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建立初期党内的几场争论与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2)
三、新中国建立初期的农村问题争论与现在的农村改革 新中国建立初期农村问题争论的实质,不是对我国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是否必要的争论,而是实行这种改造,是按所谓“社会主义革命旧思路”在建国后的15年后开始实行,还是按所谓“社会主义新思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起就开始实行的争论。 如果我们把问题仅局限在这一争论的实质上,那么可以说,建国初期农村问题争论,是所谓“社会主义新思路”对所谓“社会主义旧思路”的否定;现在的农村改革,又是对所谓“社会主义新思路”的否定之否定。 先要说明,这种否定之否定,并不是要从总体上否定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的成绩。而且领导人在实践中,观点、思路有所发展变化也是正常的。问题在于毛泽东的新思路否定了以前他的一些正确的思想、观点。所以,这里说的否定之否定的含义,也就是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所指出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这项工作中也有缺点和偏差”,即:“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造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以致在长期遗留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包括“左”倾指导思想发展后而相继发生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等。 现在农村改革的思路,并不是回到了解放初期或建国前的“旧思路”,这种对所谓毛泽东“新思路”的否定之否定,既是拨乱反正,更是创新、发展。农村改革与发展的思想,正是邓小平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有人说,邓小平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起点就首先表现在农村问题上,这不仅因为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改革首先是从农村改革开始,而且从更早,如1962年7月7日在《怎样恢复农业生产》的讲话中,邓小平谈到如何解答农民“包产到户”问题时,就提出了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的着名原则。那时,毛的原则是政治原则、阶级斗争原则,邓则提出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生产,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采取哪种形式的原则。这与他以后提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有明显的一贯性、连续性的。 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社会主义改革与发展的思想,已经在中国农村的实践中调动了9亿农民的积极性,大幅度增加了农业生产,提高了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按照邓小平关于“中国有中国自己的模式”的大思路,从中国农村改革来说,已经创造出一个为中国农村实现现代化的自己的模式。 改革初期,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说:“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都要注意学习和借鉴外国经验。但是,照抄照搬别国经验、别国模式,从来不能得到成功。”[①b]后来,他又对外宾所说:“坦率地说,我们过去照搬苏联社会主义模式,带来很多问题。我们很早就发现了,但没有解决好。”[②b]我国50年代走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道路,即所谓“社会主义革命新思路”,它在总体上并不“新”,从其内容到形式,基本上照抄苏联,实行的是苏联“农业公社”(1919年)、“合作化”(1924年前后)、“集体化”(1928年后)道路的一套。现在,中国农村经过改革与发展确立起来的自己的模式,实际上已经否定了50年代几场争论后确立的、基本思路是照搬苏联的旧模式。正如邓小平1987年6月12日对外宾所说:“过去我们搬用别国的模式,结果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在思想上导致僵化,妨碍人民和基层积极性的发挥。”[③b] 我国农村经济运行机制,现在的模式与原来的模式比较,究竟有哪些不同?其不同有: 1.所处宏观调控环境不同。现在的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调控、配置下;原来的是在计划经济的管理、控制下。2.公有制比例不同。现在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如土地以集体所有制为主体)、非公有制为补充,公有非公有并存;原来的是纯粹的公有制。3.生产经营形式不同。现在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双层经营结合;原来的是人民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集体经营,统一集体劳动。4.分配方式不同。现在的是联产计酬方式,“保证国家的,留够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原来的是评工记分,统一分配。5.劳动力的管理不同。现在的是农户自我管理,自主流动;原来的是政府管理、批准,统一流动。6.粮油等主要农产品购销制度不同。现在的是国家合同定购,加上市场销售;原来的是国家实行统购统销。7.农用生产资料供应办法不同。现在是农户分别采购;原来是按集体单位计划供应。8.农户经营产业范围不同。现在的是农户对二、三产业都可经营,多种经营,外向型经营,对外开放,农民可以把生意做到海外;原来的是只能搞单一产业(第一产业),基本上自给自足,封闭式经营。9.依靠科技种田、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不同。现在的是普遍、大量地采用现代化性质的生产要素(化肥、农膜、农业机械等),农业科技增产含量已达35%以上;原来的是开始根本没有、后来也只是较少量地采用这种现代化生产要素,其水平较低。10.农民收入、生活质量、文化素质水平不同。现在的是坚持两个精神文明建设一齐抓,农村文化、教育、卫生等有了明显进步,文盲、贫困人口所占比例已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原来的是专搞政治性运动,忽视其他,使得农村文化贫乏,农民收入增加很少,生活水平低下。 以上比较表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通过改革创立的模式,对原来模式的失误、陈规,已有很大的突破;当然,现在模式也继承了原来模式的积极成果(如土地集体所有)。 四、我国农村改革的深远意义 马克思列宁主义,对于像在中国这样的农民占全国总人口绝大多数的农业国家、落后国家,工人阶级政党在如何领导农民革命,如何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问题上,不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是比较薄弱的。毛泽东创造性地解决了如何正确领导农民革命的问题;邓小平创造性地解决了如何正确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的问题。 