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破旧立新,移风易俗合作社成为共产党加强农村领导的载体,基层党组织力量空前增强。农民的组织结构进行了一次大的调整,打破了以宗族为主的基层组织。合作社以地域为纽带,联系了不同宗族的农民,农村中的封建宗法制度和宗族势力受到打击。如果不搞合作化,个体农民只能生活在宗族势力的巨大阴影之中,共产党对农民的领导也因分散的经济活动而软弱无力。随着共产党对农村领导的加强,农村中长期延续的恶习被消灭或者得到控制,吸毒、嫖赌等丑恶现象基本绝迹,传统的厚葬习俗得到彻底改变,神婆巫汉利用丧葬大搞迷信活动的事很少发生(但80年代以来又死灰复燃)。代之而起的,是农村文化室、图书室和夜校的建立,不但农民自己办文艺晚会,而且中小学生也经常下乡表演文娱节目,社会风气得到净化。 4.医疗教育,飞跃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和教育事业的发展,是社会进步的显著标志。60年代,毛泽东指示要把“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7](P443),在周恩来的亲自部署下,卫生部门作了具体规划,在农村中着重培养三种卫生员,即不脱产、半脱产的卫生员和专职医生。从此,“农村普遍推行‘合作医疗’和‘赤脚医生’制度”[8](P294-296),由生产大队统筹全体农民的医疗费用,农村群众的医疗条件显著改善。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五保制度,构筑了农村集体化以后的安全网络系统。与此同时,农村的基础教育发展很快,1979年和1949年相比,1949年的小学入学率为25%,中学入学率为2%,成人识字率为20%,而1979年分别为93%、51%、66%。生产大队普遍设置正规小学,公社设置多所中学,且集体负担了教育费用的30%[8](P294-296)。 四、积极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的阻滞因素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伟大胜利之后,趁热打铁地领导农民走集体化道路,是大势所趋,是中国人民的正确选择。但在集体化的过程中出现了“肠梗阻”,没有取得本来应该取得的成效,而且留下了平均主义等后遗症,其原因除了当初过急过快过粗,以及过于简单划一,损害了一部分人的利益,挫伤了一部分人的积极性,使集体化的优越性受到了一定影响之外,阻滞因素主要发生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几种矛盾关系没有协调好。 1.合作化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之间的矛盾关系建国初期实施计划经济,曾经对我国的经济建设产生了积极影响,但长时期高度集中就会发生问题。如农副产品完全实行统购统销,虽有利于工业化的开展,但排斥商品和市场经济,限制了竞争,经济效益难以提高,农民的利益难以保证。合作社(或者生产队)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没有自主权,实体组织的主人翁地位不能恰当地得到体现。如果计划和市场结合得好一些,合作社就会更有活力。 2.集体化和机械化的矛盾关系生产关系的变革一定要与生产力相适应,二者虽不可能完全同步,但应该前后相距不远,就好像两条腿走路,前腿和后腿不能相差太大。合作化初期,毛泽东就主张先抓合作社,再抓机械化,这个思想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但在集体化以后,“左”倾思想膨胀,政治运动不断,科技进步缓慢,机械化水平长期跟不上,到六七十年代,机械化水平依然很低。且长期过分强调苦干,强调人的意志,忽视了合作化应与较高的生产力水平相联系,使人们一时看不到合作化的明显优势。 3.模式化与个性化的矛盾关系农业发展道路的模式化,影响了集体化优越性的发挥。1958年11月,毛泽东在读《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时,曾提出“农业内部,以粮为纲”。以粮为纲,一切砍光,当然不是毛泽东的本意,但在执行中确实出现了一刀切的问题,违背了实事求是的基本精神。1964年发出“农业学大寨”的号召,树立典型,其结果是全国一个模式。各公社、生产大队都派人到山西省昔阳县学习、取经,照抄照搬大寨的经验。合作社缺乏自己的特色,没有因地制宜组织生产,发展缺乏后劲。1975年提出“普及大寨县”的口号以后,农业发展的道路越走越狭隘。 4.“统”与“分”的矛盾关系这对矛盾处理得好,就能发挥集体和家庭两个方面的积极性。统得过死和分得过散,都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以前,农村集体经营的形式,确实比较充分地发挥了集体的优势,但也留下了平均主义的后遗症。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以后,又出现了分得过散的情况,集体组织疲软,集体经济削弱,政府对农村的控制松驰。这种经营方式的发展潜力也是有限的,个体生产存在自发性、盲目性,尤其难以扩展经营渠道,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近几年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主要与家庭经营这种分得过散的经营方式密切相关。如何发挥集体的优势,减少集体中的内耗,分清责任,走出“三个和尚没水喝”的艰难境地;如何调动集体经营和个人负责两方面的积极性,在“统”与“分”之间寻找恰当的结合点,这是农村集体组织在今天仍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总之,把个体农民引导到集体中去,是历史的必然。江苏的华西村、河南的南街村和刘庄,在坚持集体所有和集体经营方面,取得了丰富的经验,集体经济发展迅速,农民不仅解决了温饱问题,而且走上了物质生活富裕、精神生活文明的康庄大道。这充分说明,50年代上半叶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方向是正确的,出现的问题主要在经营管理方面。中国目前的“三农”(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实质上是集体所有、家庭经营为主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在经过了20年之后,难以适应农业生产的继续发展。中国加入WTO以后,农业面临国际市场的严峻挑战,农村必须与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建立起联系,但是小农业的经营理念是无论如何难以办到的。中国农村的改革应在坚持集体化的前提下(即在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实行股份合作制),将集体经营和市场经济、特色农业、机械化等有机地结合起来,同时与农村的民主化进程统一起来。这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也是今后中国农村的根本出路。 【参考文献】 [1]李安增。陈招顺。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再评价[J].经济评论,2000,(6):51. [2]陈明显。新中国四十年研究[M].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1989. [3]刘书林。强国之路20年[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98. [4]陈文辉。农民与工业化[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 [5]马克思主义著作选读[A].长沙:湖南出版社,1991. [6]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 [7]周恩来。周恩来选集:下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8]程漱兰。中国农村发展:理论和实践[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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