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赎回商路政策的出台及各省的反应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清廷的铁路国有政策出台以后,并没有在全国各省引起一致的反对,各省的反应迥然不同。有的省表示积极支持清政府的国有政策,而在有的省则表示强烈的反对,并斥责政府“卖国”。各省的态度之所以有如此大的分歧,与其说是各省的“爱国程度”有高低,不如说是各省在考虑自身利益上各有打算。 对国有政策表示支持的省份有云南、贵州、广西这些边远省,这些省份甚至希望政府尽快宣布本省铁路国有。他们认为,即使国家经济力量不足,仍然不妨及早宣布国有,以便安定民心。边远各省与内地各省对清政府的铁路国有方针,态度是如此泾渭分明,云贵总督李经羲对此认识得很清楚,他认为,其原因是,“滇、黔、桂以无力,望国有,非若湘、粤、蜀为私利而妒国有”。 在铁路路权国有问题上,在四川、湖南、湖北与广东,士绅中反对国有的势力则更为强大,而这四省中,湖南、湖北与广东反对国有的声浪又相对温和一些,反对最激烈的是四川士绅。这种态度上的差异同样可以从这些省份的利益差异上得到解释。正是这些省份出现的反对国有的风潮,发展为强大的政治反抗运动,导致清王朝的最终崩溃。 不久后,清政府发布了对铁路干线国有的具体措施。清政府要实现铁路路权国有的目的,就必须从商办铁路公司手中赎回原属于商办公司股民的股票。然而,由于各省的情况并不相同,清政府采取的办法也因而有所区别。从政府拟定的办法来看,湖北湖南所受待遇最优,广东次之,四川最下。清政府之所以采取这种区别对待的态度,乃是因为它认为,各省商办公司的股票,由于亏损情况有所不同,因而其实际价值并不相同。由于湖南、湖北商办铁路公司的股票亏损数并不太大,因此,清政府对湖南、湖北两省所采取的办法,是以国家保利股票,按两省商办铁路公司股票的票面价额,来换取商民手中持有的这些商办铁路股票。至于广东,由于公司股票实际亏损过多,其真实价值不及票面价额的五成,清政府提出的解决办法是,从优发给六成的国家保利股票,其余四成,发给国家无利股票。清政府认为,对于处于破产边缘的广东商办公司的股民来说,政府的这一赎买方案无疑还是大为有利的。一位外国研究者曾就此一作法指出,“鉴于情况的复杂,以及每一个铁路公司实际上已经破产的事实,政府的建议看来不仅是合理的而且是宽宏大量的。” 然而,政府对四川的解决办法则是,仅仅换回实际上用于铁路建设的股款,而并不换回全部股款。四川铁路公司总共募集了1400万两的股款。据估算,其中的一半,即大约700万两,可以用来换取政府的股票。而其余的另一半,即700万两中,几乎有一半是由于该公司的一位经理施典章,在从事上海的墨西哥的橡胶股票投机时亏空净尽。[14]因此,政府只同意发给四川铁路公司股东大约400万两的国家保利股票。至于被施典章挪用到上海钱庄去从事投机而全部亏空的300万元,则政府认为没有必要对此负责。盛宣怀明确指出,政府的钱来自全国百姓,政府没有权力慷全国百姓之慨,来弥补四川商办铁路公司自己造成的投机损失。[15] 保路运动中的温和派与激进派 清政府将川汉商办铁路收为国有的上谕,于五月初到达成都。成都商办铁路公司召集在成都的股东,举行临时会议,共同商议对策。 一开始,在商办铁路公司内部,确实存在着温和与激进这两派意见。 商办派中的温和派,以在京的资政院川籍议员萧湘为代表。这些人已经现实地认识到,商办铁路可以说实际上已经破产,此路行不通已是无庸置疑的事实,尤其在政府已经明确广发告示取消各商办公司向老百姓摊派的租股之后,民间势必不再认购租股,而租股本来就是本公司股金的主要来源,既然连这种租股来源都成了问题,更不用说:“募股有名无实,全不可恃”了。