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可以这样讲:“香港就是这么奇怪的城市,信仰社会主义的大陆政府支持它繁荣。……北京提供了战后几十年来香港社会稳定的客观条件,也给予了投资者充分的信心。有人说,香港的信心,在于一面国旗。此言要加以分析,因为这仅是表面原因之一,而没有挖掘出更实质的原因。实际上,香港战后几十年的‘繁荣与安定’环境,是北京营造的”[③e]。如果离开了中国对香港的特殊政策,离开了中国维护香港边界平静和香港社会稳定的保障措施,离开了中国对香港“不讲价钱”的物质援助,资本主义香港的存在和发展是无法想象的,再毋论香港在50年代“不如广州、更不如上海”[④e]的历史起点上实现嬗变为“国际金融中心、贸易中心、制造中心、航空中心、海运中心、信息中心”和“东方第一大港”,嬗变为亚洲四小龙之首和“东方明珠”了。简而言之,如果离开了中国因素,就谈不上香港的稳定和繁荣,就谈不上创造了世界经济发展史上奇迹的“香港现象”。 三 中国“容忍”英国人在香港“暂时维持现状”,并不意味着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在涉及民族利益、民族感情和民族尊严的原则问题上“示弱”。我们从来不承认英国在19世纪中期以来通过侵略战争强加于中国的关于香港“易帜”的三个条约,英国强占、强租香港的三个条约是不平等的、不合法的,是无效的,对于中国而言没有任何约束力;我们从来不承认香港的“殖民地”地位,香港自古至今都是中国神圣不可分割的领土,它的主权一直归属于中国,只不过在一百多年来由于英国侵略者强占、强租的特殊情况而一度被迫中断。因此,我们保留在任何时间、以任何方式于香港恢复行使主权的不可剥夺的最高和最后权利。当然,作为唯物主义者,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奉行的是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具体处理香港问题这一中英两国之间的“历史遗留问题”时,我们一贯主张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从香港的历史和现实出发,俟“时机成熟”之时,通过谈判和平解决;此前,“暂时维持现状”--条件是“英国对香港的管理不会给予中国带来任何难堪或不便”[①f]。 作为对于“收回主权是肯定的,但却不是立刻的”[②f]特殊政策的重要补充,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在“容忍”英国人在香港“暂时维持现状”的同时,还提出了“非政治化”的要求,即“英国人和资本主义统治下的香港只能作为一个经济城市存在和发展”。1956年,第22任香港英国总督葛量洪以私人身份访问北京,受到周恩来的接见。在“历时三个小时‘非正式会谈’中……周恩来曾暗示中国愿意容忍英国继续管治香港”,并“为香港确定了一些‘行为准则’,例如英国不应促进香港走向民主或自治,外国势力不能把香港用作军事基地,国民党的破坏应予阻止,中国官员的安全应受到保护及中国的经济利益不应受到阻碍等等”[③f]。 由于中国始终不承认英国强占、强租的三个条约的“合法”性质,不承认香港的“殖民地”地位,因此,英国人统治下的任何所谓“非殖民地化”、“民主化”的“自治”运动或“独立”运动,都不能不被认为是对中国关于香港主权的“最高和最后权利”的蔑视和挑衅。在这一点上中国一直不曾给英国人以“讨价还价”的余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很多英属殖民地都受独立运动的困扰,局势动荡,但香港的‘港独’从来不成气候,这是由于中国政府坚决反对所致”[④f]。“香港的‘港独’搞不起来,北京的政治影响力是主要因素”[⑤f]。 由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阵营始终不曾放弃对于中国的“政治孤立、经济封锁和军事包围”的“公开敌视”政策,由于台湾国民党当局一直不曾停止“反攻大陆”的军事冒险,因此,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长期以来保持着高度的警惕:香港绝对不能被经营为“国内外敌对势力反共、反华的基地”,绝对不能对社会主义中国构成任何政治威胁。在50年代,台湾国民党当局的飞机窜犯大陆时曾几度在香港机场起落;在60年代,美国的飞机和舰艇也多次利用香港的机场和港口为侵越战争服务。对此,中国政府通过外交途径和舆论表示“严重的不安和不满”,向港英当局“严正抗议”:“英国政府和香港英国当局……有意地纵容和鼓励蒋介石集团利用香港来作为对中国进行军事破坏活动的基地和庇护所,从而严重地威胁了中国的安全……这种对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极不友好和怀有敌意的行动,必将使中英关系蒙受不利的影响。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概应由英国政府负责”[⑥f]。“种种事实说明,美国正在更加肆无忌惮地利用香港作为它进行侵略越南战争的活动基地,并进而企图把香港用作它将来进攻中国大陆的跳板……如果英国政府执迷不悟……那就必将自食其果”[⑦f]。正是基于中国政府“有理、有利、有节”的外交斗争的压力,英国政府被迫表示:“女王陛下政府无意让香港被利用为对任何人进行敌对活动的基地……女王陛下政府愿意说明:如果今后一旦认为香港的设备正被有意地加以滥用的话,香港政府有自由采取它认为必要的任何行动,来对付这种滥用行为”[⑧f]。 四 新中国成立以后,英国为了“保护在华利益和香港的地位”,在西方资本主义大国中率先承认新中国,但是在香港问题上却拒绝“对话”。