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厘改统。自清朝咸丰三年以来,厘金日益成为增加人民负担、严重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恶税。1931年1月1日,南京国民政府严令裁撤,改征统税。裁厘虽不彻底,但厘金的废除基本取得了成功,这对全国工商业的发展无疑是一大福音。但南京国民政府的统税政策对民族工商业的摧残同厘金相比几乎毫不逊色,这同设立统税的初衷发展民族工业大相径庭。首先是统税利率过高,对民族工业形成直接威胁。如1931年1月实行麦粉统税时,每包税银由原先4分加至1角,计提高了一倍半;实行棉纱统税时每包税银由1元5角加至8元以上,计提高4倍多。[(30)]至1933年税则修改时,棉纱统税又提高了2倍多。由于税率的提高,许多厂家不堪重负,相继停工关闭,如1934年,仅天津一地就有四家大火柴厂被迫停工。其次是统税迁就外商企业,打击民族工业。如以卷烟统税为例,1934年卷烟统税由七级简化为二级。据统计,低纸烟的实际税率由14.67%增为57.97%,而高级烟的实际税率由17.69%降为16%。[(31)]但高级烟多为外商企业,低级烟则多为华商企业,这无疑有利于外资企业压价倾销。这种税率对民族工业的发展极为不利。 统一币制。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初期,货币流通极其混乱,货币种类繁多,市价不一,成色纷繁,至于中外银行发行的纸币更是紊乱不堪。这一切都严重阻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1933年,南京政府决定实行“废两改元”,统一币制。1935年南京国民政府宣布实施法币政策,规定以中央、中国、交通银行所发行的钞票定为法币(后增加中国农民银行),所有完粮、纳税及一切公私款项之收付,概以法币为限。法币政策的实施促使物价普遍回升,刺激了经济复苏,使得沉闷不景气的经济出现了新的生机。1936年9月与上年同期相比,生丝、棉纱、小麦、面粉、茶叶、食糖等价格,平均上涨27%,[(32)]物价上涨刺激了生产,中国国民生产总值从1935年的237亿元,增加到1936年的258亿元,增长9.3%。就工业的各个行业而言,普遍出现了复苏以至较大发展的局面,如启新洋灰公司纯益由1935年的149万元上升至1936年的216万元,资本盈利率由11.34%升为16.54%。[(33)]对外贸易也趋于活跃,贸易额迅速增加,1936年比1935年增长10.2%,其中出口贸易额增长22.6%。[(34)]法币政策的推行,其对经济发展的推动,基本应予肯定。至于国民政府利用推行法币政策对经济进行统制以及实行通货膨胀,这到抗战爆发后才日趋明显。 内债政策。南京国民政府十年时期,财政支出不断膨胀,而岁入增加有限,因此政府财政赤字日益庞大,亏短数由1928年的8千万元增加到1936年度的6亿元,[(35)]9年间增7倍多。为了弥补财政赤字,南京国民政府主要通过发行大量内债来弥补,据杨格统计,从1929年度到1937年度,发行公债的数字额为19.98亿元,实得15.3亿元,这两者之间的差额即为内债发行的折扣。[(36)]据朱契研究,1927~1937年发行债券10.58亿元,但实际所得只有5.387亿元,仅为面值的53%。[(37)]因而,虽然公债的名义利率仅为8%~9%左右,但财政部实际支付的利率却为12%~16%,如果本息能如期收回,债券持有人便可得到20%~30%的收益。由于经营债券获益巨大,因此几乎所有银行都只愿从事债券投机而不愿进行生产性投资,整个30年代,对民族工商企业来说,银行信贷一直不足,这严重阻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且,南京国民政府所发行的内债大都充作非生产性的军政费用,因此可以说,南京国民政府的内债政策实质上就是一种扼杀经济发展的政策。 南京国民政府上述财政政策,其制订实施的初衷,大都是为了保护和促进国内经济的发展和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但从实际结果来观察,国家财政收入是有了一定的提高,但对于国内工商业的保护和促进、营造现代化环境等方面,则基本未达到目的。尽管关税自主和法币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国内工商业的发展,而这对于整个南京国民政府十年时期的国民经济来说,则其作用很有限。 英国萨塞克斯大学怀特教授在考察南京国民政府经济发展后认为,“在使国家决定性地进入工业化初期阶段,维持经济增长、技术进步和经济独立方面,国民党政府并未取得成功”。[(38)]笔者从中央财政的角度考察,几乎可以得出相同结论。有位西方财政学家说过“财政上的变化是一切变化的重要原因之一”,反过来,“所有的变化都会在财政上有所反映”。南京国民政府十年时期中央财政能力十分低弱,财政支出中对经济建设的漠视,财政政策的初衷与结果的脱节,这一切表明,南京国民政府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并未能充当主导和推动的角色。尽管,南京国民政府十年时期,经济发展平均增长速度达到8%~9%,但从上文中我们可以发现其经济的发展同南京国民政府并无多大直接关系,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应归功于地方利益集团的指导。[(39)]由此可见,南京国民政府十年时期,中央政府财政能力的弱化是中国未能步入现代化之路的关键。 注释: ①参见[美]罗伯特·海布乐、罗纳等著《现代化理论研究》,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美]M.J.列维《现代化的后来者与幸存者》,知识出版社1990年版。 ②(15)(16)(24)财政部档,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③(36)[美]杨格:《中国财政经济状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483~489、164页。 ④巫宝三编:《中国国民所得》,1947年版。转引自刘国平著《中国与世界经济发展的比较》,湖南出版社1991年版,第32页。 ⑤⑧费正清:《剑桥中华民国史》(第一部),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43、112页。 ⑥叶氏能力1指中央财政实际收入同叶氏国民生产总值之比,叶氏能力2指中央预算收入同叶氏国民生产总值之比。巫氏能力1、2类同。 ⑦翁之镛:《民国财政检讨》,台北华园出版社1952年版。转引自王绍光、胡鞍钢《中国国家能力报告》,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9页。ⅱ⑨王绍光、胡鞍钢:《中国国家能力报告》,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0页。 ⑩[美]罗兹曼:《中国的现代化》,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413页。 (11)(14)(19)(20)(22)(23)(28)(30)(35)杨荫溥:《民国财政史》,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5年版,第45~46、98、65、75、76、47、55、43页。 (12)杨汝梅:《财政论集》,上海新中华书局1935年版,第48~49页。 (13)《宁夏财政年刊·报告》,1936年,第29页,南京图书馆藏。 (17)(18)欧宗祐:《财政上之三重监督》,《财政论集》第一集,广东财政厅编辑处1929年版,南京图书馆藏。 (21)尹文敬:《非常时期财政论》,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312页。 (25)贾德怀:《民国财政简史》(上册),商务印书馆1946年版,第293页。 (26)郑友揆:《旧中国的资源委员会--史实与评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317~318页。 (27)白吉尔:《中国资产阶级的黄金时代》,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27页。 (29)郑友揆:《中国的对外贸易和工业发展(1840-1948)》,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82页。 (31)《英美烟草公司在华企业资料汇编》第一册,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1页。 (32)史全生:《中华民国经济史》,江苏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272页。 (33)《启新洋灰公司资料》,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269~270页。 (34)《财政年鉴》续编,第12编,第2、11页,1943年。 (37)朱契:《中国财政问题》,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第232页。 (38)(39)怀特:《为什么中国未能走上日本式道路》,见罗荣渠《中国现代化的历程》,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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