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国史 > 中国古代史 >

建国以后三十年我国坚持集体主义的经验教训及其启示(2)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 龙静云 参加讨论


    今天,总结建国以后我国坚持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经验和教训,又将给我们以什么样的重要启示呢?
    启示之一:必须科学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集体的性质,不断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集体,以充实社会主义集体对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真实性。关于社会主义集体的性质,首先,可以明确无误地说,我们现在的“集体”不是一个“虚构的集体”。这是因为,在新中国成立以后,从整个国家看,我们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我们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集体来讲,是代表着全体人民共同利益的。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保证了我们这个集体对于全体人民的“真实性”。尽管改革开放十几年来,我国国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例逐年下降,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也发生了或即将发生各种各样的变化,但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规定了“公有制是主体”的我国经济基础的性质将长期不变,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政权性质也将长期不变。所以,我国的社会经济制度与私有制占主体的资本主义制度有着本质的不同,我国整个国家的性质对于全体人民来说就不像资本主义国家那样对于其人民来说只是一个“虚构的集体”。
    其次,我们也必须承认,我们现在的“集体”还不是一个“完全真实的集体”。这是因为,第一,我国社会的物质文明发展水平还远远不能满足全体集体成员自由发展的需要。从现实来看我国社会至今仍有数千万人还没有摆脱贫困,更多的人还只是达到温饱水平而没有实现“小康”。由于中国人口多,底子薄,作为社会主义集体的领路人--共产党正在竭尽全力使这个集体的全体成员都尽早地富裕起来,但没有50-100年的长时间奋斗过程, 这个集体无论怎样也不可能充裕到完全满足每个人的物质文化需要的程度。第二,我国社会的精神文明发展水平,尤其是全体人民的思想道德觉悟水平还远未达到“只为集体、毫无自私自利之心”的程度。在集体成员没有这种道德自觉的前提下,集体就不可能保证每个人的自由发展不会妨碍他人的自由发展。尤其是作为社会主义集体的各级领导者倘若没有大公无私的道德境界,更有可能假“集体”之名行“个人自由发展”之实。在对外开放的环境下,我国社会事实上的价值导向并非一元而是多元,这更加大了全体人民普遍接受和自觉遵循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价值导向的难度。所以,正视人民中的大多数尚不具备高尚而理想的道德境界是完全符合我国实际的。而这一点,也制约着我国社会的集体还不可能是完全真实的集体,因为马克思所定义的“真实的集体”,“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6〕显而易见, 马克思所说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既包括物质方面的条件,又包括精神方面的条件。
    最后,我们应该看到,我们现在的“集体”是一个向“完全真实的集体”过渡而不是向“虚构的集体”退化的集体。从世界范围来看,自80年代以来,几乎所有的原社会主义国家都着手进行改革开放,但改革的目标却是不同的。以原苏联为代表的改革目标是变社会主义制度为资本主义制度。他们除了在上层建筑、意识形态上都逐步向资本主义演化外,其经济基础也由以公有制为主体有计划、有意识地向以私有制为主体转变。这种将俄国人民75年心血凝结和创造的全民财产廉价奉送给少数人以图催生出一个新的资产阶级的私有化对俄罗斯全体人民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它清楚地表明,一个国家是怎样逐步地从“比较真实的集体”向“虚构的集体”演变的。与此相反,我国的改革开放是在“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的坚定信念指导下进行的,是以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并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为发展目标的,在这样的信念和目标指导下的改革开放,只会使我国社会一步一步地更接近于“完全真实的集体”--第一步解决全体成员的温饱问题;第二步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第三步到下个世纪中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虽然到那时,我们仍还不能说我国社会对于全体成员就是一个完全真实的集体了,但只要我们坚持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制度为主体,坚持共同富裕,那么,我们集体的真实性在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时比现在将要大得多。
    既然我们现在的集体还只是一个逐步向“完全真实的集体”过渡和逐步接近的集体,那么,发展和完善集体,不断充实社会主义各级集体对于广大成员的真实性,就必然是我们在现阶段的一项重要任务。而发展和完善集体,首先必须继续深化改革,大力发展和解放社会主义生产力,不断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从而使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需要不断得到满足。其次,要通过制定各种法律、规章和制度,对集体的行为作出种种界定,防止极“左”时代所出现的种种剥夺个人利益行为的发生。第三,要建立有效措施谨防各个集体中的个别领导人假集体之名,行个人自由发展,谋一己私利之实,并把那些侵蚀社会主义集体利益的蛀虫清除出党和国家公务员队伍,以维护社会主义集体对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真实性和纯洁性。第四,要尽最大可能给每个集体成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条件,给他们更多的自由选择机会,以保证他们的聪明才智和创造能量获得最大限度的发挥和释放。最后,对于那些在市场力量重组和市场竞争中下岗待业的人员,既要通过提供各种培训和开发新的产业给他们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又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存条件。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巩固、发展和壮大社会主义集体,并增强集体对广大成员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启示之二:要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有效保护广大集体成员正当的个人利益,为真正实现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协调发展,互相增进而创造条件。诚然,道德总是同或多或少的自我牺牲相联系的。集体主义强调,在集体利益与个人(包括小集团)利益相矛盾时,个人(或小集团)应当为维护集体利益作出必要的自我牺牲也是理所当然的。但在另一方面,作为社会主义的集体也必须时刻关心个人的利益,最大限度地保障个人正当利益的实现。这正是作为一个向“完全真实的集体”逐步接近的社会主义集体对于其全体成员应当承担的绝对义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坚持和发展集体主义,避免重蹈极“左”时代否认和轻视个人利益的覆辙,关键是需要改革我国体制上的种种弊端,重新确立合乎集体主义要求的合理制度。就我国现阶段而言,构建合理制度的目标之一应当是正确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如何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涉及到一个国家在政治、经济上采取怎样的政策和措施以维护国家的团结与发展,保证社会的法律和政策体系有效地运行和为社会成员设立怎样的价值导向以及伦理规范等重大问题。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过程中,公平与效率的问题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我认为,从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要求出发,我们既不能一味强调公平优先,兼顾效率,也不能一味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而应该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在动态发展中实现二者的统一。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历史人物
历史学
历史故事
中国史
中国古代史
世界史
中国近代史
考古学
中国现代史
神话故事
民族学
世界历史
军史
佛教故事
文史百科
野史秘闻
历史解密
民间说史
历史名人
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