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经验与我党过渡时期的理论和实践(2)
第二,两者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建立社会主义社会唯一基础的大工业,作为党的首要任务。 苏俄转入新经济政策后,列宁一再强调,在一个小农占优势的国家里,过渡时期的首要任务,不是立即按社会主义原则直接改组整个社会,而是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他多次告诫全党“无产阶级取得国家政权后,它的最主要最根本的利益,就是增加产品数量,大大提高社会生产力。”(注:《列宁选集》第4卷,第586页、525页)因为“建立社会主义真正和唯一的基础只有一个,这就是大工业”(注:《列宁全集》第41卷,第522页、301页)。毛泽东之所以认为中国民主革命胜利后不能立即进入社会主义,也是因为有着同样的考虑。在毛泽东看来,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社会形态,有着客观的物质基础,“新民主主义的基础是机器,不是手工业”(注:《毛泽东选集》,第239页),社会主义共和国应当“是一切工业先进国家构成和政权构成的统治形式”(注:《毛泽东选集》合计本,第636页、1325页、961~962页、931页),而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当时还有百分之九十分散的个体农业和手工业经济,距离“工业先进国家”的水平无疑还很远,因此需要通过一个过渡时期--新民主主义社会,在无产阶级的领导下,改变落后的生产力,为社会主义的确立创造坚实的物质条件。为此,我党内早在“七大”就大体勾画出民主革命胜利后,准备花若干年时间,逐步建立重工业和轻工业,使中国由农业国变为工业国的奋斗目标。建国后,党始终把恢复国民经济,发展生产力作为首要的任务,指出:“为了发展和改造我国的农业就必须集中力量发展工业,特别是重工业,否则就不能生产新式农具和其它农业机器,不能生产大量的化学肥料,因而农业生产就不能迅速增长,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就不能彻底胜利。”(注:《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8册,第59页)这实际上抓住了小农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关键。 第三,两者都主张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充分利用资本主义,特别是国家资本主义作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中间环节。 新经济政策采取了“改良主义”的方法,也就是,苏俄在经济建设中可以利用旧的经济结构和形式,使它们在国家的“调节”下,为无产阶级国家服务。无产阶级应该利用资本主义(特别是国家资本主义),“作为小生产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环节,作为提高生产力的手段、方法和方式。”(注:《列宁选集》第4卷,第586页、525页) 新民主主义社会本身就包含了多层次的经济结构。国营经济,合作经济,加上私人资本主义,个体经济,国家和私人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就是人民共和国的几种经济成分,构成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经济形态。”(注:《毛泽东选集》,第239页)建国初期,我国执行了“公私兼顾,劳资两制,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经济政策,使各种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领导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促进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和繁荣。值得指出的是,毛泽东当时对资本主义的看法与列宁新经济政策时期对资本主义的看法几乎完全一致。毛泽东认为,中国要象西欧那样发展资本主义是不可能的,但要禁止资本主义发展也是不可能的,而且很不明智,因为“现在的中国是多了一个外国的帝国主义和一个本国的封建主义,而不是多了一个本国的资本主义,相反,我们的资本主义是太少了”,为此,他主张“在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下,除了国家自己的经济,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和合作经济之外,一定要让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在不能操纵国民生计的范围内获得发展的便利,才能有益于社会的向前发展。”(注:《毛泽东选集》,第239页)在毛泽东看来,“私营工商业是国家的一项大财富,在国计民生中有很大的作用,私营工商业不仅对国家供给产品,而且为国家积累资金,可以为国家训练干部。”(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27页、99页、88页、98页、197页、218页、119页、181~182页)毛泽东的这些思想不能不使人想起列宁关于俄国苦于资本主义发展还不够,和封建主义相比资本主义是幸福的著名论断。 和新经济政策一样,中国共产党也十分重视利用国家资本主义这一经济形式。毛泽东认为,国家资本主义“是在人民政府管理之下的,用各种形式和国营经济联系着的,并受工人监督的资本主义经济”,它“带有很大的社会主义性质,是对工人和国家有利的”(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27页、99页、88页、98页、197页、218页、119页、181~182页)通过“国家资本主义是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和逐步完成社会主义过渡的必经之路”(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27页、99页、88页、98页、197页、218页、119页、181~182页)。1955年春,他还专门指示李维汉率领统战部和国家计委有关人员到南京、上海、武汉等地就国家资本主义问题进行调研,从而为我国顺利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和平改造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虽然,我党的这些理论思想主要是由中国共产党人在探索本国革命和建设的道路上独立地完成的,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这些理论思想的形成和发展也受到了列宁新经济政策思想的启发。早在1943年11月的延安,毛泽东就根据列宁新经济时期关于合作社的观点指出,摧毁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使农民免于永远的穷苦的唯一办法“就是逐渐地集体化,而达到集体化的唯一道路,依据列宁所说,就是经过合作社。”(注:《毛泽东选集》,第239页)1945年4月24日,毛泽东在“七大”所作的口头报告,用“苏联社会主义革命胜利了,还要经过新经济政策”(注:《党的文献》,93年第6期第20页,88年第6期第29页)来说明中国民主革命胜利后不能立即进入社会主义这一问题。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经常用经济政策的理论观点来解释当时的各项政策,在谈到新民主义国家为什么要与资产阶级结盟时,他指出:“同资产阶级的联盟有什么好处呢?他们可以得到更多的工业品来换取农产品。十月革命后有一个时期,列宁就打这个主意。”(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27页、99页、88页、98页、197页、218页、119页、181~182页)他的关于国家资本主义的定义,也是对列宁关于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国家资本主义就是“,国家联系着的”“我们能够加以限制、能够规定其范围的资本主义”(注:《列宁全集》第43卷,第364页、84页)观点的继承和发展。即使到了“八大”以后,毛泽东远在一次谈话中,提出要让“地下公司”地上化、合法,认为苏联的新经济政策结束得太早。(注:《党的文献》,93年第6期第20页,88年第6期第29页)除毛泽东之外,当时党内其他一些同志,刘少奇、张闻天、陈云等也都在不同的场合,引用新经济政策的理论来阐述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各项政策,刘少奇就认为,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过渡“是要经过长期的激烈的艰苦的斗争过程,这就是列宁在苏联经济政策时期所说的‘谁战胜谁’的问题。”(注:《刘少奇选集》上册,第435、428页)总之,列宁新经济政策的一些思想对我党的一些主要领导人来说,印象是非常深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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