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政治史研究的思考(2)
明代政治的变动,从纵向说,总的趋势是皇权高度集中的局面逐渐削弱;阶级关系由缓和转为尖锐;派系斗争日趋激烈;思想意识萌发“异端”的某些因素;对外政策由主动渐渐变为被动。从横向看,四个时期各有不同。现就其中若干方面(政治思想与对外政策暂不予讨论),按时期分述于后。 第一个时期:明太祖朱元璋通过战争夺得江南半壁河山,建立明朝政权。而后继续征战,稽古定制,兴礼作乐,为明代近300 年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明成祖朱棣奋发开拓,使中华民族统一大家庭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巩固。经过二祖的艰苦创业,大明帝国迎来了繁荣盛世。其中,在政治上最值得注意的有: 第一,君主极权政治最终形成。明朝建国以后,明太祖通过政权实行了机构改革;分封诸子为王;屡次兴起大狱,确定了经国方略,暂时缓解了统治层内部的矛盾。在此基础上,明成祖进而完善典章制度。自是开创了皇权高度集中的新局面,中国封建君主极端专制主义至此最终确立。这是本时期内政治思想与政治制度最大的演变,同时也确立了整个明代社会发展的基本国策。 这种极权政治带来了正负两种效应:其正面效应是,巩固了新兴政权,使社会生产因此得到恢复发展,边区的开发建设出现了崭新面貌。其负面作用是,造成权力机构中间环节断裂,国家机器运转程序失调。 有人说,有明之无善治,自明祖废相始。丞相历来是皇帝的助手。丞相制自秦汉以来,代代相沿不改,说明其确有存在之必要。明太祖一举予以废除,究其目的与实质,主要是为了将外廷政府的权力转移到内廷。于是造成内重外轻,权力运作失衡。从国家政权机构必须互相配套与运转连续性的角度考察,废相之后皇帝因助手空缺,不得不事事总揽,以致自顾不暇,难以应付,决非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增强组织活力的成功政策。明太祖有感于此,虽然口头上继续坚持丞相“永罢不设”,而在行动上却是积极采取补救办法。先是立四辅官,后又仿宋制置殿阁大学士,以备顾问。企图建立一种有助手功能而无原来丞相职权的新机制。用心良苦,可惜所用之人皆不得力。“燮理无闻,何关政本,视前代宰执,迥乎异矣。”〔1〕最后政因人废, 四辅官和殿阁大学士遂罢不设。在清人的眼中,也不认为这两件事与明代内阁有关,将其排斥于《明史·宰辅年表》之外。从洪武十三年(1380年)开始,宰执阙如,官制不完备,皇帝事无巨细,一包到底,严格说也很难算是完完全全的“政归一人”。 建文四年(1402年),明成祖简翰林官入直文渊阁。中国之有内阁,从此开始。《明史·宰辅年表》曰:“成祖简翰林官直文渊阁,参预机务,有历升至大学士者。其时章疏直达御前,多出宸断。儒臣人直,备顾问而已。至仁、宣而后,诸大学士历晋尚书、保、傅,品位尊崇,地居近密,而纶言批答,裁决机宜,悉为票拟,阁权之重偃然汉、唐宰辅,特不居丞相名耳。”〔2〕可见,建立内阁制之初意, 本是“备顾问而已”,但后来的发展则与恢复丞相制没有多大差异。内阁的权限,虽然在法律上和中书省不同。但其权力的大小,并不在于法律上的规定,而是以主阁者的能量为转移。当主阁者是强有力的时候,他的权力并不低于原来的丞相。所以,有人说过:内阁宰辅是无宰相之名而有宰相之实。所谓“政归一人”的君主极权的政治体制,在洪、永以后实际上已经悄悄地发生变化。 第二,阶级对立开始尖锐。这一时期,为了适应君主极权政治的需要,建立了庞大的特务组织,实行恐怖统治。特别是明太祖为了完成统一事业而连续多年进行南征北战,明成祖为了巩固北边国防又多次出兵漠北,以及迁都北京,财力耗费无数,徭役剥削量也大为增额。从而引起农民强烈不满,在洪武朝即多次起义,至宣德朝又开始逃亡。这些现象说明:在帝国“繁荣盛世”的背后,已经潜伏着严重的政治危机。 第二个时期:总的形势是,大明帝国繁荣强大的时代已告结束。代之而来的是在徘徊、反复中缓慢前进〔3〕。政治上, 皇权高度集中的局面开始改变,宦官势力抬头;法制日为松驰,大小官僚更加腐化,从上到下唯货是闻,财富争夺开始激烈化。 第一,皇权的绝对权威遭到削弱。封建政治的最大特点,是皇帝拥有全国臣民的生杀予夺大权,是一切权力的化身和总代表,“代天理物,抚育黔黎”,权力至高无上。这是自有皇帝制度以来,关于“皇权”概念与本质的权威界定和经典诠释。明代与以往的朝代一样,国家的权力只有皇权一个,决策中心在内廷。权力运作的关键在于皇帝、宦官、内阁(包括外廷政府各部、府、院)三者的关系与变化。按制度的严格规定,皇帝是核心,地位至尊,宦官和内阁都从属于皇帝,是为巩固皇权服务的。可是法律规定与实际执行,毕竟会产生矛盾,甚至互相脱节。在具体操作的时候,由于各方面错综复杂的利害关系,时常导致权力分配失衡,引发三者之间的摩擦与斗争;宦官与内阁多处于对立状态,皇帝往往宠信宦官,压制内阁;宦官和内阁表面上无论何时总是打着维护“皇权”的旗号,实际上它们有时也会直接削弱皇权的绝对权威。 皇权的集中与巩固,至少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要有法律制度作保证;皇帝本人具有治国治民的素质和本领;皇帝能勤政。制度由人执行,所以关键是后两条。 从正统朝开始,前一个条件即“祖宗制度”犹存,中书省和丞相仍是永罢不设。但是后两个条件则多有问题,与明初二祖相比,差之千里,不可同日而语,所谓朝廷大政“出朕独断”在不少情况下,只是官方文书中的语言,而非客观事实的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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