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华遏制政策的贯彻 美国确立其对华遏制政策时虽然没有凯南八千字电报那样的文件作理论指导,但美国决策人无疑借用了凯南电报中的对苏遏制思想及其政策的现成经验。对华遏制因具有应付朝战危机的军事斗争色彩,较之对苏遏制便具有更为紧迫应急性的特性。在很大程度上,美国对华遏制政策的拟订过程与其贯彻过程具有同步性。对华遏制政策及其思想是在拟订过程中贯彻,又在贯彻过程中得到体现并系统化,其拟订过程也是其贯彻过程。 美国贯彻其对华遏制政策的第一个重大行动发端于经济领域。朝战爆发前,美国对华经济贸易政策以NSC41和48/2号文件为指南。这两份文件虽然在对新中国与西方的贸易作了某些重大限制,但其主旨是允许中国恢复与西方日本和美国的一般贸易关系。朝战爆发后的头几个月,美国为适应战争需要下令“暂时中断”对华石油产品供应,NSC41 和48/2号文件中的对华贸易控制措施也被强化,但这两份文件规定的对华 贸易基本政策并未完全放弃,中美贸易还在继续进行,其它西方国家对华贸易则呈增长势头。到1950年11月,美中贸易额仍维持每月800 万美元的水平。〔12〕西方国家1950年对华贸易总额则为8.8亿美元, 约占中国当年外贸总额的2/3。〔13〕可以认为,朝战初期美国对华经贸政策已转上明显的公开敌视轨道,却依然未纳入对华遏制范畴。 1950年11月17日,以中国介入朝战及美军在朝溃败为背景,美国政府有关部门推出NSC91/1号文件,要求加强对苏东国家、北朝鲜和中国的1A和1B产品出口控制。稍后,国家安全委员会和杜鲁门分别批准了这份文件。这说明美国已正式放弃NSC41和48/2号文件有关对华贸易政策的任何现实方面,使对华贸易控制处于类似对苏联贸易控制的同等水平。11月22日,无任所大使杰塞普(philip C. Jessup)向国安会提交一份备忘录,明确建议应从“实质上禁运”的观点调整对华贸易政策。〔14〕随后几天,美国政府有关部门就对华贸易禁运问题进行了广泛讨论,各方面原则上赞成实施对华禁运政策。国务院中国科科长帕金斯(P-erkins)提出朝战爆发后美国虽然采取措施禁止绝对禁运单上的产品从美国流入中国,以及争取到其它西方国家同意将对苏东集团的贸易控制措施应用于中国并在控制对华石油产品出口问题上的合作,但还不是全面经济战。他认为真正的全面经济战应全面禁绝美国对华一切出口;冻结全部中国在美资产;禁绝中国对美出口等。他要求立即着手开展对华全面经济战。财政部不但要求实行对华全面禁运,还要求同时施以金融控制政策,包括冻结中国在美资产。〔15〕 1950年12月初,朝鲜战局发生了极不利于美军的戏剧性变化。美军主力在北朝鲜山区遭中共军队伏击,仓惶南逃,大有全军覆没之势。为适应朝鲜战局这一紧急变化,美国商务部根据各部门协商意见,于1950年12月2日下令对中国实行贸易出口许可证制度,规定对运往中国和港 澳地区的一切美国出口品实行出口许可证制度,并宣布前述规定在12月3日生效。〔16〕 12月2日商务部命令是美国遂行对华全面经济战的起点, 也是美国正式奉行对华全面遏制政策的标志。继12月2日命令发布后, 商务部又在12月7日颁令前往中国和港澳的过境运输及货物必须领取许可证。 12月10日颁令禁止美国飞机船只装载运往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及港澳地区的战略物资。〔17〕12月16日,国务院又根据财政部要求颁令控制所有中国在美资产及禁止所有在美注册的船只前往中国港口。〔18〕这样在两周内,美国便铺开了贯彻对华全面遏制政策的第一步行动。 