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国史 > 中国古代史 >

明代徽州地区之社会变迁(3)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史学月刊》 牛建强 参加讨论

正统元年,副都御史周铨向英宗建议,“请于南畿、浙江、江西、湖广不通舟楫地,折收布、绢、白金,解京充俸”。尔后,英宗向户部尚书胡濙咨询,最后决定,以米麦一石准银二钱五分的比价将赋税折征银两(25)。这种制度在偏僻的徽州或也实行过。而其中折银的规定无疑向人们宣布使用银两交易的合法化和作为法币的宝钞的废弃。这一变化在某种意义上刺激和促进了徽州地区白银的货币化和商业交易的对外拓殖。大量徽州地区的土地买卖契约中的通货演变和这一改革所呈现的内容是一致的。
    土地集中伴随两个过程:一是自耕农丧失土地的过程,一是富有者增殖土地的过程。许多因素都会引发这两个过程的展开。自正德后,一些商人累积了资金,返回故土,便去置田架庐,加速了土地的交易和地权的转移。徽州地区本来就缺乏田土,由于庐墓的占地、河水的冲蚀,土地更为减少,也愈发显得贵重。所以,尽管该区土地瘠薄,但它仍是富商追逐的对象,这样,地价自然上扬,造成“田少而值昂”的情形(26)。
    (四)自然灾害的破坏。徽州农田依附原麓,居住也多在山间高地,一旦天气反常,连降暴雨,山洪突发,田苗冲毁,还会给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翻开徽州府志中祥异类记事,水灾和旱灾是这一地区主要的自然灾害,连年频发,几不断书。当地百姓贫困,只能“取足于目前日用”而“无兼岁之积,猝遇小灾便大窘”(27)。如景泰壬申(三年)八月,祁门县大水,“损田禾十之七”(28)。次年,休宁县、黟县便发生大饥,饥民凌辛受等“聚众强取民食”(29),参与“为乱者千人”(30)。由于知府孙遇抚谕有方,未酿成大的流血事件。可见自然灾害对百姓生活和社会安定的重大影响。
    上述诸种因素的单一作用或多重作用,导致徽州百姓作出不得不商的历史抉择。最初他们从土地上游离出来,主要出于“求食”的目的,资本额较小,一般经营一些日常生活用品。随着资本的积累和扩大,渐转向盐斤贩卖和典当开设。当商人进至这一地步,自然会带有“求利”的意味在内了。经商之人不断拓宽活动范围,总结经商经验,当他们把成功的喜悦带回家乡时,东邻之子也赶紧效法。经商过程中,有许多意料不到的困难,如风波漂没、盗贼拦抢、异乡陌路,等等,客观要求群体行动。他们或者父子、或者兄弟、或者族人结伴而行,共帮互助,渐渐开启了经商的风气。如万历间歙人汪道昆所云,徽州“食土之毛无虑万万指,其业诗书礼乐、修正业者什二三,大半以贾代耕,习心计”(31),“新都(三国吴时徽州的称谓)业贾者什七八”(32)。经商比重占总户数70%或80%。同时人王世贞也说,“大抵徽俗,人十三在邑,十七在天下”(33)。经商者并不都是素封之家,许多则是因家庭经济临界崩溃境地,才破釜沉舟,以期死里求生。如正德十年三月,徽人汪延寿因“买卖少本”,将所承继的父业6.1分土地的一半以纹银5两的价钱卖给汪锦(34)。又有许多家庭缺乏资本,借资经营。如休宁由溪人程锁的父亲程悦在弘治、正德间,到江北一带经商:“故资悉贷他人所”(35)。明末休宁人金声也揭示了这种情形:“虽挟赀行贾,实非己赀,皆称贷于四方之大家,而偿其十二三之息”(36)。
