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共的军事整编 中共方面对复员整编也作出了若干规定。1946年3月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精兵简政的指示,提出“第一期精简三分之一,并于三个月内外完成。被精简人员武器,有计划的妥善的分配到农村生产中去。第一期完成后,取得经验,第二期再精简三分之一”。该指示要求兵员最多的华东(山东)、晋冀鲁豫、华中三处,“于电到十日内开会讨论,制定方案,并派员来延报告,做成最后决定,然后立即实施。”15日,中共中央在给各地的指示中再次强调:“除东北及热河外,各地第一期整军复员(即精兵简政包括党、政、军、民、学所有脱离生产人员在内),不论时局变化如何,均应力争完成。以裁减老弱及无职务、无武器人员,合并机关,减少单位,充实部队,减少财政支出,利于作长期打算为目标。”“同时要向复员者说明,如遇反动派大举进攻,除老弱外,要在一声号令下准备归队。”(注:《中央关于精兵简政问题的指示》,1946年3月6日,《中央关于目前时局及对策的指示》,1946年3月15 日,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6册,第86、93~94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年版。据郑维山回忆,中共在2 月曾在一个关于整编的指示,要求“为将来国民党内反动派一旦对我进行突然袭击我能有效地组织自卫起见,除将二分之一的主力部队编为保安部队外,再保留大约三分之一的优秀军政干部在各解放区隐藏起来,不去请求政府加委,以便在一旦受到袭击时,他们能自由行动。”(郑维山:《从华北到西北--忆解放战争》,第17-18页,解放军出版社1985年版)在中共中央的指示下达后,山东报告共有部队29万人,拟保存15万精锐武装,其余逐步复员;华中报告第一期复员5万人, 区乡脱离生产部队全部复员,但实际未能实行(《第三野战军战史》编辑室编《第三野战军征战日志》,第47页,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晋冀鲁豫则未见计划。)可见中共是从积极的意义理解整军复员之举,既可适应政治形势的需要,又可精兵简政,提高部队战斗力,而且对政治形势可能的变化,保持了警惕。为了避免被精简人员的不满,中共特别要求“除在政治上彻底解释清楚外,必须对复员人员妥为安置,各得其所。”“各地应组织复员委员会等机关,认真办理,不得敷衍塞责”。具体办法是: 1、复员人员,按照军龄长短, 发给胜利生产补助金(标准由各地自定(注:晋察冀规定,入伍1年以内者,发给小米250斤, 然后每多1年,增加100斤,以8年为限,8年以上者酌增。);2、复员人员,不论军龄长短,一律发给衣服、鞋子;3、连以上干部一般不复员, 但有一部分须帮助其转业;4、复员人员回到各地后, 应设法拨给土地及帮助解决生产与生活上的困难;5、 家庭非在解放区的干部战士暂时争取其不复员或复员在解放区生产(注:《中央关于复员工作的指示》,1946年4月28日,载《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6册,第142-144页。 )。这样就避免了复员中可能出现的生计无着问题,有利于安定人心。(注:中共复员工作也有各区所发复员费多少不一,“致伤情绪”的情况出现,不过中共部队的正规化程度不高,官兵本无固定薪饷,因此这个问题并不严重。) 在中共中央的指示下达前后,中共各大区都召开了复员整编工作会议,颁发复员条例,组织复员委员会,进行复员工作。不过中共内部对复员的看法也不一致。据当时人回忆:“同志们看到整军方案后,有些发愁,说革命二十年,就搞剩这么些枪!”“此刻,人们的思想十分活跃,确切地说,是有些混乱,各种论议纷纷不一。人们议论最多的是军队国家化的问题;缩编我军为二十个师的问题;……对此简直有点想不通,跟红军改编为八路军时的情形颇为近似。”(注:《关于目前时局和任务的报告》,1946年6月19日, 总参谋部《贺龙传》编写组编《贺龙军事文选》,第233页,解放军出版社1989年版; 《从华北到西北》,第15页。郑维山认为:“第一期就复员三分之一,步子似乎大了些(第二期还要精简三分之一),而且光靠‘裁减老弱’等项又不可能达到三分之一,势必要大伤军队的筋骨方能完成。”(《从华北到西北》,第19页)。)为此,中共强调了思想动员工作的重要。