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游牧民族创立的统治过整个黄河流域的政权,其政治文化过程受到古今史学家的关注,崔浩“国史之狱”所反映的文化冲突中的政治屠杀,孝文帝改革活动所体现的一个落后民族归依先进文明的决绝态度,都曾有过而且必将继续有热烈的讨论。在北魏统治民族即以拓跋鲜卑为核心的少数民族文化改变过程中,有过多次的曲折与反复,有些还并未引起研究者的足够注意。本文试图揭示北魏初年引以立国创制的汉晋制度,数年之后又基本上被否定这一政治上的倒退事件,分析其原因,以此阐明一个民族政治文化转变的艰难历程。 一、天兴初有限的汉化制度 率领拓跋鲜卑进入中原的北魏开国皇帝拓跋珪,幼年曾流落内地七八年,具有相当程度的汉文化修养(注:参李凭《北魏平城时代》第1章第1节《道武帝早年经历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这是他将鲜卑拓跋部领向中原并引用汉晋制度立国的思想基础。 在还未进军中原时,拓跋珪已着手仿中原传统的集权体制确立新兴拓跋政权的制度,抛弃部落联盟体制。他仿中原政权的方式,“立法置战阵”,组建代王亲军,使代王拥有驾御部落大人的势力,向新兴皇权迈进。同时积极引用汉族士人,为新兴的拓跋政权创立制度。登国十年(公元395年)十一月,拓跋珪于参合陂之役大败后燕来犯之军,“于俘虏之中擢其才识者贾彝、贾闺、晁崇等与参谋议,宪章故实”。由于有新获的中原人士参与创定“宪章”,次年七月,“右司马许谦上书劝进尊号,帝始建天子旌旗,出入警跸,于是改元(皇始)”。拓跋珪终于成为拓跋鲜卑第一个皇帝。同年八月,拓跋珪率军攻后燕并州,九月,攻占晋阳。“帝初拓中原,留心慰纳,诸士大夫诣军门者,无少长,皆引入赐见,存问周悉,人得自尽,苟有微能,咸蒙叙用”。这样,又有不少“士大夫”进入拓跋政权,为拓跋珪进一步按中原政权制度创立拓跋政权的制度提供了条件,故于同月“初建台省……封拜公侯、将军、刺史、太守,尚书郎已下悉用文人”(注:此段引文均出《魏书》卷二《太祖纪》,中华书局点校本,1974年版。下同。)。 拓跋珪灭后燕,不仅获取了后燕的皇帝玺绶、图书秘籍及府库珍宝,还得到了一批完善拓跋政权“宪章”所急需的中原士人。后燕高阳内史崔宏(字玄伯),父祖“并有才学之称”,他本人“立身雅正,与世不群,虽在兵乱,犹励志笃学,不以资产为意,妻子不免饥寒”。及拓跋珪攻河北,崔宏“东走海滨。太祖素闻其名,遣骑追求,执送于军门,引见与语,悦之,以为黄门侍郎,与张衮对总机要,草创制度”(注:《魏书》卷二四《崔玄伯传》。)。后燕赵郡内史之子邓渊,“博览经书,长于《易》筮”,“太祖定中原,擢为著作郎……入为尚书吏部郎。渊明解制度,多识旧事,与尚书崔玄伯参定朝仪,律令、音乐及军国文记诏策,多渊所为”(注:《魏书》卷二四《邓渊传》。)。正因为有新引用的一批熟悉朝仪制度的中原士人,拓跋政权才得以健全各项制度。天兴元年(公元348年)十一月,“诏尚书吏部郎中邓渊典官制,立爵品,定律吕,协音乐;仪曹郎中董谧撰郊庙、社稷、朝觐、飨宴之仪;三公郎中王德定律令,申科禁;太史令晁崇造浑仪,考天象。