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笔破旧蹊 鸿篇开新局(3)
四 资料是立论的基础,充分地占有最有价值的资料,是任何一部学术著作具有科学性的重要保证。从资料占有上看,《通史》可谓网罗宏富、翔实。该书一改过去的政治制度史研究仅仅取材于正史《百官志》和十通的习惯做法,广泛地涉猎各类有价值的资料,除了运用正史、典志、类书、汇编、会要、法律集解和纂例、地志、档案、实录、文集、笔记等各类文献资料外,像甲骨文、金文、秦汉简牍、敦煌吐鲁番文书,金石和考古资料等,均进行筛选,择优而从。如在论述国家的产生与夏王朝的政治制度中,广征博引了建国以来的考古发掘资料。论述商朝政治制度,征引了大量的甲骨文及其有关的研究成果。论述西周军事制度中央王朝正规军的六师、八师编制,以及论述兵车车形时引用了金文资料。论述战国军事制度,补充了云梦秦简《法律答问》的有关内容。论述秦汉地方行政体制的“乡里制度与户籍按比制度”,充实了云梦秦简中《传律》的内容。论述魏晋南北朝边境地区早期鲜卑政权的最高首领,运用了近年来鲜卑石室所发现的新材料。论述高昌国军制、财政和法律的部分,包含了丰富的吐鲁番文书中的内容。论述西夏政治制度,引证了大量西夏文物研究的成果。论述元代皇帝制度、大蒙古国时期的基层行政组织,引用了碑刻资料。宋元部分的论述,则广泛引用了方志材料,等等。总的说来,对这些资料的识别和引证,绝大多数都是严肃和准确的。任何一部社会科学论著,掌握的材料愈充分,识别资料的能力愈高,它所揭示的史实和概括的结论也愈可靠。《通史》的写作,正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所倡导的实事求是的学风,以其丰富的资料占有,比较准确地辨别使用资料,为其整体结构的设计和学术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 《通史》是一部集体智慧的结晶,也是大型制度史研究课题取得成功的一个范例。主编对政治学与历史学有较高的素养,并能切实履行作为主编应负的职责,从课题立项、框架设计至组稿、审稿、定稿,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关于中国政治制度史的研究范围和内容的界定,关于中国政治制度史分期问题的主张,关于传统政治制度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关系的论述,都是颇有见地的。全书采取纵横结合的分卷方法,总论卷阐述各项政治制度的来龙去脉,反映各项政治制度演化的系统性;其余九卷以断代划分,详细论述各断代制度的演变及其特点,向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开掘,这种设计也是别具匠心的。《通史》的主编完全到位,与有些大型著作的主编徒具虚名,形成鲜明的对照,后者往往是任由策划人吹云布雨,上下其手,其成果的学术质量可想而知。《通史》各卷的执笔者大都是各段治史有素的行家里手,这也是该书取得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他们对相关历史时期的经济、政治、军事、文化、民族关系、外交等等,一般都有较为深入的研究,有的专家功底相当深厚。他们胸中有一个历史全局,因而能在把握当时各个领域的整体关系上去撰写政治制度史,这就从根本上保证了该书的学术质量。由于《通史》的研究集体富有合作精神,所以,无论是全书理论体系、整体框架的设计,还是章节内容的安排,都为各位作者的学术专长得以充分发挥提供了条件。这样,就使全书从先秦至明清,各段一脉相承,既突出了时代特点,又前后连贯,观点比较统一,内容份量也大体适当。尤其是对政治与财政、文化教育、民族关系、宗教与民族事务管理,以及对外文化交流等各种关系,都能恰当地处理,宏观的全局认识与微观的缜密论述能紧密地结合,从而全面而生动地再现了一个绵亘数千年、经历三种社会形态、丰富多彩的中国政治制度发展演变的客观历史进程。不仅如此,在论述历代决策的特点和效应时所总结的许多深刻而发人深思的政治经验,给人以启迪和借鉴,因为正如作者所说,“现实政治制度的优点与缺点,往往与传统政治制度积极的或消极的影响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因此,开展对传统政治制度的研究,要本着‘述往事,思来者’的原则。换言之,就是要使我们的研究成果具有审视过去,烛照未来的品格。只有这样,才能使传统政治制度的研究,适应社会历史发展的需要,才具有时代意义。”《通史》实现了作者们预定的意图,具有鲜明的时代意义。 突破将政治制度史写成官制史或单项制度史拼盘的窠臼,建立本门学科的科学体系,是一项需要长期投入艰辛劳动才能见成效的学术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是推出一两部著作就能“毕其功于一役”的。