实际上,由于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对政协决议态度的反复,政治形势变化很快,中共部队的复员工作未能按计划进行,已裁减者主要是地方部队和老弱病残人员,全军人数由138万人减少为127万人。(注: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逄先知主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下卷第59页,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据中共内部统计,1946年1月, 中共部队共有46个纵队,138个旅,519个团,正规军95万人,地方军37万人,共132万人。(《关于整编复员实施及计划的报告附表》, 军事图书馆藏档)据郑维山回忆:“据知,中原只撤销了第二纵队第十四旅的番号,主力部队由原来的七个旅编为六个旅;西北将教导一旅与二旅合并为教导旅,第三八五旅并入警备第三旅,即合并了两个旅部,裁减了十个团、十二个营、六十七个连;其他战略区也不见有大量复员的。这大概与四月二十五日中央关于整军会议要点的通告有关。在该通告中,关于复员的要求已经由第一期的三分之一改为依本身具体情况作适当复员。凡在此之前尚未着手复员的,自然不必按照三分之一的要求执行了。”(《从华北到西北》,第19页)。) 但是,“在复员问题上,晋察冀却是一个例外”。在中共各大区中,晋察冀部队复员的人数最多,时间也最快。还在整军方案最后达成前,1946年2月16日, 晋察冀中央局即致电中共中央:“目前和平已确定,全国范围内战已不可能,军队需要大量缩编,……因此我们提议立即进行大规模的精减(如果迟了一方面开支浩大,另一方面回乡人员将误农时)”。(注:《关于整编复员问题摘报》,军事图书馆藏档抄本。)3月1日,晋察冀中央局发出《关于复员工作的决定》称:我国已开始步入和平民主建设的新阶段,边区立即开始部分的复员,将战时的各种组织机构逐步转变为平时的组织机构,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还公布了《晋察冀边区复员条例》和《晋察冀边区复员人员费用发给办法》,按参军时期的不同,发给数量不等的小米、衣服和鞋子。(注:《和平民主建设的新阶段》,第27-33页,1946年印本。)此后晋察冀部队进行了较大规模的精简整编。抗战胜利时,晋察冀部队编为第一野战军(4 个纵队)和第二野战军(5个纵队),共有9个纵队(26个旅)20万人。还有5个地方军区,部队11万人,连同机关学校等共32万人。到1946年6月,虽然地方部队增加为15万人(主要由编余主力部队转入),但野战部队撤销了3个纵队,其表面整编为4个纵队(9个旅),人数锐减为5万余人,全区总兵力减少20余万人。(注:北京军区《华北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史》编写组编:《华北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史》附件三,《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华北军区实力统计表》,河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其间原因,郑维山认为:“中央之所以指示晋察冀率先复员三分之一,恐怕意在给全国树立一个复员整军的榜样,以事实使设在北平的军调部看到,我党执行整军方案是切实认真的。”(注:《从华北到西北》,第20页。)这当然有一定道理,因为晋察冀离北平最近。但是这也与晋察冀负责人聂荣臻对形势的估计有关,他曾对人说:大势所趋,非要和平。我也有矛盾,一面担心内战再起,一面又看到中央的决心很大……国民党军无法打下去,美国也不支持他打下去。那就按中央的决心办吧。(注:《聂荣臻传》编写组编《聂荣臻传》,第401页, 当代中国出版社1994年版。)其后,他坦承“这时我们的领导机关过多地相信了和平,就是所谓和平幻想问题。因为这个缘故,使得我们对于战争的准备极不充分。军队进行了复员”,“其基本原因就在于对全国形势的估计有错误”。(注:《总结经验,继续前进》,1947年9月30日, 聂荣臻传记编写组编:《聂荣臻军事文选》,第258-259页,解放军出版社 199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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