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从议题的表决看,民选留日出身议员的意见往往能起决定性作用。罗杰、易宗夔、雷奋号称资政院“三杰”,均以善辩而著称,对议员们的意见倾向影响很大。尤其是雷奋,“工于演说,对于院章及议事细则剖析毫芒,闻者称善”(注:易宗夔:《新世说》,上海古籍书店1982年影印本,第24页。)。每当资政院讨论重要问题,议员意见不同,激烈辩论时,他总是侧耳静听,不大开口。等到辩论至难解难分之际,他才开始发言,发言时,“态度极其从容,言论极其透彻,措词极其清晰而宛转,等他发言之后,所有极难解决之问题,就得到一个结论,而付之表决了”(注:刘厚生:《张謇传记》,龙门联合书局1958年版,第179-180页。)。 第五,从议事的具体情况看,资政院会议中,影响最大的议案有四宗,即弹劾军机案、预算案、陈请速开国会案和新刑律案。其中,弹劾军机案由易宗夔首先提出,得到众多议员的支持。该案先后6次指定弹劾奏章起草员,罗杰,易宗夔各受任2次,籍忠寅、孟昭常各受任3次,邵义则受任5次。(注:各项数字均据《资政院会议速记录》(第一次常年会)和《资政院常年会议录》(第一次)统计而得。)各省谘议局陈请速开国会案也是易宗夔首先提议讨论,罗杰紧接着要求“议员全体赞成通过”(注:《资政院会议速记录》,第9号。)。表决时,“满场一致,无不起立,拍手喝彩,声震屋瓦”(注:汪荣宝:《汪荣宝日记》,台北文海出版社1991年影印本,1910年10月22日。)。在为审查预算案所设的四科审查长中,民选留日出身议员,也居其三,他们是籍忠寅、孟昭常和易宗夔。(注:《资政院会议速记录》,第31、34、35号。)罗杰、易宗夔、邵义等,还是新刑律案的有力支持者。(注:《资政院会议速记录》,第23号。) 上述事实表明,民选留日出身议员,充当了资政院议政的主角,是无可怀疑的。 值得注意的是,钦选留日出身议员虽然只有12人,却是一股不容忽视的力量。民选留日出身议员之所以能控制资政院,除了他们自己具有较高素质,熟悉宪政知识,工于演说,擅长辩论外,与钦选留日出身议员不完全为御用有很大关系。他们在资政院的地位和活跃程度,与民选留日出身议员相比,相差无几。 钦选议员中以汪荣宝最突出,他在院“以能言得时誉”(注:李振华编:《国闻周报》,台北文海出版社1981年影印本,第17页。),发言次数多达274次,仅次于易宗夔,而远远高于其他钦、民选议员。钦选留日出身议员如陆宗舆、王璟芳、刘泽熙、长福、胡礽泰,发言次数也分别达63次、52次、45次、18次、17次。(注:各项数字均据《资政院会议速记录》(第一次常年会)和《资政院常年会议录》(第一次)统计而得。) 在资政院开院之初设立的6个专任股中,最重要的两股--预算股和法制股,分别掌握在刘泽熙和汪荣宝之手。刘泽熙负责审查了中国有史以来第一个预算案,他的审查报告洋洋数万言,揭露了清政府的“政治腐败情形及财政危险情形”,且富有宪政深意,多次为议场中的掌声打断。(注:《资政院会议速记录》,第30号。)汪荣宝负责审查新刑律案,全力支持政府特派员杨度就新刑律宗旨所做的报告,力主用资产阶级立法的原理、原则编纂新律。(注:《资政院会议速记录》,第37号。)在陈请速开国会案表决通过后,汪荣宝带头高呼“大清国立宪政体万岁!”并与雷奋、孟昭常等共同起草奏稿。(注:汪荣宝:《汪荣宝日记》,台北文海出版社1991年影印本,1910年10月22日。)他还是弹劾军机奏章的重要起草者。 钦选留日出身议员出任特任股员的次数也很可观。周廷弼、陆宗舆各出任3次,王璟芳、刘道仁各出任6次,刘泽熙、汪荣宝、胡礽泰、长福分别出任4次、7次、8次、11次。(注:各项数字均据《资政院会议速记录》(第一次常年会)和《资政院常年会议录》(第一次)统计而得。) 资政院会议的情况表明,钦、民选留日出身议员之间有着很密切的关系。虽然在对待清政府的态度上略有温和与激进之别,但在争取宪政的目标上,他们是一致的。在众多的议题上,他们的看法也是相同或相似的。甚至在资政院开院之初,他们就已在共同酝酿组织政党。(注:资政院开院在1910年10月3日,据汪荣宝10月6日日记,民政部尚书善耆曾嘱其“邀同志数人”,商议组织政党之事。10月7日,汪荣宝与雷奋、孟昭常、章宗元、邵义、金邦平、章宗祥等齐集善耆府第,研究如何“下手之法”,“议定先草政纲”。)正是由于他们在院中互相支持,才使留日出身议员成为议场的主角。因此,与其说资政院的议政活动控制在民选议员手中,不如说主要控制在钦、民选留日出身议员手中更符合实际。 留日出身议员在清末资政院的议政活动,是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参与政权的一种表现。他们以国民代表自居,从振兴国家的愿望出发,积极参政,踊跃议政,表现了良好的素质和精神风貌。他们力求按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原则行事,从而给清末的政治生活带来一些新鲜的内容,给清政府的筹备立宪涂上一层资产阶级政治改革的色彩。 当然,就议政效果而言,并不显著。资政院的议决案,政府“几无不弁髦视之”(注:王世杰:《比较宪法》,上海书店1989年影印本,第671页。)。但是,留日出身议员参与议政的主要意义,并不在于议政活动取得了怎样的成绩,而在于他们的民主实践本身。在一个长期处于君主专制统治的国家,这种实践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它对国人的觉醒,对政治近代化和专制王朝的瓦解,都有重要意义。留日出身议员通过议政实践,也经受了锻炼,积累了经验,提高了声望,不少人成为民初政坛的风云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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