但他们认为,虽然继续坚守商办立场已经没有意义,但是,人们表面上仍然应反对国有,这样做的目的是向政府提出更高的要价,以争取更多的补偿金,这一实际利益才是保路运动的基本目标。用他们的话来说,那就是,“以索还用款为归宿,以反对国有为手段”。[16] 另一派是保路运动中的激进派。罗纶可以说是其中的代表人物。由罗纶等2400余人共同签名并由王人文代奏的奏折,反映了商办派中的激进派人士的基本观点。他们首先认为,铁路国有就是与民争利。其次,认为即使铁路收回国有,但也不能借外债筑路。因为“借外债是明明导外人干预财政也”。第三,即使不得不借外债,那么,也只应使外人仅对中国拥有债权而不能拥有抵押权,因为外人一但拥有抵押权,铁路无疑将直接或间接地断送给外人,“中国将步印度之后尘”,“外人占人干路,扼我财权,足召亡国之祸”。他们还认为,按铁路借款合同规定,聘用洋人为总工程师,就是间接地受各国银行的控制,认为即使因铁路建设所需,必须向外国购货,由于四国银行所在国(法德美英)有优先售卖货物之权,那就是受洋人束缚,等等。 构成保路运动中的激进派的,主要是一些热血青年学生与中下层的士绅人士。他们并不是腰缠万贯的大股东,他们对如何从政府那里获得更多的还款问题,至少不是主要的兴趣所在。而且,他们对商办铁路过程中的种种困难内情,也并不如何清楚,与其说他们是受一些实际的个人利益的驱使而反对国有政策,不如说是出于对洋债抱有强烈的怀疑与不信任的态度。在他们看来,任何与外国商人与银行相联系的经济合同,都会被洋人利用来对中国进行经济侵略和敲榨。他们所认为的合理的借款,应该是没有抵押的,应该是没有洋人作为总工程师的,在他们看来,给外人以优先购货权,就是受外人控制,而受外人控制就是路权尽失。 在他们的论断中,现代中国人可以依稀地感受到自两宋以来中国传统的士大夫知识分子中的清议派的影子。清议从字面上理解,指的是公正不阿的舆论力量。在中国传统政治中,它基本上包含着两重意义,一是遵循并效忠于刚正的道义原则而形成的议论,二是指在野的负有时望的人士对权贵的抗争态势。清议对政治权贵的抗争,主要不是通过对上层政治人物的私下游说活动来影响政策,而是通过社交集会、发表文章、通过奏折以及地方舆论形成的压力来影响政策。可以说,清议是中国特殊的文化历史条件下一种特殊的政治参与方式。 与中国传统的与近代史上的清流派相比,各路运动中的激进派的清流遗风表现在,他们也是同样地“陈义甚高”,并热衷于不切实际的大言高论,清流派人士在这种慷慨激昂的高论中,感受到一种宣泄长期压抑感的快感。所不同的是,两宋式的士大夫,与清末中法战争与甲午战争中的清议派或清流党,均是以理学作为自己崇高原则的价值基础,而保路派中的清流士绅,则以经济排外的民族主义的封闭原则,以无条件地排斥外国贷款,以及“路亡国亡”的激进口号,作为他们所理解的爱国主义的信念支柱。 清政府与保路运动冲突的两极化 事实上,四川商办公司原先就存在着温和派与激进派的观点的分歧,清政府的所作所为,却起到了“为渊驱鱼”的作用。邮传部大臣盛宣怀坚持对四川商办铁路公司亏空部分股资不予承认的僵硬态度,激起各方强烈不满,从而使商办派内部的分歧态度反而趋于统一。保路运动中的上层温和派原先主张,只要政府如数还款,就同意把商办改为铁路官办,此时,由于清政府不愿全数还款,他们感受到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与威胁,于是一反原来的态度,也跟着激进派一样,变得强硬起来。他们说政府“不但夺路,并且谋财”,这正是他们的心里话。 在这种情绪化的紧张氛围中,农历五月十七日,政府与四国银行的正式合同文本到达成都,这一合同书经过激进派在报刊上加以曲解的“诠释”与猛烈抨击,立即被市民们视为丧权辱国的“卖国契书”,在报刊的煽动下,民情更加激昂。激进派则成为保路运动中的主流。 