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粹派则不同。他们虽然也说到“俄国之所以偏离西方的历史形式……是彼此不同的各国目前所处的环境自然而然造成的结果”[(12)f],但他们讲的环境仍然是俄国村社本身不同于西欧公社的特殊性,即“直到目前为止仍然保持着”的“集体劳动精神,村社等这类全人类普遍的性格特点及组织形式”[(13)f],俄国村社不存在“注定导致其灭亡的任何矛盾”[(14)f],等等。对于西方资本主义,他们明确表示,“欧洲不能在经济问题上做我们的老师”[(15)f];认为西欧“在资本领导下,通过组织社会化劳动形式、发展劳动生产率”的万灵妙药在俄国是不灵的,俄国应“通过劳动组合或政府”[(16)f]去达到目的。因此,不能把西欧资本主义生产的组织模式当作本质的东西运用于俄国,而且由于“国际贸易上的互相排挤,随着越来越多的民族趋向进步而日益发展”,这对于晚于其他民族走上进步道路的俄国来说,为“资本主义生产的繁荣昌盛造成越来越大的困难”[(17)f]。他们断言,俄国刚兴起的资本主义不过是一种“儿戏”,是“一具死胎”,根本没有发展的条件和可能。总之,他们一意强调俄国村社本身的特殊性,根本无视马克思关于俄国村社所处的特殊“历史环境”。这表明民粹派的“环境”论与马克思的“历史环境”理论是有原则区别的,在内涵上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码事。 (四)关于通过革命以挽救村社灭亡命运的问题 马克思分析了改革后俄国村社的现状,指出它“不能继续维持下去了”,几乎到了“灭亡的边缘”,但这不是村社发展的历史必然性,而是沙皇制度和刚兴起的资本主义对村社的压迫造成的。马克思指出:“威胁着俄国公社生命的不是历史的必然性,不是理论,而是国家的压迫,以及渗入公社内部的、也是由国家靠牺牲农民培养起来的资本家的剥削。”[①g]因此马克思在给查苏利奇的复信草稿中两次明确地指出:“要挽救俄国公社,就必须有俄国革命。”[②g]从马克思分析的威胁俄国村社生存的原因来看,他所讲的俄国革命显然是指由无产阶级领导的、反对沙皇统治的民主革命和反对资本主义剥削的社会主义革命。这实质上也就是无产阶级领导的、有广大人民群众参加的、以夺取政权为中心的无产阶级革命。革命的目的是要消除从各方面向村社袭来的破坏性影响,使村社获得自由发展的正常条件从而得到新生,并以新生的村社为“新的支点”进入社会主义仯 民粹派则不同。自由民粹派是不主张革命的,即使是鼓吹俄国革命的革命民粹派,由于他们否认俄国已走上资本主义发展的道路,否认俄国已发生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阶级关系新变化,因此他们讲的革命只是由像他们那样的少数天才的知识分子,即所谓“民粹分子”领导的农民暴动,只是少数人去实现的密谋活动,并非是公开的群众性的阶级斗争,更不是无产阶级革命。他们自己对此也供认不讳:“历史是怎样发展的呢?谁推动它的呢?是一些单独地进行斗争的个人。”[③g]“在漫长的生存过程中,人类就造就了一些天才人物……人类的代表、英雄豪杰。……多数人能够从自身分出这些人民的精华、文明的优秀代表。”[④g]“我们说,革命应该由多少有些知识的、有革命思想的少数人来实现”,如果要由多数人来实现,就只能等到多数人在智力和精神水平达到少数人现在达到的水平时再干,这就变成了“应该等待革命的到来”[⑤g]。可是,“现在哪有功夫来长时间地打点行装,哪有时间无休止地作启程准备”[⑥g]?他们还把参加人数的多少作为区分革命与和平进步的标准,说“革命与和平进步的区别就在于前者是少数人进行的,后者则是多数人进行的”[⑦g]。他们反对马克思关于公开的阶级斗争理论,主张少数人的密谋活动,认为“如果放弃秘密的、隐蔽的地下活动,我们也就势必要放弃所有一切革命活动”[⑧g]。至于革命的目的,虽然他们主观上想挽救村社,并设想以村社为“胚胎”和基础建立社会主义社会,但他们所信仰的只是农民空想社会主义,“我们最终的政治和经济理想是无政府主义和集体主义”[⑨g],即“将全部社会职能转到村社手中,即实行村社的完全自治”[⑩g]。一句话,“人民的社会理想是自治村社”[(11)g]。这种社会革命完成后的社会制度的具体情形,革命民粹派的代表人物特卡乔夫曾进行过描述:“庄稼汉也就会过起快活日子来,整天都是乐呵呵的,……他的钱包装得满满的,并且装的是金币而不是铜子。家里的大小牲畜和家禽数也数不清。他的饭桌上摆着各式各样的肉食,还有出名的糕点,还有各种甜酒,整天整夜地在那里吃喝。……谁也不强迫他去干任何事情:想吃就吃,想睡就往床上一倒……”[(12)g]这就是小生产者农民所幻求的太平盛世和自给自足的自由理想社会的写照。 从以上四个方面的比较可以看出,马克思和民粹派在俄国村社及其前途问题上有着根本性的原则分歧。马克思从唯物史观出发,在承认俄国已走上资本主义发展道路的前提下,科学地分析了俄国村社的特殊性,特别是它所处的“独一无二”的历史环境,主张通过俄国无产阶级领导的革命以挽救村社面临灭亡的命运,从而使俄国回避资本主义制度所带来的一切极端不幸的灾难,而又享用资本主义制度的一切肯定成果,以新生的村社为支点和基础进入社会主义。而民粹派则从唯心主义史观和主观社会学出发,对俄国刚兴起的资本主义既闭目不见,又深恶痛绝,形而上学地强调俄国村社的特殊性,极力美化村社制度,幻想依靠农民的所谓“天生的共产主义本能”,通过少数人的“秘密的、隐蔽的地下活动”来使俄国进入社会主义。即使是革命民粹派主张革命,但他们的革命理论与马克思的革命理论也是有原则分歧的。列宁曾一针见血地指出:“旧时的社会主义者关于人民生活的特殊方式、人民的社会主义本能、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偶然性等幻想已经暴露得十分明显了。……因此,除了经过工人运动是不能有别的道路通向社会主义的。”[①h] 马克思和民粹派为何有这种理论上的原则分歧呢?根本原因在于历史观的不同。马克思以唯物史观为理论基础,对俄国村社的历史和现状进行了科学分析,既坚持村社发展的一般历史规律,又具体地分析了俄国村社的特殊性特别是它所处的特殊历史环境,从而提出了跨越“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的理论。民粹派则以唯心史观为理论基础,不顾俄国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现实,无视俄国阶级关系的新变化,主观而固执地抓住俄国村社的特殊性和农民“天生共产主义本能”不放,认为依靠村社这个社会主义“胚胎”便可自发地演进到社会主义社会。即使是革命民粹派主张推翻沙皇统治的革命,也不是马克思革命学说所界定的内容。列宁说得好:“相信俄国生活的特殊性,相信俄国生活的村社制度,由此相信农民社会主义革命的可能性--这就是鼓舞他们,唤起数十人数万人去同政府作英勇斗争的东西。”[②h]这是对民粹派关于村社理论的基本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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