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因粮于敌” 《孙子》说:“日费千金,然后十万之师举矣。”意思是说,战争是要花费很多钱的。所以,他在《计篇》之后,便以《作战篇》强调了完车马,利器械,运粮草,约费用,以作战备的内容。无疑,这些都是曹操所重视的。他尤其肯定《孙子》所说“军无辎重则亡,无粮食则亡,无委积则亡”,指出,“无此三者,亡之道也。”(《孙子·军事篇》注)事实证明,曹操不仅理论上重视,而且在行动上也表现出重战备、重蓄积、重军食思想的一贯性。他初在襄邑有起兵意,即“与工师共作卑手刀”(《御览》卷346)。他曾不无羡慕地说: “袁本初铠万领,吾大铠二十领;袁本初马铠三百具, 吾不能有十具”(《御览》卷356)。他曾发出《鼓吹令》:“为战士爱马”,鼓吹 (类如奏起军乐)而使骑兵步行而进; “为战士爱粮”, 他不乐在军中多署吏(《御览》卷357);为反击敌人橹楼的攻击,他发明霹雳车发石击敌。 他特别反对没有准备好攻城器械就让战士攻城,认为那是让战士去送死。他主张出战之前必须把必要的战备准备好了,“兵甲战具,取用国中”(《孙子·作战篇》注)。 值得注意的是,曹操在为《作战篇》作题注时,特别强调了粮食问题,即“欲战必先算其费,务因粮于敌也”。于此可见,他对粮秣尤为重视。 曹操完全接受并在军事行动中运用了《孙子》的主张。《孙子》说:“善用兵者,役不再籍,粮不三载;取用于国,因粮于敌,故军食可足也。”曹操注谓:“籍,犹赋也。言初赋民,而便取胜,不复归国发兵也。始载粮,后遂因粮于敌,还兵入国,不复以粮迎之也。”以操所见,战争必须因粮于敌,因为第一,远途运输必然导致老百姓贫困,“百姓财殚尽而兵不解,则运粮尽力于原野也。十去其七者,所破费也。”(《孙子·作战篇》注)就是说,老百姓长途转运军粮,结果十分之七的家资都耗费在路上了;第二,转输军粮,消耗太大。他从《孙子》“食敌一钟,当我二十钟”那里得到启发,指出长途运粮的结果往往是“费二十石得一石”,只有二十分之一的所得,劳民伤财。所以,曹操特别强调因粮于敌。他甚至主张不仅仅是入敌境吃敌粮,而且还应裹粮以还,还兵入国,国人“不复以粮迎之”。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从记载分析,曹操师出,军未出境,虽然亦就地因粮(即军过境,由地方供粮),但为了保证供给,同时也统筹就近供军,并调积粮草以随军行;既入敌境,情况就不同了,虽然也备数日之粮,但其着眼点转为就地因粮。就地因粮,从双方相争的角度说,就是因粮于敌。当然,也有个别情况,如两军久为对峙之势,粮草仍不得不主要依靠自己后方供给。史载曹操与马超等夹渭为军,“军食一仰河东”,就是这方面的例子。因粮于敌的方式,有夺敌蓄积,有强取于民,更有野取禾稼者。建安八年(公元203年),曹操攻黎阳,袁谭、袁尚败走,还邺, “操追至邺,收其麦”(《资治通鉴》汉献帝建安八年)。曹操征张鲁曾因“军食且尽”而欲拔军截山而还,但当其获得胜利后,情况就变成王粲诗中所说的:“陈赏越山岳,酒肉逾川坻,军中多饶饫,人马皆溢肥,徒向兼乘道,空出有余资。”(《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注)怎么会立即有了这么多的东西?当然是就地因粮的缘故。 曹操重视粮食在战争中的作用,还表现在“绝敌粮道”的战术运用上。他把“绝其粮道、守其归路、攻其君主”视为三项“攻敌必救”的重要战术。他决然出奇兵烧袁绍粮秣,实际就是此种思想的体现。 以上仅述曹操军事思想的一些突出表现,而不是他的全部。如果过细研究,当有更多的值得总结、借鉴或引以为戒的东西。诸如,用兵贵速、贵胜而不贵久,他指出“久则不利。兵犹火也,不戢将自焚也”(《孙子·作战篇》注);限制地方武装的发展,“私家不得有艨冲等船”(《御览》卷770);借用地方势力以削弱地方势力,或使其相互制约,如孙权征庐江太守李术而曹操不救;武威、张掖、酒泉等地之守“各据其郡,自号将军,更相攻击”,操用张既“宜两存而斗之”的计策,听其互相攻杀。 曹操军事思想中最不可取者,莫过于杀俘、坑降。征陶谦,坑杀男女数万口于泗水,水为不流,“引军从泗南攻取虑、睢陵、夏丘诸县,皆屠之,鸡犬亦尽,墟邑无复行人。”(《三国志·魏书·荀彧传》注引《曹瞒传》)官渡战,曹操追袁绍不及,尽坑降者七、八万人。他曾有过“围而后降者不赦”的法令。建安十年(公元205 年)曹操征高干,进围壶关,下令说:“城拔皆坑之。”连月不能下,后幸曹仁对操说:“围城示之以活门,所以开其生路也。今公告之必死,将人自为守。且城固而粮多,攻之则士卒伤,守之则引日久,今顿兵坚城之下,以攻必死之虏,非良计也。”曹操听从曹仁的意见,改用“围师必缺”、“围城勿周”的办法,遂降其城(《三国志·魏书·曹仁传》)。 其次是他发展了兵家的愚兵之道。《孙子》说:“能愚士卒之耳目,使之无知”(《九地篇》)。曹操注此说:“愚,误也。民可与乐成,不可与虑始。”这里“愚”、“误”都是动词,以“误”释“愚”,是曹操的一大创造。他在此重点强调了迷惑、欺诳的意思。即故意使士卒堕入迷雾之中。“民可使乐成,不可与虑始”是法家的政治观,同儒家所倡“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一样,都是愚民主张。曹操注文,既简且明,可见他愚兵之主张是非常坚决、明确的。 曹操“愚兵”,不仅在大的行动中士卒“不知所之”。而且还表现在一些小事上常施欺诳之计。他的“望梅止渴”之计,虽有安定军心、励军前行的作用,但其本质实属愚弄众军于股掌上的欺诳之道。他以小斛发军粮,引起骚动,然后借主事者的人头以“厌众”,并进一步欺骗说:“行小斛,盗官谷,斩之军门”,以及马踏麦田,“割发代刑”,虽有峻法之用,但亦有愚兵之意。另从“鸡肋”之令看出,曹操不仅要愚一般士卒的耳目,而且是对其高级参谋,如主簿杨修等一批人,也是施行愚弄政策的。 另外,曹操用兵常常表现出一种矛盾性格,时而“令诸将议”,广听部属意见,表现出军事民主精神,但又时而自恃其能,拒谏、武断。如建安十九年(公元214年)七月,曹操欲征孙权,怕人劝谏,下令说:“今孤戒严,未知所之,有谏者死。”贾逵等谏,曹操大怒,即将其逮捕入狱。最后,碰了壁,知自己的决策是错的,才发出赦令:“逵无恶意,原,复其职。”(《三国志·魏书·贾逵传》注引《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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