农历五月二十一日,四川商办铁路总公司召开动员大会,讨论决定,川路为光绪皇帝批准川人自办,不能收回国有,四国银行条件太苛,要求政府收回成命,如不同意,川人将死争到底。大会以后,成都正式揭出“保路同志会”的招牌。各州县的保路组织也公开活动。保路运动开始在四川广泛开展起来。报章舆论在鼓动民众参与保路运动方面起到巨大的作用,整个社会很容易被热血、激情、道义、国人的苦难与洋人的卑劣这样一些充满煽情性的语辞鼓动起来。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经历了太多的不幸,人们的情绪太需要宣泄了。在一个充满不满与怨愤的社会氛围中,情绪化的舆论本身就会成为一种主宰人心的巨大力量。 这种群情激昂的场面,当然给四川护督王人文以极为深刻的影响。为了避免出现局面更大的失控,他以四川护督的名义,向朝廷请求应顺川民的要求,收回成命。 面对复杂化的情况,清政府是如何作出反应的呢? 一贯被人们认为平庸无能的摄政王载沣,此时则一反常态,显得颇为刚决。他认为,政府决不能作出让步,他的看法是,铁路国有是于民于国都有利的事,道理实在也很明白,在这种情况下反对铁路国有,只能理解为无理取闹,对于无理者让步,朝廷威信又如何保持?如果其他省也来效法四川,朝廷的统治又如何维持下去?于是他发出严辞斥责。 摄政王载沣之所以一反过去的优柔寡断,在民众的反抗面前变得强硬起来,乃是因为这位主政者认为,政府在此关键时刻不可过于示弱,民气嚣张之时,为求得妥协而一味退让,只能使政府丧失威信,这会使政府将来办事“更难措手”,以致一事无撋。[17]用他的话来说,铁路国有、民有、急办、缓办,均属无妨,但政策既定,就不能反复。 两天以后,即农历五月二十三日,王人文再次向朝廷表明自己的意见,而且态度更为坚决明朗,他甚至指名道姓地指斥盛宣怀“欺君误国”,认为借款合同丧失利权太大。在电文中他还向摄政王具体地描述了两天前在成都召开的铁路总公司大会的人心激奋的场面:“大会到会一千余人,一时哭声震天,坐次在后者多伏案私泣。臣饬巡警弹压,巡兵听者也相顾挥泪。日来关于铁路合同攻难之文字演说纷纷四出,禁不胜禁,防不胜防。 而在政府方面,态度也同样变得越来越强硬。整个形势剑拔弓张,并迅速两极化,农历六月二十九日成都全市罢市。而革命党人则在其中进一步在保路同志会中策划革命煽动。 在被称为“赵屠夫”的赵尔丰到任取代王人文以后,他同样感受到成都市民民情激昂。一开始,他所具有的现实感也促使他认识到,对川民中强烈的抵制情绪决不可硬行压制。他也采取与王人文同样的态度,要求清廷收回川路国有的诏令,以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但清政府在盛宣怀与端方这两个强硬派的影响下,态度一直十分强硬,清政府不但不肯作出丝毫让步,而且还对赵尔丰进而施加压力。 农历七月一日,成都全面罢市,学校停课,各街供光绪牌位,表示对现行政策的抗议。七月初五,四川将军玉昆,总督赵尔丰直至司道各官等均联名电奏,以现在四川民气甚固,事机危迫万状,恳求曲顾大局,准予暂归商办,以免激生意外。7天后,又发出第二次联名电奏。可以说,这是处于危机四伏中的地方官员们作出的最后努力。但仍然无济于事。十三日,铁路公司会场出现川人自保之商榷书,提出不纳税的主张。矛盾进一步激化。 十五日赵尔丰逮捕谘议局议长蒲殿俊、罗纶等人。成都市民闻讯后,纷纷聚集于总督府前,此刻,四川省府的巡防军开枪射杀民众数十人。这一血案的造成,使局势更是一发不可收拾。革命形势迅速成熟。十七日,清廷令赵尔丰剿办四川“逆党”。二十日,又进而令端方带兵入川,而端方在半途被起义士兵所杀,与此同时,武昌起义也趁机爆发,清政府的铁路国有政策也因清政权的崩溃而告终。保路运动则作为埋葬清王朝的革命的导火线而载入史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