与此同时,英国在“一个中国”的问题(即断绝与台湾国民党当局的官方关系和恢复新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问题)上追随美国,致使中英两国关系裹足不前,长时间停留在代办级的“半外交关系”阶段。 进入70年代以后,“通过谈判和平解决”香港问题的历史契机开始出现。1971年10月,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恢复。1972年3月,中英两国互换大使的协议达成,关系正常化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联合王国政府一致确认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和平等互利的原则”[①g]。制约香港问题的国际形势和外交格局正朝着有利于中国的方向发展,这一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再也无法回避。有鉴于此,中国政府认为有必要向全世界公开表明自己的态度。就在中英两国关系正常化的联合公报发布的前5天,即1972年3月8日,中国驻联合国代表黄华致函联合国非殖民地化特别委员会主席,重申了中国政府对于香港问题的一贯立场,指出:“香港和澳门是被英国和葡萄牙当局占领的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解决香港、澳门问题完全是属于中国主权范围内的问题,根本不属于通常的所谓‘殖民地’范畴。因此,不应列入反殖宣言中适用的殖民地地区的名单之内”[②g]。联合国非殖民地化特别委员会于6月15日通过决议,向联合国大会建议从上述的殖民地名单中删去香港和澳门。11月8日,第27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批准了该委员会的报告,确认了中国对香港问题的一贯立场,排除了其他国家(包括联合国)介入香港问题(如国际共管)的可能性。同年10月,周恩来在接见英国记者访问时又首次披露了中国“通过谈判和平解决”香港问题的“时间表”,要求英国政府必须正视1997年这个“最后期限”。他指出:“当条约到期时,两个国家必须进行谈判。既然两国存在着正常的外交关系,英国自然应在适当的时候参加谈判”[③g]。 事实上,英国人也十分清楚:拖延“与中国政府谈判香港的前途”的时间不可能是“无限期的”,香港问题这一“历史遗留问题”不可能永远“尘封”,“如果中国政府正式提出谈判香港前途问题,拒绝谈判不会是一种明智的选择”[④g]。他们知道:中国“暂时不动香港”不过是意味着英国人在香港“暂时维持现状”,香港回归迟早不可避免,1997年是“临界点”。他们在得悉黄华1972年3月8日关于香港问题的信函的内容之后,一方面强词夺理在给予联合国秘书长的照会中表达了它的不同意见,说中国的信函“决不会影响香港的合法地位”;另一方面却又自觉“理屈词穷”,在授权港英当局发言人发表的声明中承认:此信函的内容“是中国政府长期以来的意见,因此,在这次殖民地小组会中,他们重申立场,是一件自然的事”[⑤g]。 希思是英国朝野两党中就香港问题同中国领导人最早进行接触的领袖人物。他在1974年5月首次访华时会见了毛泽东、周恩来,“在广泛的话题中,曾涉及到香港的回归问题”。事隔20年后,1995年希思在北京接受大型电视专题片《香港沧桑》的采访时,曾经“对中国领导人决意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一事进行了一些追忆”。他说:“我是在一九七零年至一九七四年间担任英国首相的。一九七三年,我们全面恢复了与中国的外交关系,这一次应该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了。在全面恢复外交关系之际,我曾被邀请访问中国。英国外交大臣道格拉斯·霍姆先期访问了中国。一九七四年,我也来到中国。我同毛泽东主席和周恩来总理进行了长谈。我首先与毛泽东谈了近两个小时。我们的话题很广泛,其中包括了当时的国际关系。当然,我们也谈到了香港的未来。我们同意香港在一九九七年应该有一个平稳的交接。”[①h]这是中英两国领袖人物关于香港问题的第一次正面接触,他们在事实上已经粗线条地勾勒出了“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圆满解决“的美好前景”:“香港在一九九七年应该有一个平稳的交接”。但是,令人遗憾的是,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毛泽东、周恩来在有生之年没有能够亲眼看到这激动人心的一幕。这一未竟之业、未圆之梦历史地交付给了他们的继承人邓小平。 邓小平首次公开介入香港问题,就是在1974年5月25日。第二次复出的邓小平参加了毛泽东、周恩来与希思的会见。希思回忆,在北京与毛泽东、周恩来会谈时,邓小平就在场了。当天晚上,邓小平在欢迎希思的宴会上发表讲话,代表中国政府声明:香港问题作为中英之间的历史遗留问题将“在适当时候予以解决”。邓小平说:“尽管中英两国社会制度不同,在我们两国之间还存在着适当时候予以解决的问题,我们完全可以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求同存异,交朋友,发展关系”[②h]。1975年、1977年,邓小平会见第二次、第三次访华的希思,在谈到香港问题时,也都重申了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 作为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邓小平也参与了对香港和香港问题的特殊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他充分理解毛泽东、周恩来等新中国缔造者实现香港回归的迫切心情和“暂时维持不变”的战略考虑。