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汉代开始,儒家所倡导的“为国以礼”便成为历代王朝治理国家的指导思想。但在早期阶段,统治者制订国家礼制的根本依据是先秦“三礼”,依此所制订的国家礼制往往规模庞大,动辄百卷,而且规格过高,因此无法在民间推行。于是,到了唐宋时期,一种新型的礼制体系--民间家礼便逐渐形成。唐代的家礼建设虽然已经开始起步,但当时的主要方向仍然放在官方礼制的建设上,先后编纂了《贞观礼》130卷、《显庆礼》130卷、《开元礼》150卷等大型官方礼书。与唐代相比,宋代统治者明显提高了对民间家礼的重视程度,一些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都积极投身于民间家礼的建设之中。特别是身为国家重臣的司马光和大思想家朱熹等,在家礼建设方面更是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宋代重要的家礼著作 宋人所写的家礼著作很多,现在仍然传世的就有司马光《司马氏书仪》(以下简称《书仪》10卷、《居家杂仪》1卷、《涑水家仪》1卷、《温公家范》(以下简称《家范》)10卷,朱熹《朱子家礼》(以下简称《家礼》)5卷、《乡约》1卷,袁采《袁氏世范》3卷,吕大忠《吕氏乡约》1卷,郑道玉《琴堂谕俗编》2卷,真德秀《谕俗文》1卷,陆游《放翁家训》1卷《绪训》1卷,赵鼎《家训笔录》1卷,刘清之《戒子通录》8卷,叶梦得《石林治生家训要略》1卷,曹淇《训儿录》2卷等。其中影响较大的有司马光、朱熹、袁采三人的家礼著作,我们在此简要加以介绍。 司马光《书仪》今有《四库全书》、《端溪丛书》和学津讨原等版本。“书仪”一名由来已久,原意是指供人模仿和套用的书信程式和范本。早在西晋时期就出现了这种类型的书仪,如著名书法家索靖的《月仪》,就是按月编写、供不同月份使用的往来书信格式。后来,书仪类著作逐渐向综合性方向发展,其内容也变得十分广泛,几乎成了当时士大夫的生活指南或行为准则,这种综合性质的书仪又叫吉凶书仪,唐代郑余庆的《大唐新定吉凶书仪一部并序》是这方面的代表。郑氏书仪共30卷,其中关于各种书信格式的内容仍然占有较大的比例,而且有关具体礼仪的内容显得相当宽泛,涉及了从国家礼仪到日常礼仪的各种层次。与此相比,司马光的《书仪》虽然仍属于吉凶书仪的范畴,但与郑氏书仪已有了明显的区别。今本司马光《书仪》共10卷,其中只有卷一是关于表奏、公文、私书、家书等往来文书的基本书写格式的介绍,其他9卷都是讲各种家庭礼仪规范的。后9卷的具体内容是:卷二为冠仪,卷三至卷四为婚仪,卷五至卷一○为丧仪,其中卷四后附“居家杂仪”,卷一○后附“影堂制度”。这说明,司马光《书仪》已由早期书仪以讲书式为主转变为以讲礼仪为主,而且也不再像郑氏书仪那样各种礼仪面面俱到,而是着重介绍民间日常应用的家庭礼仪,它的性质实际上已成为一部重要的家礼著作。司马光《书仪》虽然将祭礼归于丧礼之中,但已经自成一卷(即卷一○),这种冠、婚、丧、祭四分的家礼格局,初步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家庭礼仪系统,为后世家庭礼仪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后来朱熹作《家礼》时,一半以上的文字都援引自《书仪》,足见《书仪》对后世家礼的影响。 司马光的其他3部家礼著作也很有影响。《家范》今有《四库全书》、《朱文端公藏书》等版本。今本共10卷,书中援引先贤古训,撰集旧闻故事,杂以个人评述,为家庭成员制定行为准则,提供效仿典范。朱轼评价此书说:“《家范》所载,皆谨言慎行、日用切要之事。公一生得力于是,而其有裨于世道人心非浅焉。”[1]其中卷一是纲领性的综论,卷二至卷一○共分列了祖、父、母到妾、乳母等18种家庭成员的不同身份,并分别给每种身份制定了礼仪条文,由此我们可以窥见当时家庭礼仪的细腻程度。《居家杂仪》附于《书仪》之后,同时又有单行本传世,主要有《顾端文公遗书》、《东听雨堂丛刊》等版本。今本共1卷14则,主要是关于家长、父母、子妇、卑幼、内外仆妾等家庭成员的日常行为规范。《涑水家仪》《宋史·艺文志》本作《涑水祭仪》,今据《说郛》改。原书已残,《说郛》(宛委山堂本)卷七一辑得1卷。其内容是在《居家杂仪》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些“子事父母”、“妇事舅姑”、“子受父母之命”等方面的具体礼仪,比《居家杂仪》显得更为丰富。 朱熹《家礼》传世的版本比较多,影响较大的有《四库全书》本、清嘉庆十年麟经阁刻本、光绪十七年思贤讲舍刻本等。今本有5卷本、8卷本、10卷本,一般认为5卷本比较符合该书原貌。按照5卷本的内容编排,卷一为通礼,卷二至卷四依次为冠礼、昏礼、丧礼、祭礼,基本上沿袭了司马光《书仪》的家礼格局,而且其具体礼仪条文也有很多直接来源于司马光《书仪》。因此,明代丘濬在其所辑《家礼》序言中说,《家礼》是“因司马氏之书,参考诸家之说,裁定增损,举纲张目”,这正点明了《家礼》与司马光《书仪》之间的密切关系。但与司马光《书仪》相比,《家礼》已完全摆脱了书仪类著作的性质,成为纯粹的家礼著作。《家礼》对后世产生了很大影响,元明清三代直至民国时期,人们都把此书奉为制定家礼的重要参照,并把它改编成节要、仪节、会成、会通、集要、集注、铨补、笺补、简编、图解、辨定等多种形式,在社会上广泛流传。 朱熹的另一部礼仪著作《乡约》,是在吕大忠《吕氏乡约》的基础上略加增损而成,去其“罚式、聚会、主事”三条,而存其“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四项主要内容。《乡约》虽然是为高于家族的基层组织“约”而作的,但其礼仪条文与家礼的关系甚为密切。该书今有《东听雨堂丛刊》等版本。 袁采《袁氏世范》今有《四库全书》、《知不足斋丛书》、《清照堂丛书》等版本。今本共3卷,分别为睦亲、处己、治家。该书是袁采在乐清为令时所作,初名《训俗》,后袁采请刘镇作序,刘镇以为“其言则精确而详尽,其意则敦厚而委曲。习而行之,诚可以为孝悌,为忠恕,为善良,而有士君子之行矣。然是书也,岂唯可以施之乐清,达诸四海可也;岂唯可以行之一时,堂诸后世可也”,故建议改名为《世范》。乾隆五十三年杨复吉在《重刊袁氏世范序》中说:“若兹《世范》一书,则凡以睦亲、以处己、以治家者,靡不明白切要,使人易知易从。俗训云乎哉,即以达之四海,垂之后世,无不可已。”可见该书对当时及后世的影响还是不小的。 从前面所列举的书目可以看到,宋代的家礼著作确实是十分丰富的,而且除了上述专门性家礼著作外,宋代的其他著述中也时常涉及家礼的问题,如此丰富的家礼文献正反映了宋代对家礼建设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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