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后,南京临时政府极为重视倡导和普及新式教育,提高国民文化素质。孙中山曾以临时大总统名义,令教育部通告各省将已设立之优级、初级师范一并开学,并指出“教育主义,首贵普及,作人之道,尤重童蒙,中小学校之急应开办,当视高等专门为尤要”(注:孙中山:《令教育部通告各省优初级师范开学文》,《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253页。)。各地的新式教育,都有程度不同的发展。据《1912-1921年海关报告》的统计,“民国成立以来,上海的学校估计已增加一倍,学生人数为以前的三倍。在外国教会和已参加教育工作的留学生们的影响下,中国对现代教育开始产生了强烈的要求,这同过去一个时期的偏见形成了鲜明的对照”(注:徐雪筠等:《海关十年报告译编》,第221页。)。这种发展,在上海郊县也有体现。宝山光复后,新政权着力改革和发展国民教育,为此而发布的各类文件也最多,仅1912年在《宝山共和杂志》1至5期刊出者,就有80余件。他们认为,“方今民国新兴,教育之一端,实为莫大之要务”,决心“励精整理”,改革旧时的弊端,“冀达普及教育之目的”(注:钱淦:《通告各市乡公所文》,《宝山共和杂志》第1期“文牍”,第46页。)。为此,他们改革教育行政,裁撤劝学所,在县署设学务课,统辖全县学务;又设县级自治委员,统一筹划、管理全县学校公款、公产;作为基层的市乡学务,则统由市乡自治公所的总董、乡董掌管;并各设学务专员(后改称学务委员)1名,专司本市乡的教育行政事宜。1912年10月始,又分别成立校长会和县教育行政会议。前者由各小学校长和县视学及学务课长组成,每年召开一至三次会议,具体商议有关教育的设施等问题;后者由钱淦、县学务课长、县视学、各市乡董及学务员组成,负责研究统一和促进各市乡学务和教育改革等重要问题(注:《宝山共和杂志》第4期“文牍”,第19-20页;第4期“章程”,第4-7页。)。钱淦强调:“市乡行政,以学务为第一项”,要求市乡公所不得玩忽、粉饰(注:钱淦:《照会市乡公所文》,《宝山共和杂志》第4期“文牍”,第24-25页。)。在改革和健全教育行政的同时,新政权又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切实发展国民教育。择其要者,一是多方筹集教育经费。除了原有的学田、义渡公款和官契中笔二厘(1912年始再增一厘)等继续拨充教育费以外,又明文规定清丈出来的沙田围垦所得租息,全县每年征收的田赋附加税的65%,县署经费的40%,盐税每斤加一文所得等,悉数拨充教育经费,同时扩增学田,数年后增长近5倍。为此,1912年始专门设立“教育款产经理处”,制定章程,由专人按章具体管理。此外,“各市乡地方经费,较从前实增数倍”(注:《宝山共和杂志》第1期“文牍”,第46页;朱保和主编:《宝山县志》卷25,教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856页。)。这些都为民初宝山推广国民教育提供了条件。二是加强师资培养。光复以后,新政权明确提出普及小学教育“必先造就师资”的方针,拟定办法七条,决定先开办师范讲习所,由县议会批准拨出专款,每期招生50名(注:钱淦:《照会县议会文》,《宝山共和杂志》第4期“文牍”,第30-31页。)。1913年,又筹办师范学校和教育讲习所。这些校、所,陆续为宝山的小学教育提供了必要的师资。三是提高了人们对教育的重要性的认识。1912年3月,钱淦布告全县父老,指出“东西各国以教育为立国之本”,强调发展教育、提高人民的文化与开拓社会生计、增强国力的密切关系,指出“方今民国崛兴,共和建设,普及教育尤为共和国民之天职”,使子女就学是家长“应尽义务”,全县父老应“确信教育为有益身家之事”,所有学龄儿童均应学满四年初小,使之“无一人不受教育”,“将来成人之后,无一人不有职业”(注:钱淦:《布告各市乡父老文》,《宝山共和杂志》第1期“文牍”,第47-48页。)。除了布告,还针对文盲众多的实际,在各市乡组织宣讲团,以民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教育立国的思想。通过各种切实的措施,民国成立后,宝山的国民教育有明显的推进。1911年全县有小学41所,1912年头7个月即增加23所,并把一些办学条件较差的学校加以合并,全年实增18所,共有学校59所。到1913年9月,全县有小学71所;在校学生,1911年为1400人,1912年为1784人,1913年为2914人,1914年为3831人,各年分别比上年增长27.4%63.3%和31.5%(注:《宝山共和杂志》第10期“表册”,第1-10、33-38页;第4期“表册”,第7-10页;第6期“表册”,第7-11页;第6期“文牍”,第59-60页;民国《宝山县续志》卷7,教育;朱保和主编:《宝山县志》卷25,教育,第821页。)。在此期间,在各市乡还实施识字扫盲工作。在教育内容上,新政权也作了改革,废除读经,摒弃旧课本而采用1912年初商务印书馆编印的民国新课本;在高小开设历史、地理、英语课程,并把农业规定为必修课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