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宪政治的推行不仅与督抚的个人权力相矛盾,而且与他们企图维护清王朝的初衷也背道而驰,这就使督抚们日益感到无所适从。久居官场的张之洞曾忧心忡忡地指出,设立高等审判厅专司案件审理是切不可行的,因为一旦实行司法独立,而督抚无权过问,就会有人借西方法律放纵革命党人,“必致纵匪不办,州县法令不行,无从措手”[(31)]。张氏担心立宪的发展将最终危及清朝的统治,这种担心恐怕也是督抚们始料未及的。事实上,随着督抚反对立宪,这种担心已开始成为事实。因为对咨议局的百般压制,必然导致立宪派更加强烈的反对,并促使部分立宪派和民众最终放弃对清王朝的幻想,转而投向革命,清廷的反动统治更加摇摇欲坠。 总之,督抚作为封建专制长官的地位与立宪这种资产阶级政体存在着根本的矛盾,因此,尽管从主观愿望上,督抚希望通过立宪维护清王朝统治并保全自身的利益,但当真正的资产阶级政体不断靠近时,他们必然会反对立宪,其结果只能使清王朝的统治陷入更深的危机之中,为辛亥革命的爆发准备了充分的前提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讲,预备立宪的破产、辛亥革命的发生并最终推翻清王朝,是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必然。 注释: ①《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四),第4页。 ②③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硃批奏折,帝国主义侵略类,第241卷,第1号、第8号。 ④《时报》1905年7月2日。 ⑤《中外日报》,1905年8月10日;《时报》,1905年7月18日。 ⑥⑦⑨(12)(17)(20)(21)(23)(26)(27)《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第498、499、255、79、649、259、47、500、606、975页。 ⑧(13)(24)(25)《东方杂志》第7年第10、11、7、11期。 ⑩《各省督抚合词请设内阁国会奏稿》,《国风报》第1年第26期。 (11)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会议政务处档,第891卷,第8203号。 (14)(29)各电见《历史档案》1993年第3期。 (15)《中外日报》1905年8月3日。 (16)(19)中国第一历史档案:硃批奏折,内政类,第0121卷。 (18)《民呼、民吁、民立报选辑》(1),第596页。 (22)《剑桥中国晚清史》(下),第461页。 (28)《梁启超年谱长编》,第372页。 (30)《四川辛亥革命史料》(上),第4页。 (31)许同莘:《张文襄公年谱》,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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