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人的国王” 英国史学家L·E·斯尼尔格罗夫称亨利七世是一位“商人的国王”(13),他的确好像一个商人那样千方百计地聚敛财富。同时,他也的确保护英国工商业经济的发展,维护本国商人在国内外的权益,以增加国库的收入。亨利七世即位时,正是商品货币经济在欧洲及英国迅速发展的时期,欧洲社会各个阶级正掀起寻找黄金的热潮,亨利七世也成了一位追求财富的金钱迷,他命令杜德莱和大主教兼财政大臣摩顿为其多方聚敛钱财。他采用的方法是十分繁多的,其生财的途径更是多样的。他模仿约克家爱德华四世的政策,将王室的收入分设一个议院,不再愿意依靠财政部运用其陈旧的形式和无效率的方法。他用一种谨慎的目光对待所有事务,从目前被保存下的一本公元1504-1508年的王家账目中可以看到他在每页上审批的字迹(14)。他在晚年还把数量惊人的财富密藏在“里乞蒙密库”里,而这个密库的钥匙则由他自己掌管,任何人都不得进去一步。正是这样,这位吝啬国王极端地需要许多额外的税收。他在一次陈述中说道:“国王们、我的前辈们,用他们脆弱的财富为自己的目的办理事情”(15)。但这位新王则不允许再出现这种情况,因此,他的财政收入来源则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在国会许可下,每年大概可以从各郡的一切不固定的项目财产的1/20税和各城镇的不固定的项目财产的1/10税中获得39,000镑。其次则从羊毛关税、每位领主死亡或他们子女结婚向国王献纳等的平均总收入中获得约有110,000镑(16)。再次, 亨利有时为了增加财富还通过向自己所喜爱的商人用高利率强迫其借贷国王的债,来换取国王的保护。复次,亨利还用惩处犯法贵族以沉重的罚金来增加自己的收入;他的理财大臣们还规劝国会为国王未曾想打的仗而通过各种课税。他就是这样通过上述种种途径和不同手法来增加自己的收入,加强王室的经济收益。因此,在他逝世时,大约留下二百万镑的库存财富,还不包括大批金银珠宝。而这笔巨款,等于当时15年以上的一般财政收入,为王朝的后继人打下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亨利七世为了争取资产阶级、新贵族的支持,满足商人们的要求,大力发展呢绒工业及呢绒贸易,为他们寻找并扩大海外贸易市场。他通过国家法令,继续执行前朝禁止优质羊毛出口的政策,甚至还不允许半制成品的呢绒出口(17)。其次是与尼德兰缔结英尼“大通商”条约。由于公元1434年佛兰德尔禁止英国呢绒的进口,英国也反过来用禁止向尼德兰输出羊毛原料,以作报复,这对英国是一个巨大的损失。亨利七世就在公元1496年借上述大通商条约的签订,不但恢复了英国对尼德兰的正常贸易关系(18),而且还进行了将英国廉价的呢绒等工商品对尼德兰倾销的工作。这样,就加速尼德兰的呢绒业的衰落,推动了英国呢绒业的发展,促使了以伦敦--安特卫普为轴心的对外贸易的加强与扩大,这是具有巨大的意义的事情(19)。再次,新王还在公元1486年支持和鼓励伦敦商人组织商人冒险公司同汉萨同盟商人相对抗。前此,英国的羊毛、粮食和矿产品以及呢绒乃至外来品的进出口都被汉萨商人所垄断,以致在伦敦等重要城市里,经常开展反对汉萨商人和犹太人等的斗争。后此,伦敦的商人上层分子通过商人冒险公司组织机构同外来商人争夺对内与对外的商业贸易的利益。其结果使英国的呢绒出口量获得极其巨大的发展。如在公元1354年呢绒的出口量可计算者仅有4774{K515407.JPG}匹,到公元1461--1462年为38,492匹,到公元1481--1482年又上升到66,955匹,到了公元1509--1523年期间年平均达84,789匹,而在公元1534--1539年五年间每年达102,647匹(20)。 从上述统计数字来看,英国呢绒的出口量是在飞跃地发展。其中伦敦商人获得利益尤为巨大。他们所组成的商人冒险公司和批发商人因得到政府的支持,在国内市场和海外市场中势力扩展尤为显著。他们在加莱、尼德兰的安特卫普等地的商业非常活跃。因为他们的财富的迅速增长,势力的不断扩大,其结果是许多羊毛商、呢绒商等都被亨利七世敕封为新贵族,跻身于显贵之林。其中如未来亨利八世的妃嫔安娜·波莲就是伦敦一位富商的曾孙女(21)。当然这些新贵族和资产阶级自然是新王朝的积极支持者了,亨利七世也堪称为英格兰商人的国王了。这就是他的另一个重要的历史功绩。 (四)不列颠帝国海军的创始人 在都铎王朝的列王中,亨利七世在财政开支上是以节制开支、吝啬闻著的人物。正如培根所说那样:我的君主是“喜爱财富,不忍使商业凋蔽。”本来若用出卖航海条例的豁免权是个极容易获得财源的办法,但亨利却不肯常用之。反之,他对发展英国的航运业则是不遗余力的。英国奖励造船业的政策则从亨利七世伊始,并为其后继人所继续发展。 英国过去海上运输船只,如上所述主要是靠如汉萨同盟的商人等,自创船只既少,而吨位又小,不足以与外人竞争,更加不能满足日益发展的海外贸易的要求,不利于工商业经济的发展。根据统计材料:在公元1400年以前,英国所建造的船只很少在一百吨以上的。公元1439年政府用来运兵的船只表中仅列上11只从200-360吨的船只;在公元1451年所编制的运兵船表中,就包括有23只自200-400吨的船只。不久以后,布利斯托尔的巨商威廉·坎宁便拥有2,835吨船只,其中有一只为9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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