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史杂考
一、真二千石与诸二千石差次 汉代官吏三公以下、斗食以上者,皆以若干石为秩名。某些官秩品级,史籍记载互异,是必须辨别清楚的。我们认为,其中尤须探明的,当是“真二千石”的秩别及由此引起的诸二千石差次的问题。 如所周知,对汉代官制加以系统记载的现存最早资料,当推《汉书》与《续汉书》。《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西汉二千石分为二千石、二千石、比二千石三等;《王莽传》称新莽时更改秩名,“比二千石曰中大夫,二千石曰上大夫,中二千石曰卿”,同样分为三等;《续汉书·百官志》所载东汉诸二千石秩名差次,又与西汉尽同。 但是,唐代以来,学者论列汉代官秩差次,有人把诸二千石分为四等。如《初学记》卷十一《职官部上》“尚书令”条,于“尚书令至梁加秩中二千石”句下自注曰:“《汉官》云:尚书令秩千石,增至二千石。秦汉秩有中二千石、真二千石,凡四等。比二千石月得粟百石,二千石月得粟百二十石,真二千石月得栗百五十石。其下三等虽号二千石,其数实不至也。唯中二千石月得粟百八十石,率一岁得二千一百六十石。中犹满也,言其满二千石。”这段说明性的文字,对当代史学界影响影颇大。如陈梦家先生认为“二千石秩,后来增中、真、比为四等”①。聂崇岐先生表列两汉秩石与奉石之比率,也分作四等②。近年里,仍有一些论著持相同看法。 推究此说产生原因,与《史记》、《汉书》注文所引三国人如淳的一段话有关。《史记·汲黯列传》“今黯以诸侯相秩居淮阳”句下,裴骃《集解》引如淳曰:“诸侯王相在郡守上,秩真二千石。律,真二千石俸月二万,二千石月万六千。”(《汉书·汲黯传》注所引与之有所不同)如淳这段话中真二千石在二千石上,实为后人诸二千石分作四等说之所本。 然而,现存大量汉代史料表明:实际状况并非如此,“真二千石”就是“二千石”。兹略举数例。 《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太子太傅、詹事等“皆秩二千石”。颜师古注“詹事”引臣瓒曰:“《茂陵书》詹事秩真二千石。” 《汉书·百官公卿表》又载:“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掌奉诏条察州,秩六百石,员十三人,成帝绥和元年更名牧,秩二千石。”而同书《朱博传》云:“前丞相(翟)方进奏罢刺史,更置州牧,秩真二千石。” 《续汉书·百官志五》载建武二十六年百官俸例有云:“中二千石奉月百八十斛,二千石奉月百二十斛,比二千石奉月百斛。”注引荀绰《晋百官表注》曰:“汉延平中,中二千石奉钱九千,米七十二斛。真二千石月钱六千五百,米三十六斛;比二千石月钱五千,米三十四斛。” 以上三例,“真二千石”皆与“二千石”相对应,可以互换,尤其是第三例中二者的俸禄,依时制“粟一斗得米六升”③、粟谷一斛平价百钱计算④,数额是极为相近的。 下面,再看一个容易使人误解的例子。《汉书·外戚传》记载帝妃制度有云:“娥视中二千石,比关内侯;容华视真二千石,比大上造;美人视二千石,比少上造;八子视千石,比中更。”这段规定,好象真二千石的确定在二千石之上。但是,我们应该注意到,这段规定中没有“比二千石”,诸二千石同汉代其他记载一样,也仅为三等。“二千石”处于“比二千石”的位置上,或许就是由于“比二千石”脱漏了个“比”字吧?这个推测可以从继汉而立的曹魏所定相应制度中得到一佐证。《魏志·后妃传》有云:婕伃视中二千石,容华视真二千石,美人视比二千石,良人视千石。” 此外,若干官员升迁实例也反映出“真二千石”即二千石。《汉书·循吏传》称宣帝常以为太守为吏民之本,“故二千石有治理效,辄以玺书勉励,增秩赐金,或爵至关内侯,公卿缺则选诸所表以次用之。”如胶东相王成,治甚有声,“其赐成爵关内侯,秩中二千石。”黄霸由扬州刺史拜颍川太守,“秩比二千石”,“征守京兆尹,秩二千石。坐发民治驰道不先以闻,又发骑士诣北军马不适士,劾乏军兴,连贬秩。有诏归颍川太守官,以八百石居治如其前。”后又因前后八年,郡中愈治,“其赐爵关内侯,黄金百斤,秩中二千石。”这类升迁当时并不少见,但是,没有谁是由二千石升作“真二千石”,也没有谁是由“真二千石”降为二千石。不仅宣帝时如此,汉代其他时间都是这样。这岂不是说明汉代史实中,二千石之上不是真二千石,而是中二千石么? 然则,如淳所言“诸侯王相在郡守上,秩真二千石”一段话,到底该作何解释呢?欲论定“真二千石”即“二千石”,这一点是不可回避的,必须给以明确的回答。 若干记载表明,诸侯王相的官秩,通常是二千石,跟郡守是相同的。如《史记·五宗世家》云:高祖时,诸侯王得自除内史以下,汉独为置丞相,“自吴楚反后,五宗王室,汉为置二千石,去丞相曰相,银印。”《续汉书·百官志》亦云汉初诸侯王之下“傅为太傅,相为丞相,又有御史大夫及诸卿,皆秩二千石。”上引胶东相王成,本亦为二千石,是以“劳来不怠,流民自占八万余口,治有异等之效”才增秩为中二千石的。 不过,在二千石这一品秩内,因任官不同,地位可能不完全一样,此正如东汉时太尉、司徒、司空同为三公,而太尉之名位居于首位一般。西汉初年至宣帝时,诸侯王相在二千石中地位看来是较为突出的。《汉书·孔光传》称孔霸“宣帝时为太中大夫,以选授皇太子经,迁詹事,高密相。是时,诸侯王相在郡守上。”但是,随着王国的势力由盛而衰,国相的地位也随之下降。元帝初元三年春,“令诸侯相位在郡守下”⑤。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诸侯王相的地位虽略有下降,但品秩却仍然是二千石。这自然又可以作为郡守与诸侯国相地位时有高下之分,品秩却无不同的一个有力的证据。 前引如淳之语中还有“律,真二千石俸月二万,二千石月万六千”一段。我们知道,东汉时俸禄是以实物计算,发放时为半钱半谷,只是西汉的俸禄才以钱计算。而西汉月俸为二万钱的是中二千石。《汉旧仪》云:“建始三年,益三河及大郡太守秩”,即增至中二千石;又云:“元朔三年,以上郡、西河为万骑太守,月俸二万。”故如淳这段话中的“真二千石”,实应为“中二千石”,这一点,北魏崔浩早已指出过⑥。此不多及。 至此,汉代的“真二千石”为“二千石”似已可论定⑦。进而,诸二千石共为三等,也大致可以肯定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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