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现的封泥资料与秦汉宦官制度研究(3)
关于“尚衣”、“尚浴”、“尚浴府印”。据有关文献记载:“秦置六尚,谓尚冠、尚衣、尚食、尚沐、尚席、尚书。”[12]。另据《汉仪注》云:“省中有五尚,即尚食、尚冠、尚衣、尚帐、尚席。”见诸文物者,还有在此类官名前加宫名的实例,如“永乐尚冠”封泥、“南宫尚浴”印、“未央尚浴府”烛盘等。陈直先生曾推测省中五尚“疑属于大长秋”[13]。此类职官的职掌当与其宫名字面上的意义相符,但是否完全由阉人宦官担任此类官职则难以断定。 二 此批封泥材料的发现,对于进一步考察探讨秦及西汉初期的宦官制度,显然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这些材料更加印证反映了秦统一前后宦官制度发展的基本趋势。根据文献记载及以往发现的考古文物资料,秦统一前后宦官制度发展的基本趋势主要表现为:宦官的人数规模逐渐扩大,与宦官有关的机构不断新设增置,上层宦官的权势地位发生了较大变化[14]。秦法网严密,刑罚残酷,遭受宫刑的阉人数量众多,宦官队伍的扩张有着充足的来源。秦统一六国后,大规模地筑建宫室,从而大大增加了内廷对阉人宦官的数量需求。由于宦官机构的大量设置,阉人宦官的任职场所和范围随之扩大,职掌性质发生变化,一批上层宦官的身分已经由“刑人”向官吏转化。自战国以降,宦官在秦政治舞台上日渐活跃。秦惠公死后,即位的新君出子年幼,其母执政重用宦官,引起广泛不满,“秦小主夫人用奄变,群贤不说(悦)自匿,百姓郁怨非上”[15],结果引发了一场兵变。秦献公时的宦官监突、秦孝公时的宦官景监,均曾就当时的军国大计发表过重要意见并被国君所采纳。在《秦律》有关驿传饭食供给标准的规定中,“宦奄如不更”[16]。这一方面反映出宦官的身分地位已如有爵者而非刑人罪隶,另一方面也表明一般宦官的地位仅与第四级爵不更相仿佛。战国末期乃至秦统一后,上层宦官的地位又有重大变化。假阉人嫪毐以宦官的身分而得以进封“长信侯”,一时“事无大小皆决于(嫪)毐”[17]。曾被视为“贱人”的“内官之厮役”宦官赵高,亦先后任中车府令、兼行符玺令事、郎中令等职,后竟官拜“中丞相”,爵封“安武侯”,同样也是“事无大小辄决于(赵)高”[18]。秦宦官制度的上述发展情况,在文献资料中屡见记载。此批新发现的封泥材料中,包括有众多的与宦官有关的机构和职官名称,其中许多为以往文献所未载,这些新材料也从一个侧面更加证实了当时宦官机构不断增多、宦官势力不断扩张的发展趋势。 其次,这批新发现的封泥材料有助于我们更加了解秦及西汉初期少府下辖的宦官机构的设置情况。据以往已知的资料,秦汉时期尚无建立类似唐代内侍省那样的统一的宦官主管机构,宦官机构的隶属系统比较复杂,多数宦官机构主要隶属于中央朝廷九卿之一的少府系统。少府充当着内廷大总管的角色,但本人并非宦官,目前尚无发现有秦汉宦官充任朝廷少府的记载。少府的下辖机构非常庞大,其中有些机构一般与宦官无关,有些机构则例由宦官主领。《汉书·百官公卿表》在介绍少府属官时,采用了以类相从的方法,虽然该表没有明言何者为宦官机构,但从其排列分类情况来看,少府的下述属官基本上应是宦官机构,即该表中的后两类:“中书谒者、黄门、鉤盾、尚方、御府、永巷、内者、宦者七(八)官令丞;诸仆射、署长、中黄门。”《汉书》中零星反映的一些宦官有关任职的实例以及《后汉书·百官志》中的明确记载,均可证实上述推断无误。《汉书·百官公卿表》曾笼统指出少府系秦官,然而却没有明确说明少府的各个属官是否全系秦官。历代的典章政书大多认为少府所辖的上述宦官机构亦是秦时所建、汉因秦制。如《册府元龟·内臣部总序》在论述古代宦官机构沿革变化过程时即指出:春秋之前,“内竖之名见于载籍而官号之次即无闻焉”。“战国之际,赵有宦者令之职”。“秦并天下,并建官号。少府之属,有中书谒者、黄门、钩盾、尚方、御府、永巷、内者、宦者七官令丞,诸仆射、署长、中黄门皆属焉。其詹事之属,又有中长秋、私府、永巷、宫厩、祠祀、食官令长丞,诸官皆属焉。又有将行为皇后卿及中常侍之职。汉因秦制。”上述看法虽然明确,惜无秦时实例佐证。在进一步考察少府所辖宦官机构的设置情况方面,此次新发现的封泥材料的作用和意义就在于:一是诸如永巷、内者、御府、宦者等宦官机构的名称,虽然见诸汉代史籍,但尚难绝对肯定为秦官,或史书未曾显言,或缺乏实例佐证,此批记有上述诸官名称的封泥材料的发现,显然为我们推定上述诸官的设置时期提供了新的佐证材料。二是此批封泥中还有许多为以往文献资料所未载的宦官机构及职官的名称,例如“寺从”、“寺从丞”、“中官丞”等等,根据各种情况推测,这些新得知的宦官机构亦应是少府的属官。
(责任编辑:admin) |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