邓小平在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的问题上,继承、遵照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总结了国内国际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重视资本主义引导农民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成就,在新形势下进行新的实践,根据新的丰富的事实,作出了许多有说服力的科学论证,对以往阻碍引导农民的,在农民问题理论上僵化、教条化的毛病,进行了拨乱反正,纠正了一系列的谬误,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1.农民是社会主义国家起“稳定”作用的力量,不是“异己”力量。过去一段时间,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生产关系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革之后,有些人还教条地错搬马列主义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对农民所作的分析,如《共产党宣言》、《资本论》等着作中认为农民“不革命”、“保守”、“反动”、“像一袋马铃薯”、“排斥”生产力发展和科学应用等等说法,以及列宁在《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中关于农民“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说法。因此,容易有意无意地把农民当成社会主义的对立面。前已引用过的、早在1962年对“包产到户”的解释中,邓小平遵重农民意愿,调动农民积极性的态度就极为鲜明,当决定我国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后,邓小平也总是反复强调农民占我国人口80%,是国家稳定不稳定、社会安定不安定、经济发展不发展、生产力发达不发达的决定性力量,纠正了过去长时期以来对农民的错误看法。 2.农民“致富不是罪过”。党在民主革命时期,提倡“访贫问苦”,“爱贫嫌富”,发动了农民,消灭了封建地主以及富农。可是到了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党内一些同志仍然以贫为荣,安贫守穷,以至怕农民富,甚至认为谁富谁就是“自发势力”,“新生富农”、“新生资产阶级”。所以邓小平说:“最根本的一条经验教训,就是要弄清什么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过去我们并没有搞清楚。”“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不发展生产力,不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不能说是符合社会主义要求的。”因此,农村改革与消除贫困、解决温饱、扶贫、奔小康、富起来等举措结合在一起。改革不怕农民富,才敢给农民放开搞活的政策,才敢给农民自主权,才敢让农民搞家庭经营、多种经营、雇工经营。 3.“共同富裕”要分先富、后富。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共同富裕,然而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农村是平均主义思想的大本营。我国和原苏联都曾流行一种“农业社会主义思想”,我国的太平天国、帝俄时代的民粹派,就是这种思想的典型代表。这种思想是在小农经济基础上产生出来的一种平均主义。它用小农经济的标准来认识和改造世界,以为把整个社会经济都改造为划一的平均的小农经济,就是社会主义。对此,毛泽东早在1948年4月1日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和当年7月27日用新华社名义发表的关于这个问题的问答中批评了这种思想,但事实证明,这一思想对建国后农村工作的影响一直很大。因此,农村改革一开始就首先“打破平均主义,打破‘大锅饭’,现在看来这个路子是对的”。同时,为了最终共同富裕,先不得不实施了“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然后接着“先富帮后富”的政策。而且规划了分三步走的发展、致富总战略。 4.搞社会主义,光“提高”生产关系不行,“关键是发展生产力”。多年来,我们重视生产关系的变革(追求所谓“一大二公”),忽视生产力的发展(反对所谓“唯生产力论”);重政治(强调所谓“突出政治”),轻经济(批所谓“经济挂帅”),导致“中国社会从1958年到1978年二十年间,实际上处于停滞和徘徊的状态,国家的经济和人民生活没有得到多大的发展和提高。”“坦率地说,在没有改革以前,大多数农民是处在非常贫困的状况,衣食住行都非常困难。”改革以来,邓小平强调要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强调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强调发展是硬道理。因此,改革开放十几年来,我国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都上了一个大台阶。 5.组织起来的形式可以“两次飞跃”。从人民公社组织形式到家庭联产承包组织形式,是第一次飞跃。生产力发展了,组织形式再实现第二次飞跃,即家庭联产承包组织形式,到适度规模经营组织形式。两个飞跃,是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一个总蓝图。两个飞跃均为新的前进性质的变革,而不是向旧体制的复归或倒退。第一次飞跃是对一大二公人民公社体制的一种否定,是现有农业生产力水平的客观要求,是彻底纠正原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弊端的需要,是一次前进性质的变革。第二次飞跃,适度规模经营是以生产力较大发展为基础,突出表现为生产集中趋势和基本上实现机械化,以及集体化、现代化。两个飞跃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关于农业合作制理论的极其重要的创新:第一,两个飞跃思想突破了合作制理论的组织起来的形式模式,从“合作占有”、“合作生产”这种固定格式,发展为哪种形式农民愿意、有利于发展生产、就采用哪种形式。组织形式不拘一格。第二,两个飞跃思想突破了合作制理论的特定属性,从它对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进行社会主义革命这种强政治属性,发展为是为了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关键是发展生产力这种纯经济属性。第三,两个飞跃思想突破了合作制理论的姓“资”、姓“社”判断标准,从以生产、劳动、分配的集中统一程度为判断标准,发展为以机械化、管理集约化、商品市场化、收入增加、生活改善等物质条件变化为判断标准。第四,两个飞跃思想突破了合作制理论的领导方法、工作方法,由政府主动、示范,强力干预,农民被动的方法,发展为农民主动、首创,群众自主,农民自动自愿的方法。 注释: ①a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366~375页。 ②a杜润生:《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初期的几个问题》,《观察、研究、试验》1993年第6期。 ③a《周恩来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68页。 ①b《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页。 ②b同上,第261页。 ③b同上,第2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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