吏部尚书崔玄伯总而裁之”。天兴二年八月,复“诏礼官备撰众仪,著于新令”(注:《魏书》卷二《太祖纪》。)。日本学者窪添庆文在研究了北魏前期的将军名号后说:“北魏的(太和)前令采纳了五胡政权下见到的大量将军号,它们基本上继承于晋,并且从北魏初年即被采用,其序列似乎也与前令相同。”(注:《北魏的将军号》,邓奕琦译文载《北朝研究》1990年上半年刊。)西晋十六国前期各项制度以及它们所承继的汉代至西晋的制度,均可视为北魏天兴初新制的渊源。 事实上,北魏天兴初所创定的各项制度,只是部分地采用了汉晋传统制度,或者说在汉制的名义下糅合了大量鲜卑旧俗。《隋书》卷一一《礼仪志六》称:“自晋左迁,中原礼仪多缺。后魏天兴六年(注:“六年”应为“元年”之误。),诏有司始制冠冕,各依品秩,以示等差,然未能皆得旧制。”《魏书·礼志序》说:“自永嘉扰攘,神州芜秽,礼坏乐崩,人神歼殄。太祖南定燕赵,日不暇给,仍世征伐,务恢疆宇”,因而各项制度“事多粗略,且兼阙遗”。天兴初年所定制度“未能皆得旧制”,一方面确实因为西晋而后,匈奴、羯、鲜卑、氐、羌等族在中原建立政权,并没有一遵汉晋以来的制度,北魏初创制立事者无详备制度可参照,粗略遗缺在所难免。《隋书》卷一四《音乐志中》记北齐改创音乐,祖珽上书说:“魏氏来自云朔,肇有诸华,乐操土风,未移其俗。至道武帝皇始元年,破慕容宝于中山,获晋乐器,不知采用,皆委弃之。天兴初,吏部郎邓彦海奏上庙乐,创制宫悬,而钟管不备。乐章既阙,杂以《簸逻回歌》。”另一方面,则是有意识地用本民族旧俗附会中原制度。《魏书》隐讳而言的“粗略”、“阙遗”,隋初摄太常少卿裴政明确地指明了其实质:“后魏已来,制度咸缺,天兴之岁,草创缮修,所造车服,多参胡制……舆辇衣冠,甚多迂怪。”(注:《隋书》卷一二《礼仪志七》,中华书局点校本,1982年版。)天兴制度所参“胡制”,于天兴初所制大、小辇可见其大概。《魏书·礼志四》说:“舆服之制,秦汉已降,损益可知矣。魏氏居百王之末,接分崩之后,典礼之用,故有阙焉。太祖世所制车辇,虽参采古式,多违旧章。”《隋书》卷一○《礼仪志五》述车舆制度渊源时说:“后魏天兴初,诏仪曹郎董谧撰朝飨仪,始制轩冕,未知古式,多违旧章。”并称北周灭北齐所获舆辂中,有乾象辇、大楼辇车、游观小楼辇等“尤异者”,“合十余乘,皆魏天兴中之所制也”。《南齐书》卷五七《魏虏传》说北魏“有大小辇,皆五层,下施四轮,三二百人牵之,四施絙索,备倾倒。”这与其说是汉魏帝王们使用过的“辇”,倒不如说是拓跋珪及其从草原而来的贵族们熟悉的可移动的“百子帐”或穹庐。又《魏书》卷一○九《乐志》述及北魏初年乐舞说:“及追尊皇曾祖、皇祖、皇考诸帝,乐用八佾,舞皇始之舞,皇始舞,太祖所作也……掖庭中歌《真人代歌》,上叙祖宗开基所由,下及君臣废兴之迹,凡一百五十章,昏晨歌之,时与丝竹合奏。郊庙宴飨亦用之。”这种用于郊庙宴飨的《真人代歌》亦即北魏天兴初为拓跋珪首肯的郊庙歌章,《旧唐书》卷二九《音乐志二》称之为“北狄乐”、“马上乐”,并称其“歌辞虏音,多不可晓”。