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指出的是,真正致富并成为巨商的徽商毕竟是少数,所占比重不大。如《万历歙志》所论:“姑论吾邑,千金之子比比皆是,上之而巨万矣,又上之而十万、百万矣。然而千金则千不能一也,巨万则万不能一也,十万、百万可知。乃若朝不谋夕者则十而九矣。”(52)拥资千金、万金者不及经商总数之千分之一、万分之一,绝大多数则“朝不谋夕”(53)。许多人在经商过程中,或出意外,如水火之劫和盗劫之类,或顿挫亏折,连本不保。如万历时汪道昆所云:“吾乡业贾者什家而七,赢者什家而三。”(54)易言之,十分之七的经商者并未跻身富商的行列,可能因过渡浪费所致,但也不能排除有亏折损失的因素在内。明末休宁人金声也说:“向之出而求食于四方、遭劫夺不能复出而不得不坐于家者,盖十家七矣。”(55)商人如此之多,只有十分之三才能赢余,而其中之巨贾所占比重当更加微弱。 三徽州地区社会变迁的历史认识 徽商集团经过正德、嘉靖时期的发展,逐渐铸就了自身的形象。徽商借助其他地区,尤其是毗邻的江南地区作为历史舞台演出了壮观的历史活剧。通过商业活动的区域空间位移,促进了地区间经济的交流与分工,把生产和消费连接起来,推进和刺激了地区商品生产的发展。徽商的遍布和资本的回归,也对本地区经济进步有所引发。如当地的林木经营就有所发展。“大抵新安之木,松、杉为多,必栽植始成材,而婺源、祁门之民尤勤于栽植。凡栽杉以三十年为期乃可伐”(56)。嘉靖四十四年,临川人祁门知县桂天祥说:“本县山多田少,民间差役、日用咸于山林赖焉。是一山木之兴,固百年之攸属也。”(57)充分道出了林木种植的商品性和对当地民生的重要性。利用林木资源的制墨业和刻书业在当地也得到了长进。徽州制墨起源于唐末;易水人李超为避唐末战乱,流落该地,利用松木造墨。此后,其子李廷珪传其艺,更臻精进。明代嘉靖、万历时,徽州制墨在承继传统的基础上,将制墨技艺推进了新的阶段。据载,“新安人例工墨”。嘉、万时的制墨名手有罗小华(龙文)、方正、邵格之(即邵青丘之子)、方于鲁、程君房等人。其中,方、程两人角胜。方刻《墨谱》,“刻画妍精,细入毫发”,程作《墨苑》以正之(58)。 总的来讲,由于徽州复杂地貌的限制,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未能为商业资本的流向提供更多有益的出路。换言之,商业资本对当地旧因素的瓦解显得有限和乏力。这样,所呈现的是新旧因素胶结的特征:要么把商资用于修造亭台楼阁;要么用以葺修祠堂、编修祖谱、置购义田、赈济宗人;要么派到奢华的生活方面;要么出于纤啬将白银窖藏起来,退出了流通领域;要么扶植子弟、宗人读书入仕,加入官僚队伍,为自家提供政治上的保障;要么捐赀政府,获取义官的荣誉;要么广收贫家子女,采用落后的生产方式奴役使唤。商业资本和旧势力、旧因素固结一体,为旧“肌体”输入了新血液,不仅未起到破坏的效用,反而产生了帮衬的功能。这是就历史发展的规律性和逻辑而论。若撇开其具体的阶级内容,修桥铺路、扶植穷困、周助国急等社会保障、经邦济世的做法还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总之,徽商资本的回归并未产生像江南地区纺织部门那样的社会效应,而时时带有保守的特征。看来,徽州地区深刻的历史变迁的任务是艰巨的,其路径也是漫长的。 注释: ①《弘治徽州府志》卷3,食货二·财赋。 ②《休宁率东程氏家谱》,张海鹏、王廷元主编:《明清徽商资料选编》第82页。以下凡出此书者,皆简称《选编》。 ③《新安名族志》,《选编》第94页。 ④《休宁率东程氏家谱》,张海鹏、王廷元主编:《明清徽商资料选编》第82页。 ⑤《明史》卷78,食货二,赋役。 ⑥《休宁率东程氏家谱》,《选编》第81页。 ⑦引自许承尧:《歙事闲谈》第4册。 ⑧《弘治徽州府志》卷11,赞颂,朱升:行枢密院判官邓公勋德颂。 ⑨⑩《弘治徽州府志》,卷9,人物三,义勇。 (11)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凤宁徽。 (12)《休宁汪氏家谱》卷3,《选编》第59页。 (13)《歙县泽富王氏家谱》卷4,《选编》第232页。 (14)(清)焦袁熹:《此木轩杂著》卷8,《选编》第1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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