在探索、创新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这样那样的不完善以至失误。我们认为,《通史》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缺陷。最大的缺陷,是该书只从三代写到清末,缺少民国时期和当代政治制度的内容。这也是我国许多通史类著作的通病:名曰“通史”,但不是贯通古今,而是限于古代,最多延伸至民国,因而名实不符。海外学者对此常常发出迷惑不解的感叹。希望《通史》在再版或续编时能予以补救。其次,关于政治制度史研究对象的提法不够准确和全面。如前所述,《通史》作者认为政治制度并不是只存在于阶级社会,原始社会和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也有。既然如此,如果只说“中国政治制度史的研究对象,是历代的国家性质与形式问题,亦即历代国体与政体的形成及其发展规律问题”(第一卷第2页),显然欠妥,因为无阶级社会尽管存在着履行管理公众事务职能的政治制度,但并不存在着国家,国家性质、国体又从何谈起?正确的表述应当是“中国政治制度史的研究对象,主要是历代的国家性质与形式问题”。复次,《通史》关于中国国家形成的时间,在论述上前后似乎不尽统一。近十年来由于考古发现所取得的进展,推动了中国文明起源的研究。多数学者认为中国文明社会即有阶级和国家的社会的产生应在龙山文化晚期,二里头文化已正式进入文明社会,某些文明因素的萌芽在仰韶文化中期已经出现。“中国文明起源和文明社会的产生经历了大约两千年(公元前3500-前1500年)”(参看徐苹芳《中国文明起源考古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华夏文明与传世藏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33页)。《通史》第一卷第二章在论述“中国古代国家的形成与发展阶段”时认为“中国古代国家,大约形成于传说中的黄帝时代。时间约在公元前3000年左右,距今大约5000年”(第一卷第81页)。但在同卷第三章论述“先秦时代的王与王权”时则说禹是氏族社会最后一个最高首领,禹子启把部落联盟议事会抛在一边,直接夺取了最高权位,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王位世袭的奴隶制夏王朝(第一卷第104页)。在第二卷论述“原始社会的民主制和国家的产生”时,虽然指出“在禹主盟期间,华夏部落联盟的管理机构,已蜕变为与社会对立的‘公共权力’,早期国家在氏族制度的废墟上诞生了”(第二卷第87页),仍然认为“夏王朝的建立是原始社会末期向阶级社会过渡的军事民主制时期的完结,实现了由无阶级、无剥削和奴役的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向人类历史上的第一个阶级社会--奴隶制社会的飞跃”(第二卷第108页)。这与前述中国古代国家形成于黄帝时代的论断显然存在着近千年的时间差;禹到底是原始氏族社会最后的一个最高首领,还是早期国家的创立者,也令人莫衷一是。有关章节的执笔者们对中国国家形成的时间在认识上可能各有己见,但在同一部书中无疑应当“定于一尊”。此外,《通史》在材料的引用和史实的考订上,尽管用力甚勤,仍有个别粗疏之处。 总之,十卷本《中国政治制度通史》,体系新颖,观点鲜明,论证谨严,内容充实,资料丰富,文笔流畅,是一部既有开拓性和创新精神,又贴近现实,富有时代精神的中国政治制度史力作。由于它既充分吸收了学术界已有的研究成果,又充分发挥了在此领域内学有专长的专家学者们的学术优势,因而无论在科学体系上或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上,都反映了当前这个研究领域所达到的最新水平。尽管其中个别论述或不尽人意,或尚可商榷,但瑕不掩瑜。这部著作在编辑质量和装帧印刷质量上也是很高的,应属于精品之列。有位著名学者说,这部书堪称20世纪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的总结而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我们认为,这并非溢美之辞,而是其应得的评价。在中国学术发展史上,这部书对建立中国政治制度史科学体系的筚路蓝缕之功,将永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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