说明天兴初所定乐舞,基本上属文饰鲜卑旧俗而成,所谓“乐操土风,未改其俗”。 拓跋珪虽于天兴初让邓渊制定官制爵品,官名却由他随意而定。《魏书·官氏志》说:“初,帝欲法古纯质,每于制定官号,多不依周汉旧名,或取诸身,或取诸物,或以民事,皆拟远古云鸟之义。诸曹走使谓之‘凫鸭’,取飞之迅疾;以伺察者为候官,谓之‘白鹭’,取其延颈远望。自余之官,义皆类此,咸有比况。”《南齐书·魏虏传》记北魏前期官制:“又有俟懃地何,比尚书;莫堤,比刺史;郁若,比二千石;受别官,比诸侯。”不仅官名“不依周汉旧名”,诸官虽有品秩,却并没有相应的俸禄,拓跋珪虽已为皇帝,却仍如昔日亲率部民的酋长,率领鲜卑贵族征战掠夺,分享财物。 杂糅鲜卑旧俗与汉制而形成的天兴制度,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拓跋珪本人既急于利用汉文化又欲保持本民族特质的实际态度。 作为开国皇帝,面对新征服的中原,对汉文化已有了解并从中受益的拓跋珪急于学习中原文明,引用中原王朝业已成熟的制度。为了有效地统治中原,他积极地从汉文典籍中寻求统治经验,据称他听人讲《汉书》而有启发,“诸公主皆厘降于宾附之国”(注:《魏书》卷二四《崔玄伯传》。);又“远同汉武”,创“子贵母死”之制(注:关于北魏“子贵母死”之制起源的政治背景与变化,可参李凭的详细讨论。前引书第3章第2节。)。《魏书》卷三三《李先传》说:“太祖问先曰:‘天下何书最善,可以益人神智?’先对曰:‘唯有经书,三皇五帝治化之典,可以补王者神智。’又问曰:‘天下书籍,凡有几何?朕欲集之,如何可备?’对曰:‘伏羲创制,帝王相承,以至于今,世传国记,天文秘纬,不可记数。陛下诚欲集之,严制天下,诸州郡县搜索备送。主之所好,集亦不难。’太祖于是班制天下,经籍稍集。”为了改变文化人才不足及过分倚重当时对拓跋政权还未绝对效忠的汉族士人的状况(注:《魏书》卷三二《崔逞传》:清河崔逞曾为后燕中书令,拓跋珪进军河北时归降,“礼遇甚重。拜为尚书,任以政事,录三十六曹。别给吏属,居门下省。寻除御史中丞。太祖攻中山未克,六军乏粮,民多匿谷,问群臣以取粟方略。逞曰:‘取椹可以助粮,故飞鸮食椹而改音,《诗》称其事。’太祖虽衔其侮慢,然兵既须食,乃听以椹当租。逞又曰:‘可使军人及时自取,过时则落尽。’太祖怒曰:‘内贼未平,兵人安可解甲仗入林野而收椹乎?是何言欤!’以中山未拔,故不加罪。天兴初,姚兴(后秦)侵司马德宗(东晋)襄阳戍,戍将郗恢驰使乞师于常山王遵,遵以闻。太祖诏逞与张衮为遵书以答。初,恢与遵书云‘贤兄虎步中原’,太祖以言悖君臣之体,敕逞、衮亦贬其主号以报之。逞、衮乃云‘贵主’。太祖怒曰:‘使汝贬其主以答,乃称贵主,何若贤兄也!’遂赐死”。此类事情的发生,无疑会降低拓跋珪对汉族士人的信任程度。),拓跋珪还积极兴办学校,培养鲜卑族文化人,并将他们充实到权力机构。《太祖纪》天兴二年三月:“令《五经》群书各置博士,增国子太学生员三千人”,从同书卷三三《薛提传》称其“皇始中,补太学生”一语,可知天兴二年的行动只是太学规模的扩大即所谓“增”,而非初置。