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出现的一个问题是,如果表内备对数字指一○八○年(加藤繁和袁震《宋代户口》,载《历史研究》一九五七年第三期,即如此主张),则这年就会有两套大不相同的数字。备对是在该年阴历八月初十完成和呈奏的。可以断言,备对中的数字不是代表一○八○年的,也不会代表一○七七或一○七八年、一○七六或一○七四年。因为作为行政参考的奏议,备对要用最新的数字,它唯一可能是一○七九年。果真如此,它与会要数字的总趋向大相径庭。所以,其性质有别于会要史料的数字。它注称,寺庙包括在主户数字内,僧侣包括在主口数字内,这有力地证明,产生私人撰写的备对数字所采用的原则不同于产生版籍数字的原则。从制度上说,检正中式户房负责州的建置、撤消、升格和降格,以及边境戍军的预支和给养。毕仲衍可能当时看到了保存在户部的州的文书记录,因为户的数字母决定州的等级的标准。但还不可能肯定备对是否为此目的的而写,也不可能肯定这些备对数字的实际根据是什么。因此,它们不好用来与现存的其他数字作比较,也不能无保留地认为它们是十分可靠的。 至于毕仲衍所写的口数,宫崎市定的意见可能是最合理的(《宋代的户口统计》,载《史林》一九三六年十月号)。他的论据是,假定丁所指为应纳税的男人,如果口外还包括全部女人和不应纳税的男人的话,那么口数与丁数两者之差太少了。因此,他断定口数是全部男人。既然排除了口数包括全部人口的可能性,同时假定毕的备对文书中的口与丁不是一回事,就存在三种可能性。鉴于上面对从地方到中央的户口登记制度的分析,可以确定口不包括女性。此外,男性儿童和老人根本不可能超过应纳税的男人很多,因为后者占男性人口的大部分。因此,唯一的可能只能是宫崎市定的假定了。加藤繁批评了这一论点,但如上所述,他的论据是没有力量的。 对有关宋代人口研究的若干存疑史料的意见李心传的《本朝视汉唐户多丁少之弊》一文在题目中使用了“丁”,而在文章中却用了“口”,从而引起了很多争论。但是,细读李的文章就可以肯定,他并不真正想说明每户的人口少得不合理的原因。相反,他是企图利用这种情况来支持他对双重税制代替租庸调税制的批评,所以没有必要接受他说明人户低比例原因的这种论据。此外,当把此文连同他其他两篇关于户口的文章一起阅读时,就可明显看出他只使用会要史料的户与丁的数字。例如,他开列一一五九--一一六二年全国每年的户数和口数,与《中兴会要》所列的户数和丁数完全一样。他举了四川四个路三年的年户数和口数,至少有一年的数字是与《乾道会要》完全一样;其他两年的数字可能取材于《国朝会要》和《淳熙会要》。他所列的其他一些不能肯定其来源的数字则是一一二九年两浙路和成都路的。它们可能取材于一种流失的会要,但鉴于一一二九年是动乱时代,这些数字的代表性和可靠性值得推敲。 结论通过对宋代版籍制度的简单再探讨,已经弄清了解释现存数字中的几个要点。关于宋代人口大部指丁有时也指全部男性的主张,并不是新的结论,但论证的说服力还不够,而错误地解释证据和忽视史料性质的情况却时有发生。由于对制度背景的讨论不够,而在过去引起了种种不能作出定论的论战,所以希望本文提出的户口制度背景会有助于部分地弥补这些缺陷,并在宋代人口研究方面进一步提出更准确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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