    由于经商在徽州地区百姓现实生活中的举足轻重的意义和普遍性,传统的右儒左贾的思想意识在这里似乎并不居首位,相反,儒、贾相较,嘉、万之际,贾反有居上之势。正如时人汪道昆所云:“吾乡左儒右贾,喜厚利而薄名高”(36)。汪氏在另一处又说:“古者右儒而左贾,吾郡或右贾而左儒。盖诎者力不足于贾,去而为儒;赢者才不足于儒,则反而归贾。”(38)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经商固然系迫于生计的需要,同时无可否认也有一部分人是读书不成才转到经商上面来的。然而,我们则不能据此而否认明后期右贾左儒的社会思潮的存在和作用。文学以独特的手法反映现实,正由于此,才有“文学真实”的提法。明末拟话本小说集中有载:“徽州风俗:以商贾为第一等生业,科第反在次着”(39)。同样道理,出生徽地的一些衣锦高官者不恤人言、不畏传统,也加入到经商行列,派仆人代为经商,或者将官僚资本贷与他人,取得高额利息。正如唐顺之所云,“(新安)仰贾而食,即阀阅家不惮为贾”(40)。归有光也说:“(新安大族)虽士大夫之家,皆以畜贾游于四方”(41)。经商活动影响和渗透到了徽州社会的各个阶层。
    徽人的营业范围非常广泛,大者盐、典、茶、木,小者屠沽贩脂。只要有钱可赚、有利可图,便设法为之,可谓“其货无所不居,其地无所不至,其时无所不鹜,其算无所不精,其制无所不专,其权无所不握”(42)。一般来说,巨商发家于盐、典。食盐是国家专卖品,明初实行开中制,纳粮北边,换取盐引,继而掣盐,到指定销售区域售卖。成化年间由于势豪对北边盐引的垄断,其他商人畏止不前,不能保证北边粮饷供应。弘治五年,户部尚书叶淇在成化年间以银换引的经验基础上,将这一做法全面推行,使之制度化。商人在各盐运司上纳银两,不必亲赴北边,且无守支之苦。运司将银两累解太仓,然后分发运至各边(43)。徽州距两淮、两浙盐区密迩,因此具有经营盐业的优势。这种改革为徽商经营盐业大开方便之门,也为徽商能够成为巨商提供了可能。所以万历时人谢肇淛说:“新安大贾,鱼盐为业,藏镪有至百万者,其它二三十万则中贾耳。”(44)这是就盐商而言,其他行业的商贾未必能如是之雄。歙县之所以敢豪夸所谓大贾无法与其比拟的海口,就是因为歙县有腰缠万贯的大盐商的存在。据《万历歙志》记载,大盐商最初为黄氏,接着,汪氏和吴氏后来居上,资本“皆数十万以汰百万者”(45),与谢肇淛所云资本额相符。典商,又称当商、质商或质剂之商,即物货抵押和高利贷剥削相结合的一种经营。徽商一旦有所积蓄,一般都连带经营此业,固定在某一都市或乡村,较行商风险较小。徽州诸县中,以休宁、歙县的典当经营者居多。徽人善于经营,利率甚低,较之一般高利贷都要低二三倍。比如,嘉靖年间,休宁由溪商人程锁在应天溧水经商,兼营典当。按当地习俗,春季贷给下户母钱,秋季倍收子钱,即利率为100%。而程锁“居息市中,终岁不过什一。细民称便,争赴长公”(46)。万历年间金陵当铺共500家,福建典铺取利三四分,即30%或40%的利率,而徽州铺只收一二分或者三分。所以,该地的徽州典铺具有很强的竞争力,“人情最不喜福建”(47)。万历三十五年六月,河南巡抚沈季文上奏道,“徽商开当,遍于江北”,仅河南一地,就有汪充等213家质铺(48)。明末,徽州人汪箕在京师,开典铺数十处,家赀达数百万(49)。此外,木商、瓷器商以及布帛、丝绢商也值得注目,不再赘述。
    徽商活动范围极其广大,可谓无远不届,无所不至。据《万历歙志》载:当时两京、浙、闽、广等都会,苏、松、扬等大府,临清、济宁、仪真、芜湖诸要道,瓜州、景德诸镇,都有徽商的身影。此外,“山陬海壖、孤村僻壤”亦莫不有徽商的足迹(50)。除了内陆地区外,他们还远至海外,到日本和东南亚经商,运去土货、景德镇的瓷器、苏松地区的棉丝织品,还有广东佛山的铁器制品。正如《万历休宁县志》所载:“邑中土不给食,大都以货殖为恒产。商贾之最大者举鹾,次则权母之轻重而修息之;千百中不一二焉。其余借怀轻资,遍游都会……诡而海岛,深而沙漠,足迹几遍宇内”(51)。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历史人物
历史学
历史故事
中国史
中国古代史
世界史
中国近代史
考古学
中国现代史
神话故事
民族学
世界历史
军史
佛教故事
文史百科
野史秘闻
历史解密
民间说史
历史名人
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