三千人固属制度规定,不必为事实,但恰好反映出拓跋珪培养鲜卑族文化人的迫切心情,故《魏书·儒林传序》说:“太祖初定中原,虽日不暇给,始建都邑,便以经术为先。立太学,置五经博士生员千有余人。天兴二年春,增国子太学生员至三千。岂不以天下可马上取之,不可以马上治之,为国之道,文武兼用,毓才成务,意在茲乎?”皇始元年初创官僚机构,“尚书郎以下悉用文人”,已见前述。《官氏志》记天兴四年于尚书三十六曹各置“代人”即鲜卑族人令史一人、译令史二人、书令史二人,计144人,这批充实或者说监督尚书各曹的“代人”,当粗通汉语,识汉字,了解公文治道,属于“文人”之列。他们应该是北魏太学培养出来的第一批鲜卑族文化人。“博综经传,无所不通”的儒生梁越在北魏初年任礼经博士,拓跋珪因他“谨厚,举动可则”,“命受诸皇子经”,见于《魏书·儒林·梁越传》。从明元帝“礼爱儒生,好览史传”,并“采诸经史”撰《新集》30卷以纠刘向《新序》、《说苑》对“经典正义”的误解等史实(注:《魏书》卷三《太宗纪》。),我们可以知道拓跋珪对皇子们汉化教育是相当成功的。 在积极利用汉族文人创立北魏制度、从汉文典籍吸取统治经验,并力图培养本民族文化人才的同时,拓跋珪自觉或不自觉地又对汉文化保持一种防范的态度。《魏书》卷三三《公孙表传》称:“初,太祖以慕容垂诸子分据势要,权柄推移,遂至亡灭;且国俗敦朴,嗜欲寡少,不可启其机心,而导其巧利,深非之。”尽管这属于统治策略的讨论,但力图保持本民族“敦朴”习俗以利于统治的拓跋珪必然会对与之相反的中原“文明”保持一定程度的戒备。同书卷二八《贺狄干传》:鲜卑族人贺狄干于登国中奉拓跋珪之命出使长安,结好后秦,后两方交恶,滞留长安。“狄干在长安幽闭,因习读书史,通《论语》、《尚书》诸经,举止风流,有似儒者。初,太祖普封功臣,狄干虽为姚兴所留,遥赐爵襄武侯,加秦兵将军。及狄干至,太祖见其言语衣服,有类羌俗,以为慕而习之,故忿焉。既而杀之。”这里所谓“羌俗”实即“汉俗”,贺狄干原本为“功臣”,却因举止风度有似“儒者”及语言衣服同于中原人而遭杀身之祸,拓跋珪主张对汉族文化取而用之,反对“慕而习之”的明确态度,由此可见。这与金世宗完颜亮既能读汉文典籍,并命翻译《五经》使女真人知仁义道德,同时又孜孜于保持女真民族“纯直”的“旧风”,有类似之处。 尽管由汉人崔宏、邓渊等创立的天兴制度因为拓跋珪“法古纯质”的创制思想及试图保持本民族“敦朴”之俗的态度,以及制度阙佚的缘故“多参胡制”,毕竟还是按汉族人士所崇尚的汉魏制度初步确立了北魏政权立国所需的各项制度与礼仪,一些鲜卑旧制相应地被抛弃了。天兴三年(公元400年)十一月,拓跋珪在诏书中称自己是“大运所钟”的“革命之主”,他在天兴初年所进行的一系列创制活动确也引起了一些汉族士人注意。《魏书·李先传》说:“初,天兴中,先子密问于先曰:‘子孙永为魏臣,将复事他主也?’先告曰:‘未也,国家政化长远,不可卒穷。’” 但是,天赐二年(公元405年),北魏政权出现了一次历史性的倒退,天兴初创定的汉化色彩的制度基本上都被鲜卑旧俗所取代。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