作为中共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核心人物,邓小平视完成祖国统一这一前人未竟之业为自己这一代人责无旁贷的历史重任,矢志在自己的有生之年圆前人未圆之梦!邓小平曾经多次表示:“我们是要完成前人没有完成的统一事业”[③h]。“我们都是炎黄子孙,祖国要统一,不统一就没有出路。我们有出路。我们这些人岁数都不小了,都希望中华民族来一个真正的统一。前人没有完成的事业,我们来完成,我们的后人总会怀念我们的。如果不做这件事,后人写历史,总会责备我们的。这是大事,前人没有完成,我们有条件完成”[④h]。正是抱着这样的坚定信念,第三次复出的邓小平代表中共第二代领导集体向全党、全国正式提出了在80年代、90年代争取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奋斗目标,并且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为香港问题的历史性解决打开了新思路。香港回归的实现,标志着新中国和平统一的历史进程跨越了至关重要的第一站,这是几代中国共产党人梦寐以求的胜利果实!毛泽东、周恩来在天之灵,当堪笑慰。 注释: ①a吴学谦:《就提请审议中英关于香港问题协议文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报告》,1984年11月6日。见1984年11月7日《人民日报》。 ①b《评美国共产党声明》,1963年3月8日《人民日报》社论。 ②b顾龙生:《毛泽东经济年谱》,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年版,第584页。 ③b转引自Robert Cottrell:《香港的终结--英国撤退的秘密谈判》,香港明报出版社1993年中文版,第45页。 ④b转引自李宏:《香港大事记》:人民日报出版社1988年版,第139页。 ①c余绳武、刘蜀永主编:《20世纪的香港》,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第199~200页。 ②c毛泽东:《关于停止在深圳方面的演习准备打金门的批语》,1958年8月18日。 ③cRobert Cottrell:《香港的终结--英国撤退的秘密谈判》,第43页。 ④c同上,第40页。 ⑤c周恩来:《极左思潮干扰了中国对外政策》,1971年8月7日。《周恩来外交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第482页。 ⑥c古星辉:《古星辉论香港》,香港镜报文化企业有限公司1987年版,第5页。 ①d周恩来:《关于香港问题》,1957年4月28日。《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53~355页。 ②d转引自马洪:《怎样利用香港经济为加速我国四个现代化服务》,《经济研究参考》第39期,第16页。 ①e黄思奇:《中港经济关系的回顾与发展》:香港广角镜出版社1984年版,第120页。 ②eRobert Cottrell:《香港的终结--英国撤退的秘密谈判》,第38页。 ③e古星辉:《古星辉论香港》,第4页。 ④e杨奇:《香港概论》(续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529页。 ①fRobert Cottrell:《香港的终结--英国撤退秘密外交》,第38页。 ②f同上,第38页。 ③f同上,第28页。 ④f杨奇:《香港概论》(续编),第530页。 ⑤f古星辉:《古星辉论香港》,第5页。 ⑥f《外交部关于严重抗议英国政府纵放窜扰大陆后降落香港的蒋介石集团军事飞机给英国代办处的照会》,1958年4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文件集》(1958),第5辑,第87页。 ⑦f《我外交部就英国政府提供香港给美国作为侵略越南威胁中国的基地给英国驻华代办处的照会》,1966年2月2日《人民日报》。 ⑧f《联合王国驻华代办处1956年3月12日致外交部的照会》,见《新华半月刊》1956年第8期,第9页。 ①g《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关于互换大使的联合公报》,1972年3月13日。见1972年3月14日《人民日报》。 ②g吴学谦:《就提请审议中英关于香港问题协议文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报告》,1984年11月6日。见1984年11月7日《人民日报》。 ③gRobertCottrell:《香港的终结--英国撤退的秘密谈判》,第45页。 ④g余绳武、刘蜀永主编:《20世纪的香港》,第184页。 ⑤g元邦建:《香港史略》,香港中流出版有限公司1987年版,第266页。 ①h转引自《毛泽东曾谈香港回归问题》,见1995年6月26日香港《大公报》。 ②h《邓小平副总理在欢迎英国前首相希思的宴会上的讲话》,1974年5月25日。见1974年5月26日《人民日报》。 ③h《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1页。 ④h邓小平:《希望中华民族来一个真正的统一》,1983年6月18日。《邓小平论祖国统一》,第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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