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黄兴比较散论(3)
1896年,孙“莅美后,乃奔走各埠,向致公堂职员极力劝导”,虽“舌敝唇焦,均难收效”,“仅在旧金山结识……数人,毫无所得。”可是康有为于1899年到美组织保皇会,“未几旧金山、纽约、芝加古、沙加缅度、檀香山各地保皇会相继成立,会中职员多属致公堂分子。”〔28〕 1904年,孙由日本再次来檀,“时兴中会员多已变节,存者寥寥可数”,“感于势孤寡助”,“知美洲洪门致公堂势盛,遂在檀加入洪门,藉为进行革命之助”。哪知“檀埠致公堂职员,时列名保皇会籍者众,竟有提议阻止总理之加入者”〔29〕。 檀香山这种凄清局面,直到曾参与创办《湖北学生界》的留日学生刘成禺的到来才有所改观:“大同报自刘主持笔政,旗垒为之一新,……使致公堂会员……前之误染康、梁余毒,以敌为友者,至是迷途知返”〔30〕;刘“革命横议,鼓荡全美,……美洲南北各埠同盟会之成立及筹饷赴义的伟绩均导源于是焉”〔31〕。 “兴中会日本分会设于横滨,……会员二十余人”〔32〕,戊戌(1898年)政变后,康、梁等逃亡到日本,“实为旅日保皇党徒之全盛时代。是时横滨兴中会员多受康、梁煽惑,存者无几”〔33〕。1903年夏孙来,与孙“仍旧往还者”〔34〕仅有10数人。孙“原欲在美奠立兴中会基础,惟结果所得,正式宣誓入会者只有邝华汰一人,殊非初意所及料”〔35〕。 反观黄兴。黄兴比孙年少8岁,当孙28岁参与创建兴中会(1894 年)时,黄20岁,正在长沙城南书院读书,28岁(1902年)时,正由两湖书院选派赴日留学,行前赋诗,已有凌云之志:“小别何须赋惆怅,行看铁轨踏长空。”〔36〕抵日不久,即被举为中国留日学生会馆评议员,初露组织才能。1903年5月回国,着力组织革命团体,11 月华兴会成立。在成立会上,黄兴首次倡先地提出了“国民革命”的口号,为他们那一代仁人志士奠定了革命理论基石。其制定的路线、方针、战略策略以及革命方法与手段十分完备。会员主要来自湘鄂两省,其他如闽、苏、浙、皖、川、赣、黔、粤、直等省也有列名者,实际上是个跨省区组织,其骨干成员宋教仁、谭人凤、陈天华、杨笃生、刘揆一、胡瑛、吴禄贞、周震麟、刘道一、张继等,大都在当时及此后的政治舞台上,昂霄耸壑,成了同盟会以及民国时期出类拔萃的人物,为革命作出过贡献。 1904年是华兴会组织大发展、活动最有力、声势最宏大的一年,其声威东到上海、江苏、江西,北到湖北,西到四川,跨国到了日本,“东京的新华会就是响应华兴会而组织的”〔37〕。华兴会成员及外围组织人员是以革命知识分子为核心的包括新军、会党的庞大网络,其人数在10万以上,这是兴中会无法望其项背的。 四 孙、黄筹款业绩隅反 辛亥前,孙长年在海外奔走,他自称“专任筹款,以接济革命之进行”。 被人称为“西方学术成就中的里程碑”〔38〕的《孙中山与中国革命之起源》一书是这样介绍孙“筹款”“接济革命”的: 1895年,……作为中国的第一个职业革命家,他开始周游世界,为革命寻求金钱,他总以为金钱就在眼前,但是,他弄到的一点钱往往仅够他的食宿和购买下一站的车票和船票。〔39〕这段文字再现了孙捉襟见肘的窘态: 兴中会日本分会成立不久,孙即“向会员商借五百元作赴檀香山旅费”,会员“及闻”,“乃大为反对,且不再莅会所”〔40〕。1903年冬,孙在日又“有檀香山之行,以资斧不足,向黄宗仰商借二百元,始克就道”〔41〕。 再看“专任筹款”: 1894年秋,檀香山兴中会成立后,孙即“提议发行革命债券,规定成功日加倍偿还,前后约得香港银数万元”〔42〕。可是,翌年初,梁启超抵檀募款,“捐助勤王军饷者大不乏人”,在他从未涉足的生地,竟“募得款项华银十余万元,另招上海广智书局股银五万元”〔43〕。前者为港银,日后还要“加倍偿还”;后者为华银(比港银值高),是“捐”,数额也大得多。 1896年,当孙“莅美”“奔走各埠”“毫无所得”之时,1899年康有为等至美,“复假商业救国美名”,“向各地华侨募集股金不下华币千数百万元,其中属于致公堂会员者实非少数”〔44〕。 1903年冬,孙抵檀香山后,其母舅杨文纳以孙1896年第一次游美“成绩不佳”〔45〕,乃力劝“列籍洪门,以厚党势”〔46〕,被封为“洪棍”,他踌躇满志手订致公堂新章,按新章规定,每个会员须缴纳注册费美金二元,“会员逾十五万人”,“总数可收入美金三十万元以上,倘以此款协助祖国革命党充购械起兵之实用,则满清政府运命之日臻危险,不言可知。致公堂职员对总理此项计划,极为赞成,遂推举总理及总堂大佬黄三德二人亲往全美南北各地,劝导……注册,……周游南北数十埠,历时半载有余,……报名注册者,寥寥无几”,后孙“旋渡欧洲”,来时借款就道,“濒行前犹赖欧美学界同志接济旅费始能成行。由此可知洪门总注册之成绩如何矣。”〔47〕 1904年,孙中山雄心壮志未泯,再度来檀,乃变换手法,“印制一种美金十元之军需债券,载明‘此券实收美金十元,俟革命成功之日,见券即还本息百元’,……因兴中会地盘已为保皇会蚕食过半,购者寥寥,全数仅得二千余元,以视梁启超所筹之数,相去真不可以道里计矣。”〔48〕 1908年4月,云南河口起义,孙命汪精卫等到荷属南洋群岛筹饷,因未与时任教该岛,“成绩斐然,深受华侨信仰”的当地著名革命党人李燮和取得联系,“无功而返”。1910年冬,黄兴也赴同地筹措广州起义军饷,一去即与李等接头,“力劝捐除意见”,李欣然悦服从命,因此,“共筹款三万余元”〔49〕。 1910年初,赵声、倪映典以运动广州新军起义,黄兴致电在美的孙中山求助,孙回电满口答应如期筹足2万元,可他奔走纽约、波士顿、芝加哥等地,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仅筹集8000元汇去,黄兴等“咸异常焦灼”〔50〕,幸革命党人李海云毁家赴义,尽数将自己店内现款2 万余元捐出,才解眉燃。 1911年初,黄兴领导的广州起义正紧张筹备,“屡电催款”,孙只是在采纳了冯自由的建议提出“变产救国”、“舍私从公”口号后,才使他们“大为感动”〔51〕,或抵或卖会所,并由冯自由具体负责,得以先后给香港统筹部汇去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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