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史料都记载了720,000户这一数字。《元典章》中1272年记事(注释:《元典章》34卷,8页反面。)、《通制条格》中同一年记事(注:《通制条格》2卷,26页反面。)以及《元史·兵志》(注:《元史》98卷,2521页。)都采用了这一数字。村上正二注意到了这三条史料并由此得出结论,认为720,000户就是军户的数量。他指出“720,000军户是否包含蒙古军户,还是单指汉军户的数量,虽然这一点还不清楚,但是我们可以认为它包括二者在内,因为它是整个元代的一个官方数字。”村上正二还提出“根据1271年军籍法,籍户数为720,000户,那些未入籍的不属军户。”(注:村上正二:《元朝兵制上的奥鲁制度》,PP329-330。)太田弥一郎赞同村上正二的观点,认为720,000户就是1271年军籍上的军户数量,同时他也反对这一数字包括蒙古军户的观点,认为它只是汉军户的数量(注:太田弥一郎:《元代的汉军户及其农业生产》,P132。)。 萧启庆是这样翻译《元史》中上述内容的:“至元八年,置军籍,因为李马哥等不在720,000户军数内,复改为民。”(注:萧启庆:《元代的军事制度》,P90。)在他对这段文字的注释中,他提到了前文提及的《元典章》和《通制条格》的内容,他认为“‘720,000户’代表了忽必烈时期所籍军户数。”(注:萧启庆:《元代的军事制度》,P208。)然而在同一条注释中,他还指出720,000这一数字又见于《元典章》的另一条记录中,而作这一记录的日期是1269年,(注:《元典章》34卷,30页反面。)他于是据此推断籍户是在1268年以前。他又进一步提出:“这样一个数额--超过了华北全部所籍人口1/3的数字--应该包括蒙古军、探马赤军、汉军中的正军户和贴军户。”他还对《新元史》作者的结论提出质疑,写道:“柯劭忞认为所有在至元九年(1272)挑选的士兵全部是正军,共720,000,就年代而论,这一观点毫无疑问是不精确的(《新元史》卷98,页328)”,同时他还反驳村上正二的观点,写道:“村上正二认为这一数额是1271年籍得的,也是错误的(《元代的军事制度》,页329-330)。” 正如萧启庆年说,可劭忞的《新元史》给出的年代1272年是不正确的,这一点已不容置疑。但是,后来的调查表明,那时华北所籍人数实际是1,100,000(注:萧启庆和爱宕松男的观点一致,都认为当时华北地区的籍户是在1,734,656户和1,830,000户间,因此他们认为军户是720,000户,便“超过了全部籍户的1/3”。见松田孝一《蒙古帝国所属汉地户口统计》,对户数的重新估定。1,734,656和1,830,000都不曾见于记载。那些数字只是1233年和1235年籍户的两个籍得的数字。1,100,000户或1,004,656户,这个1235年的数字包括1233年的730,000。),这一数字使得军户在全部籍户中所占比率就不是萧启庆所说的1/3了,而更趋于2/3。而且,萧启庆从他在《元典章》中发现的一段史料得出结论,认为截止1268年,720,000户已经籍得。如果这一年代在排印上没有出错的话,那么萧启庆已经实现了一次年代上的飞跃:从他引用的材料中给出的1269年上溯到1268年。不过,他发现的这一新的史料还是具有重大意义的,因为村上正二的观点:720,000户是1271年军籍首次籍得的,最终被这一史料证明是错误的。 此外,洪金富参考了上述《元史》和《元典章》中的内容以及萧启庆的假设后,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720,000户就是军户的数量,包括蒙古军、探马赤军和汉军,而且这些军户在1268年以前就已经建立了。(注:洪金富:《中国和游牧族》,P199。)在托马斯·爱尔森的新近著作中,他解释了《元典章》和洪金富文章中的两条史料,提出在1268年,华北全部蒙古军和汉军力量达到720,000户。(注:爱尔森:《蒙古帝国》,P199。)这样看来,洪金富和爱尔森都接受了萧启庆的从1269年提前到1268年的观点。 毫无疑问,720,000户这一数字在1269年以前就被使用了。但是确切是哪一年使用还无研究结果。而且关于它的组成问题,人们意见不一:它是否单指汉军户,是否包含蒙古军户在内,是否如萧启庆所说,包括探马赤军,无确定答案。下面,我要探讨这些问题,并证明720,000户仅仅源于1235年籍户所籍的全部人数,而事实上它根本就不是军户的数量。 720,000户和1235年籍户 在使用720,000户的许多史料中,首先让我们认真地看一看由萧启庆首次指出的《元典章》中1269年的一段史料。它保存于1269年10月的一份文献中。河间等路蒙古军不满于政府登记他们的驱口并向驱口征税,要求政府恢复他们的权力。文献记载了这一不满情况和九项处理措施,有争议的数字720,000户就出现于九项措施中的第五项中,这也是唯一一项不是对待驱口而是对待“种田户”的措施。(注:关于“种田户”见海老泽哲雄最早的研究《元朝治下的蒙古军人和汉人奴婢》;再见太田最近的文章《关于元代的种田户》。)此项措施如下: 寿州等处,军马攻打,蒙古军人有功,于投祥户内拨与种田户计,将到家,配于妻室,分付牛具、种养,供给出军气力。壬子年抄过当差,如对证是实,合无依旧分付?