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事实是,大农业的发展不但没有导致农业的衰落,反而使英国农业出现了一个黄金时期。作者说:“英国在18世纪中期后,随着大型雇工农场的兴起,农民与土地直接结合的关系被打破。他们在扩大耕地、提高土地利用率方面的积极性受到压抑,对农业技术进步的关切程度降低,致使英国农产品的产量大幅度下降。18世纪中期之前,长达半个多世纪的丰收期宣告结束,农业生产出现了明显的衰落景象。”(注:《历史研究》1995年第3期,第153页。)这是不符合事实的。根据笔者所掌握的资料,在19世纪前70年,英国农业的年增长率和单位面积产量都比小农经济占主导地位的时期有显著提高。据估计,1650年,每英亩小麦产量大约只有11蒲式耳,1800年约19.5蒲式耳,19世纪50年代提高到34.8蒲式耳。在1650-1800年的150年间, 每英亩小麦产量仅提高77%,而在19世纪上半叶就提高了79%(注:M.特纳:《18世纪的农业生产率:来自粮食收获的证据》( M. Turner, Agricultural Productivity in the Eighteenth Century:Evidence from Crop Yields),载Economic History Review第35卷(1982),第504 页。)。1700年,1英亩耕地只能养活0.18人,到1800年能养活0.25人, 换句话说,每英亩地的产出率提高了44%。农业生产的年增长率在1790-1815年之间平均为0.2%,1816-1846年间,平均年增长率提高到约0.5%,可见增长率在逐年加快。农民的劳动生产率有较大提高,1700年,一个农业工人只能养活1.07人,1800年能养活2.5人(注:R.弗拉德和D.麦克洛斯基主编:《1700 年以来的英国经济史》( R. Floud andD.McCloskey,eds.,The Economic History of Britain since 1700.),剑桥,1981年,第1卷,第70、71、192页。)。这与《新论》作者关于18世纪中期以后英国“农业生产出现了明显的衰落景象”的结论显然是完全相反的。 杨杰教授的研究也得出了类似结论。他引用的资料显示, 1750 -1850年,小麦产量增长了25%,大麦和燕麦分别增长了68%和65%。粮食总产量从1700年的317.5万夸特提高到1866.5万夸特,大约增长了6倍。畜牧业亦有很大发展,食用肉的产量从1750年的600万英担上升到 1850年的1200万英担。就是在1873年英国农业陷入大萧条以后,由于农业结构的调整,农业产量仍在继续增长,1871-1914年间的平均年增长率仍有0.3%(注:杨杰:《英国农业革命与农业生产技术的变革》, 《世界历史》1996年第5期,第17页。)。 是不是雇工劳动就一定要导致生产的下降呢?如果这一结论成立,那么,建立在雇佣劳动基础上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发展生产力方面的历史作用就会成为问题了。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分离固然会影响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但规模化的生产方式和资本主义的管理制度完全可以抵消这一缺陷,并极大地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这已经是被资本主义发展历史证明了的事实,无须笔者在此多费笔墨。 由此可见,说在18世纪中期以后,英国农业因大农业的建立和家庭经营体制的解体而衰落,“随着工业化的推进,其农业生产绝对量持续下降”的结论是与历史实际不符的,是站不住脚的。 《新论》作者在谈“大农业体制”的确立时,并未对18世纪下半叶英国农业经营单位的规模做具体分析,不知他们所说的“大农业体制”规模究竟有多大。但他们关于19世纪上半叶农业家庭经营体制已基本消失的说法并不完全合符实际。资本主义大农业的发展并不意味着完全排斥家庭农场,雇工农场和家庭农场在许多欧美国家长期共存,这已是不争的事实。拿英国来说,到1851年,占地300 英亩以上的大农场占有耕地总面积的1/3强,占地100英亩以下的小农场占有耕地近22%, 其余为占地100- 299 英亩的中等农场(注:钱伯斯和明格:《农业革命,1750 -1880年》(J.D.Chambers & G.E.Mingay,The Agricultural Revolution,1750-1880》,伦敦,1966年,第93页。)。由此可见,虽然大、中型农场已占主导地位,但以家庭农场为主的小农业单位仍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家庭农场在经营园艺业、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方面,可以弥补大农场之不足,所以仍有一定活力。特别是在农业实现机械化以后,随着劳动生产率的迅速提高,一个农民可以耕种的土地随之增加,家庭农场的规模也会相应扩大。在当今的欧美国家,许多家庭农场也具有相当的规模,它们为市场生产,而且常常在农忙时雇佣季节性工人,这种具有一定规模的家庭农场也是资本主义大农业的一部分。因此不能把家庭农场完全和资本主义大农业对立起来。 《新论》作者认为,英国农业随着大农业的发展而走向衰落的论据是,随着家庭经营体制被破坏,“农业生产开始由精耕细作的集约经营转向粗放耕作”,随之发生了技术发展停滞、产量和效益低下、谷物价格飞涨的情况。他们认为,体现英国农业技术进步的农业革命发生在大农业兴起以前,是在农业家庭经济繁荣的基础上实现的。这样的结论同样与历史事实不符。尽管新作物(牧草、块根作物等)和新耕作技术(如轮作制)在16世纪已经出现,但农业技术变革最快的时期正是在资本主义大农业发展起来以后,特别是在 19 世纪中期所谓“高级农业”(high farming)发展时期,这一时期正是以新耕作制得以普遍推广、农家肥和化肥被广泛采用、排水技术的革新和粘土地的改造、农具的改革、农业机械的发明和推广、粮种和畜种的改良、农业结构的调整和农业投入的大量增加而载入史册的。正是由于农业技术的进步,才能有前面提到的单位面积产量、绝对产量和劳动生产率的明显提高。 18世纪中叶以前的所谓“家庭经营体制”实际上就是建立在自给自足基础上的小农经济。虽然农民经济也有剩余产品,农民也从事商品生产,从事家庭手工业,对推动工业发展起过作用,但因农民占地面积不多,经济实力弱,扩大再生产能力不强,不可能对农业进行大规模的技术改造,很难实现农业的机械化和集约化经营,发展潜力有限。小农只能从事简单的商品生产,不能适应大工业发展的需要,把这样的经营方式理想化是违背历史潮流的。 《新论》作者说,英国的农业革命发生在1700年前后,这是一个有争论的问题。英国学术界对农业革命发生的时间至今没有一致的看法,在英国,确有学者认为它是发生在18世纪中期以前,但这种观点影响并不大。像农业革命这样的经济技术变革,不可能在1700年前后这样一个短时间内完成,很难说出一个准确的时间。笔者曾著文论述自己的观点(注:见拙文《英国农业革命初探》,《世界历史》1990年第1 期。),认为农业革命的内涵应包括土地制度变革和农业生产技术变革两大方面,土地制度的变革是经过圈地运动、宗教改革、资产阶级革命、土地买卖和议会圈地完成的,农业技术虽然在16世纪有变革的趋势,但主要的技术进步是在18世纪下半叶和19世纪取得的。 因此, 笔者不同意在1700年前后就完成了农业革命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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