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马尾战役以失败而宣告结束,张佩纶的心情十分沉重。他于1884年8月30日上《水师失利自请逮问折》,主动请求朝廷治罪。这时的张佩纶一方面痛心于将士的折损,"臣目击情形,实为酸痛"[⑧d];另一方面又为自己一介儒生,仓促治理闽疆,"明不足以料敌,材不足以治军"[⑨d],而自责与愧怍。然而张佩纶更愤懑与痛心于战前的诸多弊病与掣肘,"彼可横行,我多顾虑;彼能约从,我少近援……卒至寇增援断,久顿兵疲",又"牵于洋例,不能先发"[⑩d],认为这是导致中国军队惨败的重要原因,即使是在为自身请罪的奏折里,他对如上情况也觉得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这时,福州与京城的部分官员已在奔走策划,不断上书纠弹张佩纶,尤其是编修潘炳年,给事中万培因更为活跃。除了积嫌已久的京官,张佩纶何以又开罪了闽官及当地士绅?这一情况大致由如下三方面的原因造成:一是张佩纶的战略部署曾"与二三省绅忤",张认为"省防不必株守省城"[11d],"城守古法。纶仍守厂:厂如不守,守山,所以牵敌顾省,冀彼不攻城"[12d],然而这不符合部分福州士绅保护自身利益的需要,彼此产生矛盾。二是,在任用将官时有所龃龉。张任命粤提督之弟方勋担任保卫船局的主将;时闽官与粤官存在矛盾,"闽谤粤官皆通贼",张佩纶不满这种毁谤,认为"守厂赖之,不可诬也"[①e],于是又招闽官嫌怨。三是马尾之战结束后,清廷任命张佩纶兼办船政事宜,不久命其专营船厂事务。他自思"既治军不效,亦思以考工将作塞憾赎愆"[②e],对整饬局章、筹集船费极为尽责,但认真必更敛怨,由于一些措施触及到某些当地官绅的私利,由此又开罪了一批人物。综上原因,导致了闽、京官绅联通一气,陷张佩纶于"愆尤从集,诟诋沸传"[③e]的局面。 当时朝野对张佩纶的指责林林种种、五花八门,但主要集中在如下两方面:一是指责张马尾战略失策,认为法军本无意攻打船厂,张却将防守重点放在船厂上,起了诱敌的作用。二是张佩纶开战即逃,使得军心涣散,"陆师尽溃",使船厂遭到严重损失。对于这些偏激、虚诞的指责张佩纶愤懑不已,"足见保厂非功,而失船实罪"[④e]!关于船政局损失的情况,马尾战争结束后一个月,张佩纶即对之进行了查勘与奏报:"厂以机器为重,今机厂仅受三伤,料件十损其一,厂储所稍有遗失,所值不多。惟临水校练门、绘事院房屋均毁伤,铁厂折两烟囱,新船五十余孔。经费数十万均存,纶检册无异"[⑤e]。可见,所谓船厂重损纯属谣言。 马尾之战结束后,张佩纶一则痛惜于闽水军覆没,将士折损;二则自疚于不通军事,力不从心;三则失望于朝廷软弱失机,要官坐视不救;四则惊诧于树敌如许,官场昏暗;五则愤懑于虚词潮涌,诬构遍身。百感汇集、忧愤攻心的张佩纶终致病于闽任。他以病势加重为藉口,上折朝廷请开差缺;与此同时,各方构陷也日起作用。光绪10年12月12日,上谕令:"张佩纶著即行革职,尚有被参之案,即著来京听候查办"[⑥e]。由此张带病交卸船政,北上候审。不久审理毕,他被褫夺职衔,论戍发配到察哈尔察罕陀罗海。自此,张佩纶从内在精神,到外在的政治命运都一蹶不振。后来他虽又一度被擢以编修随李鸿章议办《辛丑条约》,但也只是昙花一现罢了。中法战争是张佩纶命运的转折点,他一生的光亮、冲突、矛盾与磨砺都在这一点集中聚合和释放。他在初期与其他清流派成员一起动员了朝野舆论,对主和派进行猛烈抨击,闽海守战中,他又以实际行动保卫福州船政局,并在战后筹理船局,重饬船政。因此,笔者认为,在中法战争的历史上张佩纶爱国反侵略的言行和作为是应该予以肯定的,当时人对他的不实之词是经不起推敲的。他在宦海中的沉浮,不只是他个人的悲剧,也是"前清流"共有的遭遇。 注释: ①a②a张佩纶:《涧于集》奏议二,《存越固边宜筹远略折》,台北文海出版社1967年版,第215、226页。 ①b沈渭滨:《甲午战争与翁同和的士大夫本色》,《清史研究》1994年第4期。 ②b③b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第四册,《复李肃毅师相》,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359、361页。 ④b《中法战争》(四),《复徐晓山中丞》,第415-416页。 ⑤b《涧于集》奏议三,《请饬边海各军严防备战以杜要盟折》,第488页。 ⑥b《涧于集》奏议四,《谢会办福建海疆事宜折》,第513页。 ⑦b《中法战争》(四),《致安圃姪》,第384页。 ⑧b《涧于集》奏议四,《会办闽疆拟周巡濒海形势再筹布置折》,第526页。 ①c《涧于集》奏议四,《陈明商办闽防事宜折》,第662页。 ②c《清史稿·四一》,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12456页。 ③c《中法战争》(五),《会办福建海疆事宜张佩纶来电》,第439页。 ④c《中法战争》(五),《会办南洋海防陈宝琛来电》,第512页。 ⑤c《涧于集》奏议四,《会奏闽省接仗情形折》,第573页。 ⑥c《中法战争》(四),《致李兰孙师相》,第380页。 ⑦c《中法战争》(四),《复陈韬庵星使》,第383页。 ⑧c《中法战争》(四),《致安圃姪》,第377-378页。 ⑨c《涧于集》奏议四,《防护船局并省防情形折》,第547页。 ⑩c《中法战争》(四),《致总署》,第400页。 ①d《涧于集》奏议四,《会奏闽省接仗情形折》,第573页。 ②d《中法战争》(五),《光绪十年七月初三日闽浙总督何璟等电》,第512页。 ③d沈渭滨主编:《近代中国科学家》,林庆元《魏瀚》,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93页。 ④d《中法战争》(四),《致安圃姪》,第384页。 ⑤d《涧于集》奏议四,《陆军接仗情形片》,第569页。 ⑥d11d12d《中法战争》(四),《致总署》,第406、409、405页。 ⑦d《涧于集》奏议四,《陆军接仗情形片》,第570页。 ⑧d⑨d⑩d《涧于集》奏议四,《水师失利自请逮问折》,第566-567页。 ①e⑤e《中法战争》(四),《致总署》,第407、409页。 ②e《涧于集》奏议四,《筹办船政0事宜折》,第639页。 ③e《涧于集》奏议四,《陈明商办闽防事宜折》,第662页。 ④e《中法战争》(四),《致李肃毅师相》,第394页。 ⑥e《涧于集》奏议四,《交卸船政北上日期折》,第69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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