枢密院议得:既是为军人,得功,拨到种田户计到家,配与妻室,又与牛具、种养,拟合分付事。 前件照得,阿术鲁拔多男怯都儿争种田户计。根脚虽作拨与种田户计,与民人一体同差。本投下赴部关支。俱在七十二万户数内签讫军人,今据前件,难与见争驱口一体定夺,更照勘元拨根脚,对证是实,依旧种田户计住坐。 以上所述可概括如下:为满足被动员参战士兵的经费需要,(注:这里的“气力”是指对参战士兵的财力和物力上的支持。类似的表达最早见于《汉书》(见内田智雄《译注中国历代刑法志》,页13)。)那些攻打寿州等地立功的蒙古军人被拨给一些投降人口,作为“种田户”。然而,在1252年籍户过程中,这些“种田户”必须负担“差发”。(注:这里的“当差”意思是负担“差发”(见安部健夫《元代史的研究》1954,页85),民户不负担此项赋税(见《通制条格》的第二章“户令”)。)(换句话说,他们和一般民户被同等对待。1252年籍户相当草率,因而引起许多争论。(注:《通制条格》的第二章强调了由于1252年籍户相当模糊,使得中央政府和得到投下户的诸王和贵族之间产生许多冲突。阿术鲁拔都等探马赤官人们的怨情就是1252年籍户所引起的另一个典型的乱子。))结果,军人们按规定定期赴户部(注:赐给诸王和贵族各投下的户仍在中央政府的行政官辖范围内。诸王和贵族不直接向他们收税,而是派使者到中书省从政府那领取这部分税(见《中堂事记》卷1,庚申年三月十七日)。)领取所属于他们的种田户所交的税银。由于不满于这种安排,阿术鲁拔都的儿子海都(注:海都是阿术鲁拔都的侄子或侄孙子,当1261年阿术鲁的儿子不花死后(见《元史》卷132,页3197),海都继领其职。《元典章》把海都写作怯都儿,而《元史》写作怀都。实际上尽管Qieduer末尾的字母"er"根本就不是名字的一部分,但在同一行的前面它被放错了位置,它被放在了"badu"的后面而成为"Badur"(baduer)的一部分。)要求政府恢复最初的“种田户”分配。既然这些“种田户”是从“720,000户”中选出的士兵,那么很明显,一旦他们的根脚(身份、出身)得到调查,那些已经成为“种田户”的人就会恢复原来的身份。 从上面引的史料看,毫无疑问,拨给阿术鲁拔都的“种田户”确实是存在的。但是碰巧的是,关于拨给阿术鲁“种田户”的问题,还有进一步的史料。这一史料见于《中堂事记》中1261年6月2日的记载。当太田弥一郎提出分配“种田户”是在1235年时,他引用了这一史料。记载如下: 都堂为诸投下种田户奉旨逐款施行: 一阿术鲁拔都鲁为头诸探马赤官人每(们),乙未年皇帝圣旨,为逐官出气力上,拨到种田人户,拟自今后每年除丝线税粮照依旧例,合纳包银内一半纳官,一半给付本官用度。 在这一记载的下面,是关于阿术鲁拔都和12个其他探马赤官人的资料。他们列于表1的第1栏。这一资料详细说明了每个官人所得的那份税额,而此税款又是由拨给他们的“种田户”缴纳的,换句话说,此时(中书省1261年作出此项决定的时候),一半包银税从此要交给13个官人而不是政府。根据《元典章》的文献,1252年重新编籍的“种田户”按规定当时得负担差发,但是《中堂事记》中特别强调了包括于差发中的丝线税和包银税,以及不包括于差发中的粮税。根据1236年华北地区实行的法令,当时分得种田户的各诸王和贵族收取这些种田户所缴纳丝线税的30%--因此称为五户丝料(从字面上讲,“五户丝料”)。(注:《中堂事记》卷1,庚申年三月十七日。)当时中书省所提到的“照依旧例”,指的就是分给各投下长官这项税的30%。至于纳粟的粮税,虽然我们不知道各投下所得的份额,但是“种田户”缴纳粮税肯定是有些规定的。 《中堂事记》和《元典章》中的史料,都提到了阿术鲁拔都和“种田户”。当太田断言“种田户”在两段不同史料中是同样的意思,且他们都是在1235年被分拨的时候,(注:太田:《关于元代的种田户》,P103。)他没能作进一步的论证。我对这两段史料的理解同太田是一致的,我要补充以下两点。 第一,《元典章》称阿术鲁拔都为“蒙古军人”,而《中堂事记》中却称他为“探马赤官人”。因此有人便提出异议,认为是两个不同的人用同一个名字。但是“探马赤”仅仅是指成吉思汗死后窝阔台统治时期派遣到帝国边疆去的卫戍部队。在中原,它还指那些人的后裔。“探马赤”和“蒙古人”不是相互独立的概念。(注:《元史》卷98《兵志》,页2508有这样一段话:“若夫军士,则初有蒙古军、探马赤军。蒙古军皆国人,探马赤军则诸部族也(萧启庆的译文,页73)。”这更使我们错误地认为蒙古军和探马赤军是相互独立的。但是,探马赤军最初是从蒙古各部落中抽出来组成军队而置于帝国边疆的,沿中原边境这些部队包括一些在当地新征的汉军,但他们仍是由蒙古人控制的蒙古军队。例如,表1中探马赤官人名单的第十三人别里古歹,就掌握4万户这样的军队,这些军队后来被封为“河南淮北蒙古军都万户府”(见松田孝一《河南蒙古军都万户考》)。)因此,没有理由不认为两段史料指的是同一个人。 第二,《元典章》未提及除阿术鲁拔都以外任何其他人的名字。但是却提到了被赐与“种田户”的“蒙古军人”,因为他们在攻克寿州时荣立军功。很清楚,阿术鲁拔都不是当时唯一被赐与“种田户”的人。既然阿术鲁是《中堂事记》中所列13名官人的第一个,那么我们就有理由设想他的名字出现于《元典章》的文献中是代表所有人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