的。然而,当我们结合中国当时的反封建任务来看待它时,就发现这种思想的传入具有一定的积极性。马克思当年说它具有反动性,是认为这种思想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实施的结果实际上是要在比现在更广泛的基础上来重新巩固资本家的统治。也就是说它有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而不利于社会主义的实现。就中国的现实情况来说,资本主义的生产处在初始阶段,尚未出现工人运动,最迫切最艰巨的任务是反对封建主义,把土地收归国有毫无疑问是最彻底的反封建措施。所以在当时的中国宣传土地国有和地租归公思想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中国的进步运动。列宁对孙中山“平均地权”主张的评价适应于此。他说孙中山在“主观上是社会主义者,因为他们反对压迫群众和剥削群众。但是,中国这个落后的、半封建的农业国家的客观条件,在将近五亿人民的生活日程上,只提出了这种压迫和这种剥削的一定的历史独特形式--封建制度。农业生活方式和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是封建制度的基础;中国农民这样或那样地受土地束缚是他们受封建剥削的根源;这种剥削的政治代表就是以皇帝为政体首脑的全体封建主和各个封建主。因此,这个中国民主主义者的主观社会主义思想和纲领,仅仅是消灭封建必需的纲领。”“地价是资本化的地租。使‘增加的’土地‘价值’成为‘人民财产’,也就是说把地租即土地所有权交给国家,或者说是土地地国有化。在资本主义范围内实行这种改革有没有可能呢?不但有可能,而且是最纯粹、最彻底、最完善的资本主义。”[19] 戊戌维新时期亨利·乔治的土地国有思想在中国的传播应当引起重视,这不仅因为它在中国传播的时间较早,而且其传播范围也是比较大的。我们知道《中西教会报》和《万国公报》在这一时期发行量都相当大。例如,1900年2月《中西教会报》印行7700套,《万国公报》印行39200套,可见其拥有众多的读者,影响是比较大的。另外,马林与李玉书合译的亨利·乔治的著作《富民策》和《足民策》分别由广学会印刷发行袖珍本,总数达3000余册。[20]有人评论这些翻译作品说:“其书以得地为要图,以均材为急务,议论宏大,证据详明,实萃中外各家之精华,而独抒伟论,且译以浅语,制为袖珍,使人易于研求,便于携带,则信乎其为疗贫之药石,而富国之津梁矣!”[21]评论者深信,这种思想在中国的传播,有利于中国未来的进步。他说,土地国有乃“中国本来之古制”,后来由于儒士不求实事,大义湮灭,“古人之良法,遂不复大白于天下”。现在借助于马林等人的译著,可以催生中国改革的信念。“譬之一物,热力尽去,其质以坚定如铁,寒冷如冰,非赖有外来热力以感发而催动之,必不能复有生气。故此书一出,其习安逸者必恍然悟,而惕然惊。”[22]事实的确如此,当时的维新派、革命派大都是《万国公报》的热心读者,都不同程度受其影响。根据夏良才先生的研究,孙中山先生对于亨利·乔治土地国有思想的认识是从《万国公报》开始,后来在游历欧美时最终形成了民生主义。这正如评论者所期待的那样,西方的土地国有与单一税思想在中国的传播孕育了中国最先进的经济改革主张。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约翰·穆勒与亨利·乔治土地国有思想以及单一税主张在戊戌维新时期已经系统输入中国,孙中山先生的“民生主义”在其形成过程中曾经受马林等译介文章的启发。马林与李玉书等人的合作是成功的,他们不仅用通俗流畅的语言准确地、完整地介绍了亨利·乔治等人的思想主张,而且能够利用中国古代文献,结合现实问题,深入浅出地表达他们对中国社会改革的期望。这种土地国有思想在1905年之前的传播显然有利于此后人们理解和接受孙中山的民生主义,从客观效果上看,它是辛亥革命思潮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如此,他们对于土地私有制的批评和驳斥,对于当时中国的先进知识分子关注现实存在的地主与农民两大社会矛盾,通过土地革命寻找中国未来的出路,也富有启发意义。因此,我们认为亨利·乔治等人的土地国有思想的早期系统输入在近代中国思想文化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文章原载:《近代史研究》2000年第6期) 注释: [1] 夏良才:《论孙中山与亨利·乔治》,《近代史研究》1986年第6期。 [2] 《孙中山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72页。 [3] 马克思:《哲学之贫困》,人民出版社1950年版,第232页。 [4] 《各家富国策辨》,《万国公报》第121册,第11年第1卷,1899年2月,第4页。 [5] 《富民策序》,《万国公报》第114册,第10年第6卷,1898年7月,第8页。 [6] 《富民策》,《万国公报》第114册,第10年第6卷,1898年7月,第9页。 [7] 《富民策》,《万国公报》第114册,第10年第6卷,1898年7月,第10页。 [8] 《富民策》,《万国公报》第114册,第10年第6卷,1898年7月,第10页。 [9] 《富民策》,《万国公报》第114册,第10年第6卷,1898年7月,第10页。 [10] 《地工本三说》,《万国公报》第124册,第11年第4卷,1899年5月,第5页。 [11] 《论地租归公之益》,《万国公报》第125册,第11年第5卷,1899年6月,第10页。 [12] 《自由篇》第6章,《万国公报》第140册,第12年第8卷,1900年9月,第1页。 [13] 《论地租归公之益》,《万国公报》第125册(第11年第5卷),1899年6月,第11页。 [14] Henry George :Progress and Poverty(50th anniversary edition, N.Y.1929), pp.405-406. [15] 《论地租归公之益》,《万国公报》第125册(第11年第5卷),1899年6月,第11页。 [16] 《论地租归公之益》,《万国公报》第125册,第11年第5卷,1899年6月,第12页。 [17] 马克思:《论土地国有化》,《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51-452页。 [18] 恩格斯:《美国工人运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0页。 [19] 《中国的民主主义和民粹主义》,《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26-428页。 [20] 《万国公报》第133册,第12年第1卷),广告,1900年2月,第2页。 [21] 《读足民策书后》,《万国公报》第131册,第11年第11卷,1899年12月,第9页。 [22] 《读足民策书后》,《万国公报》第131册,第11年第11卷,1899年12月,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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