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华遏制政策的确立与美国远东政策的调整 对华遏制政策的确立深刻影响了美国远东战略,在远东由遏制苏联为主转向以遏制新中国为直接目标。美国远东政策开始服从于对华遏制政策,从斗争方式到盟友选择皆发生全面变化。首先,美国全面调整了对朝鲜政策。战后初期,美国认为朝鲜对贯彻其远东遏苏战略“并不重要”〔26〕。1949年6月,美军从南朝鲜撤走。朝战爆发后第三天, 美国投入远东美军赴朝参战。10月初又越过三八线向中朝边境进兵。但此时美国仍未下决心在朝境长期驻兵。麦克阿瑟在威克岛会晤杜鲁门时明确提出1951年1月前从朝境撤退全部美军。 布雷德利等人对此也未提任何异议。〔27〕但在对华遏制政策确立后,美国决定维持其在朝鲜的长期军事存在。国务院与国防部在1950年12月初联合提出一份备忘录,要求美军在朝鲜尽量维持军事行动,尽可能以军事行动惩罚中共。〔28〕为守住其在朝鲜的对华遏制阵地,美国前后投入了1/3的陆军、1/5的空军和1/2的海军,付出了200亿美元战费和近40万人的伤亡。 朝战结束后,美国在朝鲜长期留驻了一支庞大战斗部队。甚至在中国从朝境撤军后,美军仍继续留驻朝鲜。此外,美国还全面扶植李承晚政权,向其提供佩刀式飞机等进攻性武器;助其训练装备20个师的陆军及建立海空军。从1953年到1957年,向南朝鲜提供了5.278亿美元军援及大约10 亿美元经援。〔29〕使南朝鲜成为美国遏制新中国战略包围线的主要支点和前沿阵地。 其次,加快扶日步伐。朝战爆发前美国已转向扶日政策。对华遏制政策确立后,美国扶日政策获得新动力,愈加急速推进。在美国扶助下,日本工业生产在1951年超过战前水平;1952年达到战前水平的131.8 %;1953年达到169.2%;1954年达到173%。在政治方面,美国从1950年10月到1952年3月,前后分4次解除了约8万名重要战犯的整肃, 基本停止了整肃活动。〔30〕1950年9月, 美国就对日媾和问题着手与有关国家磋商;10月提出缔结和约“七原则”;1951年9月8日,美国排除中苏单独对日媾和。和约实际上取消了日本的赔款义务,同时允日保留“自卫权”。 在对华遏制这一总目标下的美国扶日政策,其最突出特征是重新武装日本。朝战爆发不久,美国即指令日本建立75000人的警察部队和8000人的海上保安人员,相当于“新编4个陆军师”。〔31〕对华遏制政策确立后,美国大大加快了重新武装日本的步伐。1953年,美国要求日本建立拥有3万人和800架飞机的空军;13500人和108艘战舰的海军;陆军则要在1954年6月建成6个师、1955年6月建成8个师、1956年6 月建成10个师,达到325000人。为此,美国还要求日本1954年支出军费2000亿日元;1955年2350亿日元,并以美援要挟其落实。〔32〕1952年3月, 美国批准日本制造武器。在美国支持下,日本1952年建立保安厅;1954年建立防卫厅和陆海空三个自卫队。仅几年时间,美即把日本经营为在远东遏制中国的最大军事堡垒。 第三,全面卷入印支殖民战争。朝战爆发次日,美国作出了加快向印支法国殖民军提供军援的决定。对华遏制政策确立后,这一决定开始得到全面执行。1952年6月,美法发表联合公报, 宣称法国在印支的殖民活动是“自由国家在全世界抵抗共产主义征服和破坏活动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从朝战爆发到1954年春,美国主要因为对华遏制需要,向印支法军提供了40万吨军用品,包括1500万发炮弹、150艘战舰、500架飞机。1953年,美国已在印支投入5亿美元;1953-54年为8.85亿美元; 1954-55年又计划投入11.33亿美元。美援占法国印支战费开支的70% ,印支战争已成为“美国的行动”〔33〕。法国撤出印支后,美国又在印支替代法国,积极扶植保大、吴庭艳集团,力图把印支经营为遏制新中国战略包围线的另一个支点。这一意图又成为日后美国发动越战的基本动因。 第四,为适应对华遏制要求,调整远东军事战略。按照朝战爆发前确定的美国远东军事战略,美国地面部队不应卷入亚洲大陆的地面作战。朝鲜、台湾、印支皆被排除在美国远东军事防御圈之外。朝战及对华遏制政策改变了这一切。美军介入朝鲜地面作战,尔后又留驻朝境;第7 舰队巡弋于台湾海峡,成为20年不变的例行任务。美国还在台湾建立起庞大的海空基地网;在印支,美国也替代法国营建军事阵地。结果,美国远东军事战略线就由日本-冲绳-菲律宾一线向北推移至最靠近中国大陆的朝鲜-台湾-印支一线。美国还大大加强了其驻远东部队,包括高度机动的海空军和水陆两栖部队,并以原子弹为后盾。 此外,美国也因对华遏制需要改变了其有关远东军事结盟政策的原有立场。朝战前美国对在亚太地区建立反苏军事同盟兴趣不大。对华遏制政策确立不久,美国在1951年8月至9月,美国加紧步伐分别与菲律宾、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日本等国订立《美菲联防条约》、《美澳新条约》、《美日安全条约》等三个军事同盟条约;1953年,美国与南朝鲜订立《美韩共同防御条约》;次年8 月与英法等国订立《东南亚集体防务条约》;年底又与蒋政权订立美蒋《共同防御条约》,这样到1954年底,以中国为对手,美国便在亚太地区建立起以美国为纽带和核心,囊括6个双边或多边条约,有10多个国家参加的远东军事同盟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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