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笔破旧蹊 鸿篇开新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局面,报刊上发表的有关论文数以千计,著作也出版了百余部之多。但无庸讳言,由于对这门学科的学科特征在认识上还存在着误区,因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着它在研究广度和深度上的拓展,影响着中国政治制度史科学体系的建立与发展。具体地说,长期以来,学者们多是把中国政治制度史作为历史学的一门专史看待的,而没有认定它是政治学的一个基础性分支学科,又是政治学与历史学、法学、军事学、民族学、文化学等许多学科有关内容的综合,即实际上是一门边缘学科。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白钢研究员近年来力倡后一种观点,不仅著文阐述,而且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政治制度通史》的研究,与十余位学者密切合作,进行认真的理论探索和学术实践。如果说六年前作为课题阶段性成果出版的一卷本《中国政治制度史》,是主编及其合作者们在建立中国政治制度史新体系方面所作的“投石问路”;那么,人民出版社于1996年12月出版的十卷本《中国政治制度通史》(以下简称《通史》),则是经过数年辛勤耕耘所取得的丰硕成果。这部435万余字的煌煌巨著,就是以建立中国政治制度史的科学体系为立足点,抓住政治制度史作为边缘学科的特征,从它既是历史学、政治学、法学、军事学、民族学等学科的相关内容的综合,又是政治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两方面入手,着力于中央决策体制及政体运行机制的深入探索,并以此为轴心铺叙各单项政治制度,从而使这部论著摆脱了以往政治制度史研究的通病,即以官制史代替政治制度史的窠臼,不仅在整体结构上面目一新,读来颇有别开生面的新鲜感,而且在理论和实际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上,确有显著的拓展和突破,成为本世纪以来海内外所出版的同类著作中最富开拓性的一部学术专著。 一 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才能把握住正确的学术方向并立足于坚实的理论基础之上。《通史》的作者们正是这样做的,他们既十分注意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国体、政体的基本原理,又不生搬硬套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只言片语,而是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大胆探索的勇气、锐意创新的精神,努力在理论上作出符合中国历史实际的概括和总结。在这一方面,《通史》的主要建树有二:一是突破将政治制度仅仅看作是阶级压迫工具的成见,指出在阶级社会,它除了作为阶级压迫的工具之外,还始终存在着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因此,“充分认识阶级社会政治制度的两重性,是我们科学地研究中国政治制度史的一条原则”。这就要求研究者既要找出隐藏在政治制度背后的阶级关系,指出它是阶级压迫的工具,科学地阐明它的起源、演化、消亡的规律,又要揭示它在管理公众事务中的实际地位和作用,客观地解释它的产生的必然性与存在的合理性。作者在《通史》中运用上述原则,对中国传统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征和经验进行了深入的具体分析和高度的理论概括。在作者看来,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和官僚政治,是中国传统政治制度的三个基本特征;有发达的政治分工和悠久的权力制衡观念,具有行政立法的传统,积累了一整套比较科学的人事管理的经验,则是中国传统政治制度的三条主要的成功经验。关于中国传统政治体制运行机制,《通史》揭示了三大特点:中央国家机构的权力配置,形成了行政、军事、监察三大系统鼎立的格局;近侍的逐步政务官化,或称御用机构逐步演化成中枢机构;中央派出机构逐步地方政权化,以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这一系列观点都是很有见地的。 理论上的另一建树是澄清把政治仅仅理解为阶级斗争的误解,指出在无阶级社会,也需要有管理公众事务的政治制度。因此,原始社会的氏族民主制是一种政治制度,即使将来人类社会发展到共产主义阶段,政治制度管理公众事务的功能也绝对不会消失。《通史》以大量篇幅对原始社会的氏族民主制、文明的起源,尤其是氏族管理机关如何转变为与民众对立的公共权力这一过程,根据近年来考古学的最新成果,进行充分的有说服力的论证,从而充实了以往中国政治制度史关于原始民主制向国家形成的转化研究的薄弱点。 二 在深入研究历代政体结构的基础上,着力于政体机制方面的探索,是《通史》的独到之处,也是该书在建立中国政治制度史科学体系上所做的突出贡献。以此为轴心,《通史》不仅铺叙了各单项政治制度,如司法制度、监察制度、军事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及行政法规,而且比较准确地阐明了历代帝王如何处理皇权与官僚机构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农耕文化与草原游牧文化的关系,国家与统治阶级的关系,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国家与宗教的关系,等等。从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中,探索政体结构形式的发展变化及其运转方式,可以说抓住了政治制度研究的精髓。全书的中心线索,始终贯穿着这一主旨,对权力运作和政治行为作动态(运行机制及其发展变化)研究,这与以往的那些仅用静态缕述历代官制沿革就止步的政治制度史著作,形成鲜明的对照。 在政体结构形式发展变化和运转机制方面,《通史》在多数朝代中都有较为精辟的剖析和阐述。如论述魏晋南北朝中央决策机构的发展变化及其运行机制时指出,东汉中叶以后,皇帝为了分散丞相的权力,以尚书台代三公“总领纪纲,无所不论”,尚书令、尚书仆射当时地位并不高,但从权力看却是真宰相。魏晋之际,中书监令权力提高,他们可以代君王起草和发布诏令,处于皇帝“喉舌之任”的地位,在皇帝周围逐步形成辅助决策的中书省和专管执行的尚书省两个官僚机构。东晋以后,皇帝以侍中常侍左右,经常同其议论政事,“备切问近对,拾遗补阙”,遂分割中书的职权,也可成为宰相。从中书根据皇帝意旨起草的诏书,经过皇帝更亲近的侍从参预审议,最后成为决策。到南朝梁、陈时期,“举国机要”都在中书;“献纳之任”又归门下,尚书省就成为单纯的执行机构了。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制的出现,把秦汉时期皇帝下面最高政务核心(以丞相为首的三公),分割成为决策、审议和执行三个职能比较明确的系统。三省制的形成,实际上是在皇帝集权的原则下大臣分权的表现形式,起到相互制约,互为补充,既可以抑制权臣专横,又可以充分地发挥君主专制政体下各官僚机构的效能;既有利于减少决策和运行过程中的某些失误,又起到了巩固中央皇权的作用。三省制的出现,是政权结构形式在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皇帝与权臣斗争的产物。魏晋南北朝是秦汉中央专制主义初级阶段向隋唐成熟阶段过渡的重要时期,三省制正处于探索前进的过程之中,还带有过渡性的明显特征。《通史》对魏晋南北朝政权结构形式的发展变化和运转机制,作了符合历史实际的论证,并给予画龙点睛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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