为实现对华经济遏制目标,美国还要求日本和其它西方国家在对华政策方面采取类似行动。经过几个月谈判,美国软硬兼施,争取到日本和其它西方国家合作。1951年5月7日,美国正式向联合国提出一份有关对华进行贸易禁运的提案,并操纵联大在5月18日正式通过。 美国虽未实现争取其它西方国家奉行全面禁运政策的初衷,却使其它西方国家同意有选择地对华禁运,从而使美国的对华贸易禁运政策具有了国际禁运印记并披上了联合国外衣,完成了美贯彻对华经济遏制的第二步行动。 稍后,美国还计划把对华经济遏制推向第三步,即促使联合国作决议对华实施全面禁运和海上封锁,因英法等国不同意只得作罢。由于美国奉行对华经济战政策,西方国家对华贸易连年锐减。1951年下半年,中国从西方进口额跌至1.48亿美元,较上半年减少61%。同期中国对西方的出口额也跌至3.35亿美元,下跌16%。中国因此每年直接经济损失达7500万美元,间接损失更大。〔19〕 与对华经济遏制相一致,美国对华政策在政治领域也被纳入遏制轨道,这包括:1.美国拒绝承认新中国和不允中国恢复在联合国席位的 立场进一步强化。负责远东事务的助理国务卿腊斯克(Dean Rusk)在1951年5月18日发表演说,诅咒新中国是一个“大型斯拉夫满州国”,宣布美国决不承认中共政权。〔20〕艾奇逊则表示即使使用否决权也要阻止中国进入联合国。到1951年5月, 美国已先后77次在联合国及其附属组织投否决票反对中国进入这一组织。〔21〕 2.力图强迫其它西方国家追随美国长期不承认新中国,不允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席位。1951年1月20日,艾奇逊致电美驻联合国使团, 要求美国使团在联合国提出对中国实行政治制裁的4点措施:未承认中共的不要承认;未向中共派驻 使节的不要派使节;集体措施委员会不允许中国获得在联合国席位,也不允许中共代表在联合国活动;联大发表宣言,不承认中共“侵略朝鲜的政治局面。〔22〕 2月17日,艾奇逊再度致电美驻联合国代表,指示其进而在联合国提议已承认中共的会员国与中共决裂、撤回大使以及未承认中共的坚持不承认。〔23〕 3.采取行动通过联合国攻击中国为“侵略者”。1950年12月初的英美华盛顿首脑会谈期间,美国就提出过通过联合国宣布中国是“侵略者”问题,遭到英国反对。1951年1月, 美国参众两院分别通过“谴责”中国为侵略者的决议。美国外交部门也与其西方盟国反复磋商,要求支持美国立场。结果,第五届联大再次由美国操纵,于1951年2月1日通过另一份美国提案,指控中国为“侵略者”。〔24〕 在对华全面遏制总框架内,美国对台对蒋政策也被纳入对华遏制轨道,这表现在:1.加快援蒋步伐,扩大援蒋规模。1951年2月,美国决定在1951年财政年度余下的4个月向蒋政权追加7120万美元的军援, 并决定1952财政年度提供军援2.37亿美元, 1953财政年度再提供2亿美元。〔25〕对蒋经援也相应增加;2.恢复援蒋军事顾问团;3.使台北领事馆升格为美国驻蒋政权大使,增派使馆人员; 4.操纵联合国“冻结”中国代表权问题,以使台湾蒋政权长期窃踞中国在联合国的席位。 要而言之,美国贯彻其对华遏制政策的基本内容是:经济上对华实行贸易禁运和制裁;政治上拒绝承认新中国、阻止中国恢复在联合国席位、通过联合国制定中国为“侵略者”,以使中国成为国际弃儿;同时全面援台援蒋,使之成为美国贯彻其对华遏制政策的基地和急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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