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科与“五五宪草”(2)
除以上内容外,“五五宪草”将三民主义作为国体规定在第一章里,孙科在进行积极的民主宪政宣传时就认为应“承认党外有党、党内有派的事实,容许各党派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政治活动”。“五五宪草”中的这种规定,很显然地可以解释为“凡积极的主张别个主义,或消极地反对三民主义的政党都可以视为违宪的政党,而不许其存在了”[30]。尤其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违宪政党应专指共产党。这种规定明显地体现了国民党一党专政的精神。 三 “五五宪草”是孙科就任立法院长后所做的第一项最重要的工作,它是遵循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和五权宪法理论制订的。就其本身内容而论,它比辛亥革命后任何一部约法都有意义。它规定了国民大会的职权,承认了人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一部体现了民族资产阶级利益的宪法草案。但它制订了国民党一党专政、总统独裁的条款,又限制剥夺了人民的权利,因此从本质上讲,这是一部为巩固国民党为代表的地主买办阶级政权而制订的总统有权、人民无权的宪草。 导致这样的结果恐怕也是孙科当初未曾预料的。为什么会“事与愿违”?从孙科关于推行宪政的宣传及制定过程中的言论不难发现: 首先,孙科提出《集中国力挽救危亡案》,主张结束训政,实施宪政固然反映了孙科在国难当头希望改革内政、图强抗日的愿望。但就实质而言,它与广大人民要求民主不同。作为国民党和国民政府领导人之一,他的出发点和着眼点在于如何更好地巩固国民党政权。也就是说,孙科既把从速制宪、实施宪政当作抗日救国的重要条件,同时也把促成宪政看成是对国民党进行改造的一个重要手段。国民党蒋介石最终同意制宪,也正是出于孙科维护国民党利益的这种考虑。 其次,孙科自身陷入重重矛盾之中。国民党制宪是在“九·一八”事变后的特定环境下进行的,孙科曾反复强调制宪“要结合国情和时代的需要”,但由于孙科过多地考虑到国民党的利益,制订的宪草却无法适应时代的需要。当时正是民族危机深重的年代,一面是日本帝国主义的加紧侵略,一面是蒋介石派大军围剿红军。国民党蒋介石的倒行逆施,使全国人民要求停止内战,一致对外的愿望更加迫切,各阶层人士纷纷行动起来,要求制订共同的爱国纲领,建立统一的抗日政权,“五五宪草”出台的当月,宋庆龄等与进步人士在上海发起组织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就是一例。时代潮流是要求进步和团结,而“五五宪草”中体现的一党专政和领袖独裁显然是与这种潮流不相适宜的。这也是后来“五五宪草”迟迟不能实行的原因。 孙科在制宪前多次强调要扩大政治参与,如1932年4月,孙科在《抗日救国纲领草案》中提出“除现役军人外,全国人民在不违反三民主义的原则下,皆得自由组织政治团体,参与政治”等。但在实际制订宪草时,孙科遇到了很大的阻力。当时由于民族矛盾的加深,在国民党内兴起一股要求实行极权的运动,与此相呼应,社会舆论界也存在这种要求实行极权的思潮,一些知识分子认为在内忧外患的特殊形势下,强权政治或许是挽救民族危机的有效途径。这种社会氛围对孙科造成很大压力。 孙科在制订宪草初稿时,主观上是希望确立某些民主原则的,但由于一意为维护国民党利益而强调中国的“国情”,使他的民主思想表现出明显的不彻底性。加上孙科在党内没有形成自己的势力集团,无法向当政的蒋汪之流施加更大的影响,因而主张往往遭到限制,甚至被当作利用的工具。比如制宪过程中,戴季陶写信给孙科,告诫要考虑中国“国情”,“立法不可作悬想”[31],逼迫孙科在宪草中减少对总统权力的限制。在戴季陶等的压力下,孙科只得步步退让,草案每修改一次,总统的权力就扩大一步。 此外,由于蒋介石实行“攘外必先安内”的反革命政策,使国内缺少实现民主政治所要求的稳定的社会环境,加上地方吏治腐败,严重影响了制宪及宪政的实施,形成了“制宪为一事,造成圆满实施宪政之环境又为一事”[32]。 孙科一次次向现实妥协,一次次改变初衷正表明了他内心的种种矛盾和无奈。这样制订出来的宪草,虽和民国以来的其它宪法相比有一定进步意义,但它只具法律形式却无民主内容,只是给党治披上了法律的外衣。这样的宪法草案遭到进步党派和人民大众的反对应是意料中的。 注释: [1]《中国国民党历次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荣孟源主编,光明日报出版社第129页,第180页。 [2]《孙科对报界谈话》《申报》1932年4月26日。 [3]《孙科对时局谈话》《申报》1932年4月25日。 [4]《孙科对报界谈话》《申报》1932年4月26日。 [5]于右任《放弃训政与中国革命之危机》《中央日报》1932年5月5日。 [6]孙科《担任立法院长的使命和今后的希望》《孙科文集》台湾商务印书馆1970年版(以下简称《文集》),第260页。 [7]《中国国民党历次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荣孟源主编,光明日报出版社第129页,第180页。 [8]孙科《制宪经过及宪法中的几个重要问题》《文集》第305页、第311页、第311-312页。 [9]孙科《担任立法院长的使命和今后的希望》《孙科文集》台湾商务印书馆1970年版(以下简称《文集》),第260页。 [10]孙科《实行宪政之意义与国民应有之认识》《文集》第270页。 [11]孙科《我们需要何种宪法》《文集》第263-264页。 [12]孙科《宪草的精神》《文集》第270页。 [13]孙科《实行宪政之意义与国民应有之认识》《文集》第270页。 [14]乔宝泰《五五宪草的制定及其述评》(台)《中国近代现代史论集》[28]第二十五编《建国十年》第294页。 [15]参见《中华民国宪法史前编序》张其昀主编《国父全书》台北国防研究院发行第1051页。 [16]孙科《我国宪法与欧美宪法的区别》《文集》第315页。 [17]孙科《“五五宪草”检讨之收获》《文集》第365-366页。 [18]孙科《我国宪法与欧美宪法的区别》《文集》第315页。 [19]参见《中华民国宪法史前编序》张其昀主编《国父全书》台北国防研究院发行第1051页。 [20]孙科《“五五宪草”初稿值得研究的几个问题》《文集》第277页。 [21]乔宝泰《五五宪草的制定及其述评》(台)《中国近代现代史论集》[28]第二十五编《建国十年》第294页。 [22]孙科《“五五宪草”初稿值得研究的几个问题》《文集》第277页。 [23]转引自徐矛《中华民国政治制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7月出版第233页。 [24]孙科《中国宪法中的几个问题》《文集》第295页。 [25]孙科《最近草案讨论情形》《文集》第287页。 [26]孙科《宪法草案最后一次修正之经过情形》《文集》第301页。 [27]孙科《制宪经过及宪法中的几个重要问题》《文集》第305页、第311页、第311-312页。 [28]孙科《制宪经过及宪法中的几个重要问题》《文集》第305页、第311页、第311-312页。 [29]《中华民国宪法草案》《申报》1936年5月3日。 [30]萨孟武《中华民国宪法草案的特质》《东方杂志》三十三卷第十二号。 [31]转引自高军《论孙科革新国民党的努力及其失败》。《南京大学学报》(哲社)1988年,第3期,第139页。 [32]王宠惠《五权宪法》,见孔繁霖《五五宪草之评议》上编。
(责任编辑:admin) |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