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彦泰历荐谪戍新疆的林则徐缘由考述(2)
第二次叙功 布彦泰向道光帝第二次推荐林则徐的时间是在1845年6月2日。 第二次写叙功折稿的原因是,阿齐乌苏荒地的开垦工作基本结束,林则徐在这项工作中“捐办工程”也有了结果,使布彦泰重新为林则徐叙功有了理由。关于林则徐“捐办工程”,参与阿齐乌苏荒地开垦工作见之于他给友人的信件。1844年11月22日(夏历十月十三日),他致杨瑛信:“伊江开垦之事,仆已捐办工程,大约明春始能告竣”(注:林则徐:《致杨瑛》,《林则徐信稿》,页25。)。12月(夏历十一月)致刘建韶信:“伊江现有垦复荒地之事,弟既在此效力,不敢置身事外,当亦随众捐办工程,然已声明不敢邀恩,非有希冀之念也”。1845年4月18日(夏历三月十二日)致开明阿信:“弟在戍两载有余,虽经襄办渠工,正恐未能周妥”(注:林则徐:《致开明阿》,《林则徐信稿》,页231。)。这3封信用词虽有不同,但都证明林则徐在开垦阿齐乌苏荒地时不只是捐办龙口工程,而且还参加了其他工程的捐办。只是这些工程在林则徐1845年初离开伊犁去南疆勘田前还没有完成,所以布彦泰虽有心让林则徐早日东归,但没有足够理由向道光帝再次提出。1845年6月以后情况不同了:其一是林则徐去南疆勘田后,复荒工作在布彦泰领导下取得了成效。而布彦泰在此前的开垦塔什图毕荒地的工作中还受道光帝嘉奖,并加封太子太保的称号,说明道光帝十分重视新疆的开屯工作。其二,道光帝为解决鸦片战争后出现的财政困难,对开垦阿齐乌苏荒地十分重视,在1844年12月8日(夏历十月二十九日)下谕布彦泰要他在伊犁地区“办理垦地开渠各该员捐资出力,著有微劳,着该将军于工竣后据实保奏,候朕施恩,将此谕令知之”(注:《清宣宗实录》,卷460,页15~16。)。这一上谕不仅让布彦泰上奏垦荒中的有功人员,还要让他将此谕令传达给有关人员。布彦泰就是利用这一机会,在1845年夏,阿齐乌苏荒地开垦工作基本完工后,向道光帝第二次写了为林则徐叙功的奏折。 有关布彦泰第二次为林则徐写叙功折搞的内容和时间,因目前找不到像布彦泰第一次推荐林则徐一样的文稿,所以我们只好找相关资料作合乎逻辑的推断。这些相关材料有林则徐的《乙巳日记》,给友人的信、家信和道光帝的上谕。 林则徐写的有关信件,从内容上可分为两阶段。第一阶段是1845年6月以前,他在信中告诉家人,伊犁将军可能在3月份发折稿。第二阶段在1845年6月以后,他告诉友人、家人,布彦泰折稿发出了,他在等待道光皇帝的批文。代表第一阶段思想的信件有61号家书,他在信中写:“伊犁三月中旬必将渠工完竣请奖之折,与此次勘过库车、乌什两处情形,同时奏报”。“此间所盼望者……是伊犁渠工请奖所奏旨意”,“专候伊犁渠工批回确信,如荷释回,则当加站而行,七月总要进关也”(注:林则徐:《致郑夫人、林汝舟》,《林则徐书简》,页231。)。代表第二阶段思想的有日记及62号家书。林则徐在《乙巳日记》中记“接子谦将军书,知渠工完竣之折于四月二十八日(公历6月2日)由伊犁拜发”(注:林则徐:《乙巳日记》。)。62号家书中写:“伊犁开垦完工奏请奖励之折系於四月二十八日(公历6月2日)始经奏出,计批回总须六月底始到伊犁,再由布将军驰函寄知,约须十日。须见此件恩旨,始能一直进关,则是由喀拉沙尔起身,□行已是中元光景,昨想一法,欲于喀喇沙尔勘地之后及早离开,是以具一呈子与布将军,说因鼻衄盛发,回疆并无医药,拟由喀喇沙尔勘地完后就近赴土鲁番、哈密寻医诊治,请其附处一奏,未知伊肯代奏否(顷于六月初一日接到布将军回信,伊不肯代奏,只好罢了)。若果奏出,则于喀喇沙尔不过耽搁数日,拟直由土鲁番直赴哈密等候将军之信,计算入关程站,可以赶早二十日。又思京中五月内伊犁完工折子到时,定已先见谕旨,如有释回之信,自必赶寄西安,西安亦必赶寄关外。但未知官封递与何人?若仍寄至库车札南山处,则我业已行过库车以东,伊再将信打加,徒然往返,想嶰翁或能代算程期,将信递至哈密,托波□办事大臣转为探交,则当不至延滞也。这一封信到后,若再寄家信来,须看光景,如果知系进关,即不必远寄,只须递至肃州、凉州、兰州一带,逐层改近,乃免递送过头耳。 我又思伊犁完工奖励之折虽经奏到(折稿寄回),而谕旨内若云‘林某现派回疆查勘地亩,俟各地全行勘毕,再降谕旨’云云,则又须在关外多待两月。且喀喇沙尔之地,谕旨内不令常清办理而交与小汀(现亦抄录一道寄回),设或责成小汀督开渠工,招致民户,因我一同查勘,遂又牵连而及,是亦不得不防。所以,我具呈与布将军(下缺)”(注:林则徐:《致郑夫人、林拱枢》,《林则徐书简》,页263~237、239~240。)。 我将林则徐的信件划分为两个阶段是因为在1845年6月2日前,布彦泰根据道光帝12月8日的上谕精神,将他准备再次保荐林则徐的想法告诉了林则徐,因而引起林则徐写信告诉郑夫人3月中旬布将军可能发折这一行动,但毕竟布彦泰奏折还没有发出,所以他在家信中只讲了发“伊犁渠工请奖”之折的可能性。而6月2日以后,布彦泰“伊犁渠工请奖”之折已发这出了,发折已由可能变成了现实,所以他在家信中用了肯定的语气,同时对“赐环东归”也抱了极大的希望。正由于信件内容上有“可能”和“肯定”的区别,所以我才将它划分为两个阶段。尽管内容上有上述区别,但综观两阶段日记、信件内容,我们还可从中找出以下3个共同点:(一)林则徐参加了阿齐乌苏荒地的开垦工作;(二)因“捐办工程”有功,林则徐也列入奏请奖励的名单;(三)因有功受奖,他还将被建议赐环东归。这3点内容也就是布彦泰向道光帝第二次发叙功折稿的内容,上述内容还可在道光帝七月二日(夏历五月二十八日)的回旨中得到部分的证明。该回旨中写:“此次保举开垦阿齐乌苏地亩人员…另单恳请释回之原任总兵李廷杨…均于何年、月、日到戍,著一并详查具奏”。回旨中还赏给为开垦阿齐乌苏地亩出力的五品商伯克赖柱普以花翎(注:《清宣宗实录》,页4305)。可见布颜泰在6月2日(夏历四月二十八日)确实向道光帝发了奏折,内容当与林则徐日记、信件中叙述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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